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屋里走出去会是哪里?
原以为既然房间坐落在一圈又一圈的楼梯之中,那出来便会是石头外圈的楼梯,但并不是。
答案是厨房……不过不是那些摆放食材或是烹饪的区域,而是屏风后面处于楼梯边上的那块位置,出了房间后再回头看,便是楼梯下的那面墙壁,墙旁边是一盆植物和堆着的一些杂物。
连门都不用我关,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言笑对厨房背后的这块区域会走出来人好似见怪不怪,随意地与我打了声招呼就自顾自忙活,切菜的声音在耳畔嚓嚓作响。我掉头走上楼梯,看到老板非常有闲情逸致地逗着猫玩。
外面的大露台上,派蒙已经取到了东西回来,手上抓着小糖人,在栏杆旁同掌柜有声有色地不知讲些什么。
我到了书桌前面,闭上眼睛,感受着周遭的气息——老板在身后不远处并不刻意地与猫闲适着,左手边楼梯下去是在准备一桌美食的忙碌的言笑,右手边是拿着糖人吃得津津有味的傻派蒙,而在我水平线底下不远的地方,阿魈正躲在房间里听话看书。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这样一副光景在我脑海里和平共存,一股平静的感觉油然而生。
我愉快地将红联铺好,想象着今年的大好场景,自然而然地落笔,“去年佳节明霄汇,今朝海灯烟火绽”跃然纸上。写好后多看了几眼发现了很多不足,感叹自己果然不是个文化人,这句狗屁不通的创作就把它贴在阿魈的房间门口好了。
剩下的对联再不敢自己造次了,我翻开了旁边的对联册子,一句句规规矩矩的抄写。
在我做机械性工作的时候,就会有种时间过得很快的错觉,等我全部写完,派蒙竟还在外面跟着掌柜闲聊。我对过去了多久感到了迷惑。
聊什么能聊这么久?原本我还猜测是不是掌柜说了些没有探寻过的遗迹,才吸引了她的注意力,现在看来他们聊的有来有往的,似乎又不太像。
我转身,对着最近的老板出声道:“老板,我写好了。”
老板这才从自己独特的乐趣中抽离,手上却还一下一下地撸着猫,“辛苦旅行者了。”
我微微一笑:“倒不用客气,老板可以跟叫魈一样叫我名字。”虽然从过去这段时间来看彼此之间称不上特别熟悉,但是一直“旅行者、旅行者”地叫,总觉得有点生分和拖时间,毕竟以后说不准是常客。
而且……我本来就叫荧,完全不用有负担。
老板会心一笑,“好的,荧。”
“嗯。”我开心地应了下来。荧魈,多好听。
此时言笑也在呼唤,“老板,掌柜,菜都做好啦。”
老板的手从猫身上挪开,伴随着一声欲求不满的“喵”,她从前台走了出来:“那行,我们吃饭吧。”
我刚想出去叫派蒙,老板又停下脚步问道:“要不你叫魈一起,平日他从来不跟我们一起吃饭。”
啊?我转了一半的身停住,心里有点为难,一是我不太肯定叫不叫得动,二是哪怕叫得动,也会担心他其实不愿意,却因为我强行加入……
老板这时候给了颗我并不需要的定心丸,“放心吧,你叫他一定愿意的。”
试试就试试吧,反正他跟老板说不定认识的比我还久,一起吃饭应该没关系,毕竟也是融入人群的一种方式。实在不愿意那就当我没说。
我拿着写的第一幅对联,走了出去,可是问题又出现了,我怎么进他在的房间啊。
我跑到楼梯上,看着望舒客栈全新的样子,楼梯往房间去的方向铺着木板做成的平台,可是这么多房间,我哪知道哪个是哪个?
这时掌柜的在楼上往下望,大声地给我提醒,“去最高的那个。”
当他喊完这句话,不远处他指的那个房门也正好开了。
他站在门口迎接我,我赶紧跑了过去,进了房间关上门,看到他的那一刻就有点呆住了,想看得越近越好。就出去做了点小事,怎么也能如隔三秋呀。
坐下后我乖巧地跟他汇报,“对联我写完了很多份。”然后拿出最开始写的,有点求夸奖的意思,“这可是我自己的创作,就挂你房门口。”
他看了眼,颇为肯定地点头,“写得很好。”
我有些失落,虽说真的是夸我了,但为什么总是一副热情不太高的样子。
难道非要我动手动脚才有点反应吗?
对他这么好看的脸,又根本生不起来气,只能气自己,为什么不会谈恋爱!我愤愤地唾弃了自己好几下。
不想了,说正事。
“老板他们要吃午饭了,想问你愿不愿意一起。”
“我以为你会想两个人一起吃饭。”
“啊,当然,两个人是好,可现在也不能现煮,言笑都做完了。”
“不过要是你想我们两个人一起,那我就借用厨房再做点好了,不用有压力,让派蒙跟他们一起吃。”
他从椅子上起来,带着几分傲娇说:“罢了,那就一起吧。”
说得我特别想接一句“谢主隆恩”。
咳咳,收敛一点,收敛一点。
午餐,我们一同在厨房屏风后用膳。大家很好的贯彻了食不言的理念,除了偶尔几句话的来回,没有长时间的闲聊出现,倒不会尴尬,就是在这个小空间有点封闭。
我忍不住提了建议,“其实我觉得吃饭可以把桌子搬到楼上的露台上,虽然搬桌子上去是得走一段路,不过视野更广阔啊。”
霎时一道光线照亮了这个小环境,桌面上的菜肴明暗交错了一瞬,窗外响起惊雷,闪电和雷声纷沓而至,似乎在提醒我出的主意考虑得并不周全。
老天爷明晃晃地打我脸反而让大家觉得有趣,瞬时轻松欢快了起来,老板附和着,不至于让我太丢脸,“那等天气好的话,海灯节前夜我们可以就在那里吃饭呀。”
掌柜接话:“那天公可不能像今天一样不作美啊。”
吃完饭之后,大家十分有江湖气息地告别,言笑提着饭盒就下楼了,嘴里念叨着“我去看看那家伙钓没钓到大鱼”,老板和掌柜挽着手要去午休。
至于那只猫……竟然变成了一个朴素的女孩子,代替着老板站在前台。
虽说这客栈看起来并不需要迎来送往,但是该有的还真是齐全呀。
而派蒙则提出想回尘歌壶,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她真是一天一个样!之前一次送她回去还不乐意,现在又自己想回去了。
但是能怎么办呢?难道还能不满足她,让她做我们之间发光的白毛灯泡吗?自然不能,于是我们将她送回尘歌壶,发现今天门口多了个家伙。
没记错的话,好像叫阿嘟?
我算是看出来了,这尘歌壶除了山顶上那块小地方,根本算不上我的东西,只能说是个方便的地方,比方说中转站。
因为记得尘歌壶里面时间过得更快,所以我不敢多停留,但还是例行公事地问阿圆这次有没有想要的或是想玩的。
意外的是阿圆这次的答案不是没有了,她说,她想要纸牌。
再具体一点俗称扑克牌。
听到这个要求我眼睛都直了,诧异地看着阿圆和阿嘟两个胖嘟嘟的身体一左一右共同捧着一本书,显得很整齐,仔细往前一看,那本书名字是《提瓦特纸牌完全指南》。
他们还贴心地给我解释说是想玩斗地主,震惊了我一脸,世界观已经隐隐有些开始碎裂的趋势了,还能这么玩?你们的生活居然如此丰富的吗?!我不能落后!
最终我还是云里雾里地答应了下来。
从尘歌壶回来,已经是下午,雨渐渐大了起来,回房间后,我从窗户朝外看了看,楼下货梯旁支着帐篷,堆了一箱彩灯和其他装饰用品,据说到时候是要把楼梯的扶手全部挂上亮闪闪的灯。
氛围感倒是做全了,啊,问题又来了,这客栈到底赚不赚钱?
因为之后去搬烟花的是我,所以挂彩灯的活就不用我做了,但搬运的活儿目前也因为天气原因耽搁。大雨淅淅沥沥敲打着窗沿,这天气说变脸就变脸,我便不打算再出门,关上了窗户,雨声便隔绝的很彻底,原以为接下来便是个偷得浮生半日闲的下午,谁知后来发生的一切让我措手不及,也更加笃定这里的所有事情是真的有他的运动规律,我没办法控制的。
平时实在找不到事情做的时候,我真的是会反复听语音,反复看着他的。现在可好,面对面看,心满意足。
啊,还好派蒙今天自己想回家,毕竟,独处空间怎么能被打扰呢?
那么晚上有没有可能一起睡这里啊,一起睡吗?想想就有些小激动呢。咦,不过昨晚他是睡哪里的,我好像没有问诶,我的思绪放肆地飘到了很远很远,一起睡什么的,有一就有二,有二才有三……唉,我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幻想症该治治了,这么下去不是个事!
回到现实中来,我也不能跟他说平时无聊就看他,或者说听他语音,便问他:“你平时都做什么事情呀?”
听到这个问题,他好像不自在了起来,略有些掩耳盗铃地说没有做什么。
不好意思说?我悄悄打量着他,那以后自己找答案吧。
我又换了个问题,“书看完了吗?有感想吗?”
“唔……”要让一个男人对有一点偏恋爱的小说作出评价似乎不是那么容易,他反复想了又想,才挤出这么一句评价:“他们用的语言很有意思。”他好似小学生背作文一般引用了一句话:“你都已经拥有这么多星星了,为什么要来抢夺我的闪耀?”
正儿八经的样子令人失笑,这本小说的内容我其实并不熟悉,我没有收集完之后翻看书籍的习惯,只是隐约觉得应该名字有个少女那就应该是少女小说,但不知为何,等他说完我没由来地从中嗅出了一点不一样的味道:“为什么偏偏记住这句话?”
“因为……”他有点迟疑,没有继续往下说。
我撑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期待着他的答案,却看到他的视线突然望向了很遥远的地方,脸色微变,犹豫的面庞变得很坚定,好似感应到了什么一般,轻轻蹙起了眉头,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连腰间的面具都散发着不寻常的气息,他随即起身,枪随即出现在了他手上,只说了一句“我得出去一下”,打开了床尾的窗户,这架势竟是立马就要走。
大雨依旧肆虐,哗啦啦的雨声在那刻撞进了耳朵,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我没有一点防备,脑子也不是很灵活,只知道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腕,嘴里来来回回充斥着一句“你要走?”
我说了好几遍,他都没机会插话或是回应我。
好不容易意识到自己像个复读机一样,我用力地闭了嘴,挪到窗户边,背靠着窗,有一些雨点飘打在身后,透着衣服传来冰冰凉凉的感受,竟然显得有些刺骨,我打了个哆嗦,想着堵住窗是不是就能够堵住他,换了句话重复了几次,“带我去。”
我没想过这么快就面对一些可能很不同寻常的事情,但是他表情明显就不对,那是有点纯粹的、要去打架的表情,上次见到还是在他不知道从哪里赶过来救我的时候,可那时更多地是着急,我想不了太多,念头就是哪怕再困难我也想一起去,但这时的我没想过的一点是我可能不配。
我抓着他的手不肯放开,这么僵持着,他可以再次直接跑掉,我握的手再紧,也困不住他,这我知道。
但他并没有,他任由我任性的留住他,哪怕只是片刻倒也是停留。所以,我以为他在动摇,我以为我可以陪同。
可最后他只是深深地看着我,神情却透着严肃和无可奈何,或许,也有一点舍不得。
看得心里越来越没底,我用另一只手抚上了他的脸,几近哀求,“求你了。”
他的手揽上了我的腰,一个转身,靠在窗户边的人就变成了他。
像上午我离开时对他做的那样,他轻轻地吻了一下我,贴着耳畔低声对我说:“不必担心,我一定尽快回来。”
然后我紧握不放的手就倏然一空,什么都抓不到了。
还是走了,我像个弃妇一样瘫坐在床尾。
是什么事情,去的是哪里,这两个最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出来。我深刻地体会到这种沉重又一无所知的无力感,真的很折磨人。
我从望舒客栈飞到了往生堂,但他们说堂主和钟离都不在。
我在心里不讲理地破口大骂,这么大的雨,他们出去干什么,更悲哀的是,原来我除了找人什么都做不了,不知道还能找谁的我又回了客栈。
老板看到我跟个落汤鸡一样,拿了毛巾给我,温暖地责怪着,“你怎么不知道拿把伞呢。”而后又送了姜汤到房间,看着魂不守舍的我,长叹了口气,跟我说,不用太担心,会回来的。随后离开。
一番好意,我不能不领情,一口气喝完了。又辣又暖的感觉从喉咙开始向身体散了出来,我安慰自己,他说了,会尽快回来。
尽快回来这四个字被我默念了好几次,慢慢地竟然平静了些许。我先是看到桌上还摆放着那本他上午看过的书,想看看他从中都看到了什么,于是翻开了来。
一本厚厚的小说,比起游戏里收集的一册就只填满一页屏幕的字量,真实内容显然更丰富。前面的几页是对故事的内容梗概,后面则是具体的情节。
我就这么走进他不久前刚走过的世界里,等我看到最后才发现这原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薇拉追逐着一千多岁的艾克的脚步,萨奇为了复活薇拉从一个不太受待见的男孩成为了历战的宇宙英雄,看完耿耿于怀的是,这段故事里,二十年间,宇宙的一切不可思议,萨奇是为薇拉经历的,可陪他经历的倒是另有其人,薇拉也似乎对艾克更为着迷,臣服与爱恋的问题,更是没有答案,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什么是爱恋呢?正如阿魈也回答不了我喜不喜欢的问题,只给了我一个“你很特别”的结果,我也看不穿这本小说里对爱恋的注解。
此时天色已经很晚了,书中自有黄金屋,在这个特殊的黄金屋里,我是真的消耗了太多时间而不自知。我认真地检查完门窗,躺在床上若有所思。
我想到了他呆呆地背诵着的那句话——你都已经拥有这么多星星了,为什么要来抢夺我的闪耀?
我总觉得他意有所指,却又不敢相信,这么幽怨、心酸的话语,他怎么可能有可以对号入座的情况呢?如果有,他总不会千百年前还有不为人知的感情问题吧。
这么一想,就更加激动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其实明明来这以后睡眠都很好的,至少前几晚是这样的,可能是跟之前的世界做了互补,过去天天熬夜不睡觉,躯壳都给熬没了,到这里恰恰是睡得又早又好,昨晚更是聊着聊着就睡着了。今天可好,睡过的觉都要还回去了。
成吨的愁绪无处安放,我干脆从床上起来,观察起了房间。衣柜最惹眼,我打开它,发现里面躺着几本书,一沓信纸,还有好几支笔。
我翻了翻书,是一些古董研究和绘画的书籍,我没兴趣,就将纸拿了出来,在桌子上铺好,就在那一刻有个灵感一闪,我鬼使神差地在纸上写下了《关于我转生成荧妹只想跟魈谈恋爱这件事》。
表达欲来得即自然又莫名其妙,趁着还能回想起来的时候,我洋洋洒洒地写下了第一章,在这漫长的夜里,剩下的时间我总算找了个寄托,而当我写完第二章这三个字,房间里像变魔术一样,出现了熟悉的身影。
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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