E小说 > 科幻小说 > 捉奸纪事 > 第48章 起诉书内容

2012-3-15

        今天开庭,我起床晚了,赶到法庭已经快9点了,孙律师已经在等我了,在法庭上,除了维克多,我还看见了维克多的哥哥和姐姐。

        9点钟,法庭开庭了,由一位姓黎的女法官主审,一式3份起诉书原告一份,被告一份,法官一份。

        起诉书是我参考网上的资料,自己拟定的,因为那时我还没聘请孙律师。

        起诉书包括原告以及被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单位地址、住址、联系方式这些基本要素。

        起诉书内容:双方于1990年相识,经过约一年的自由恋爱,于1991年10月23日自愿结婚。双方都属初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年15岁,就读高一。

        婚姻状况:双方结婚后初时感情良好,被告曾被同事称为模范丈夫,但自从儿子出生后,因被告有较严重的封建思想,将全部宠爱放在儿子身上,忽略妻子,对妻子及妻子的娘家漠不关心,夫妻关系开始出现裂痕;但因女方不想儿子生活在破碎家庭,在努力维系婚姻。当时儿子尚小,被告也有很多方面要倚重女方;虽有争吵,但尚能使婚姻继续维持;而且被告当时在国营厂做领导,恐闹离婚影响工作前途,也算克制,外人还看不出双方婚姻间的破绽。

        自从被告2003年到番禺莲花山的广东康和药厂(民营)工作后,以路远、加班、劳累等种种借口不回家,也不管儿子;在外租房,对妻儿不管不顾,逃避家庭责任,夫妻感情更加淡漠。

        特别是原告在2007年间发觉被告与所谓的干女儿阿花有亲密关系后(有闪盘内的艳照为证),夫妻之间丧失了最基本的信任。夫妻间战争升级,由争吵发展到打架,分房分床,关系降至冰点;但因女方考虑到儿子,极力忍耐,婚姻又在打闹中维持了三年。

        直至2009年8月,被告突然带着儿子搬离自购房屋——海珠区盛庭街5号,租住在晓港中马路的电信大厦,并且以断供房屋款为威胁,逼迫妻子搬离;把盛庭街5号租赁出去,现妻子被迫租住在鹭江城中村。

        双方由于性格不合,长期存在分歧,现已发展到分居,婚姻已名存实亡,而且双方没有协议离婚的可能,特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分割属于夫妻间的房产及其他财产。

        由于被告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及精力来照顾儿子,所以儿子自2003年以来绝大部分时间由女方负责照顾。在2009年8月分居以后,被告因为忙碌,经常把儿子丢给钟点工,不若女方能把全部工余时间来教导儿子。所以原告请求把儿子判给原告,这样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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