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科幻小说 > 成人溺水 > 第2章 少年心性

宋家特意配了个司机给林晚澄,只因为从东边的庄园里到住宅,需要几公里的距离。

        林晚澄表示不用,刚好她有晨跑的习惯,到时候直接过去就行。

        园子里有个很大的喷泉,她跑完步在旁边休息,看了一眼手机,然后就听见一声汽车鸣笛。

        林晚澄回头一看,一辆古斯特停在了不远处,车窗摇下来,后座坐着两个男人。

        外面的那位长了一张英俊多情的脸,桃花眼眯起来冲着林晚澄笑,里面那位只看轮廓她就知道应该是宋煊。

        “哟,这就是咱们新来的林老师吗?”桃花眼冲她打招呼,“林老师快上车啊,一起去吃早饭。”

        “我刚跑完步,出了很多汗。”林晚澄摆了摆手。

        “仙女流汗也是香的。”桃花眼挺会讲话,叫司机停了车拉她上来。

        后座很宽敞,林晚澄调整了下马尾,喝了一口矿泉水。

        “林老师你好,我叫肖正南,是宋煊的朋友。”他冲林晚澄眨眨眼睛,笑得一口大白牙闪闪亮亮。

        “你怎么认得我?”

        “听人说,庄园来了个长得漂亮身材又好的年轻女老师,我一看就知道是你了。”肖正南说,“太扎眼了。”

        林晚澄笑笑,“你眼光不错。”

        一直没说话的宋煊冷哼了一声,“漂亮么?我觉得挺一般的。”

        林晚澄也是笑,“那当然了,太子爷阅女无数,像我这样的庸脂俗粉怎么可能看得上。”

        宋煊侧过脸,没说话,其实她今天这一身运动装倒比面试时那一套新中式看起来显嫩得多,很少有女人素着一张清水脸,还能这么好看的。

        她皮肤非常白皙,逆光的时候,吹弹可破,刚刚在车上他就看到了她从路边跑过来,那个高马尾甩来甩去,倒有几分可爱,跟她平时形成了反差感。

        现在凑过来说话的时候,发际线那儿还是毛茸茸的,像是刚长出来的胎毛,简直像朵茸茸的蒲公英。

        “阅女无数,这词形容准确。”肖正南点点头,“你不知道大学里有多少女生倾心我们太子爷,可惜太子爷没有这个心思。”

        “哦?”林晚澄倒是挺感兴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宋煊皱眉瞥了肖正南一眼,“闭嘴。”

        肖正南啧啧道:“这有什么不让说的,我要是女的,我也喜欢你啊,妈的有钱又帅,关键是还这么纯情!”

        林晚澄笑眯眯地问:“有多纯情?”

        还没等肖正南回答,他就直接被宋煊扔下了车。

        司机看着在路边趴着的肖正南有些犹豫,“少爷,开不开啊?”

        “开,反正离餐厅也没几步路了,走一下也累不死他。”宋煊仰躺在车座上,神闲气定。

        林晚澄装作很失望,“怎么不让他继续说,我还真好奇呢。”

        “有什么好奇的,陈年旧事罢了。”宋煊说,“没这个必要。”

        餐厅是意式的,还挺大。

        肖正南一直极力给林晚澄推荐一道黑松露烩饭,说这个菜烧得很绝。

        黑松露切得很有份量,散落在和牛肉块上,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的样子,芝士跟奶油调配得刚刚好,土豆粒入口就化开了,口感绵密,确实比平常餐厅的烩饭要好吃得多。

        “这玩意儿是好吃,但就是贵了些,也就宋煊能顿顿都吃黑松露。”

        “听说在云南,猪也顿顿吃这个,云南人管这个叫猪拱菌。”林晚澄这话说完,宋煊的眉头就皱起来了,她心里暗自偷笑,连忙说了句,“开玩笑的,太子爷跟猪还是有区别的。”

        这话一说,宋煊索性把筷子放在了桌子上,冷冷看着他们俩,“你要不要听听你刚才说的是什么话?”

        “那你跟猪没区别?”林晚澄说完,肖正南就“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别说,林晚澄找到了逗宋煊的乐趣。

        肖正南拍了拍林晚澄的肩膀,“感谢你为我报仇,刚刚他把我丢下车真是气死我了。”

        宋煊反问:“这种情况你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那确实,从小到大没跟少受你的气。”肖正南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看着林晚澄,“以后林老师一定要给我撑腰啊。”

        这人可真是自来熟,林晚澄拍了拍胸膛保证,“一定一定。”

        小时候宋煊上的是家教,怕他无聊,家里人给太子爷找了两个伴读的,其中一个是肖正南,还有个女生叫蒋思琪,后来去国外读生物了。

        宋煊没少让肖正南给他背锅顶罪,出去玩,被人问叫什么,宋煊都是回答大名肖正南,小名倾国倾城煊。

        在他六岁的时候,有次老师带了一只金鱼养在缸里,教他们写生。

        宋煊觉得很好奇,不知道从哪儿得来了一块放大镜,然后把小金鱼放在太阳底下,用放大镜对着它聚光,把这条小金鱼给烤死了,然后招手叫肖正南来吃。

        肖正南当时还是个小胖子,毫不犹豫就捏起来尝了一口,腥得要死,当即一口呸了出来。

        后来这事被老师告诉了宋煊的爷爷宋为民,宋为民震怒,把宋煊好好打了一顿,屁股都快打烂了。

        “那金鱼好好的在水里,你偏偏要弄死,我打你这一下是因为你不尊重生命,不仁不义。”宋为民边打边教育,“而且这是老师带来的东西,你私自乱动,加以破坏,这是不尊师重道。”

        宋煊挨打了却也不哭,自己在院子里罚跪,一跪就是半天,当时肖正南就陪着他跪,跪了一个小时就开始哭爹喊娘。

        “这小子向来最有定力。”肖正南摇摇头,“我自愧不如。”

        林晚澄发现了宋煊确实有这个优点,练习的时候可以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好几个小时。

        “这点我小时候便可以做到。”宋煊说,“学围棋的时候打谱是最痛苦的,正襟危坐十个小时不能动弹,对于成年人都很艰难,但是我却可以。”

        林晚澄点点头,“不错。”

        宋煊有些不满,“要夸就直接夸,很好,很优秀,不错算什么?”

        林晚澄笑了,他倒是傲娇。

        宋煊其实还是少年心性,自幼在父辈的庇佑下长大,环境优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所以可以非常纯粹地做自己。

        不知道他的爸爸宋东是什么性格,会不会难以接近。

        “哎,这个字儿写得顺序不对。”林晚澄指了指“远”字。

        “我小时候学写字的时候,就是先写走之旁,现在已经改不掉了。”宋煊摇头。

        “汉字写意,这一撇拉得更长些显得更加飘逸。”林晚澄笑道,“先写走之旁的人是走不远的。”

        宋煊一听,按照她说的顺序,连忙写了三个“远”,果然觉得这样写更潇洒飘逸些。

        “其实不怪你对书法不感兴趣,大部分书法家都是老头子,因为这玩意儿就像是酒一样,只有经过岁月沉淀,才能够越来越浓烈,只有历尽沧桑,才能壮思如飞。”林晚澄说,“少年心性虽然高远,但是却不够刚劲,少了些老辣。”

        “人与书俱老。”宋煊说,“你这么一说,我倒有些爱上写字儿了。”

        独自练习了一会儿,宋煊才想起问她,“那你又为什么会喜欢书法?”

        林晚澄垂眸,因为傅临喜欢,所以她便要做到最好。

        傅临除了钢琴之外,最喜欢的就是书法,她的字儿是他一笔一划握着手腕教出来的。

        起、行、收、提、按、回,一撇一捺,一横一竖,不知道练了多少回,临了多少帖。

        林晚澄说:“因为书法可以静心凝神,提高审美。”

        宋煊搁下笔,坐在藤椅上喝了一口咖啡,“你觉得审美重要吗?”

        “当然重要。”林晚澄犹如空谷幽兰,静静站立在那儿,语气缓慢,“审美是我认为最重要的能力之一,蒋勋教授说过,审美是整体的协调性和对细节感知力的统一,所以,审美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一个人综合竞争力的强弱。”

        “你对艺术鉴赏感兴趣的话,下次可以带你去看个地方。”宋煊说到这里有些兴奋,“不过那个要回国之后才能看到了。”

        林晚澄心下一动,“什么时候回国?”

        “十一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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