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悦大口的吞咽着米粥,站在身后的卫兵拿手指背剐蹭着她的脸颊、脖子,然后从松松垮垮的衣领当中伸了进去,手指在她身前的珠圆玉润上画起了圆圈。女人呼吸声愈发粗重,朱唇微启,拿勺子的手一下子没有抓稳,些许稀饭从嘴角滑了下来。
卫兵把手从她衣服里抽出来,有些粗糙的手指携着流下来的米粥顺入了她的嘴里,“现在食物可金贵着,别浪费了。”她听话的张开嘴,任由手指的侵入,灵巧的舌头包裹着刚刚入口的米粥和手指打转。即使卫兵的动作愈发冒犯,她仍只是始终保持着乖巧,吞咽着口腔里的稀饭和什么别的东西,突然外面传来‘踏踏’的走路声响。
卫兵连忙收回泛着湿润水光的手指,向后连退几大步,守在门口站好。女人轻手轻脚地把勺子放好,拉开椅子,乖巧地低着头跪在地上。
走进来的男人身穿黑灰色夹克,深灰色的裤子,黑色的皮鞋,浑身上下哪怕是拉链都没有半点商标露出来。两鬓头发有些花白,五官端正,浓眉大眼,面貌周正,一米七几的个头,这要是让导演看到了肯定得挖掘过去饰演优秀干部。
汪羽挥了挥手,卫兵点了点头守在门口站着,他径直走到椅子上坐下来,把桌上的粥碗往前推了推,看着跪在地上的乖巧的女人,伸手勾住她的下巴。
王鑫悦温顺地将脸凑过去,贴合着他的手掌,汪羽问道:“搜过身了么?”
守在门口的卫兵回答道:“报告中校,保姆搜过她们身子了,然后给她们穿了身衣服放进来了。”
汪羽点了点头,随后摆了摆手示意保镖出去,把碗端在手上,拿起勺子。很体贴的喂给跪在地上的女人,装模作样地给稀饭吹了吹,“这儿的吃住还习惯吧?”
女人默默点头,伸着舌头灵巧地把食物送到嘴里,就像是小猫喝水一样,看得汪羽一阵眼热。看得汪羽是一阵燥热,随手把碗往桌上一搁,大力地将女人拽过来。女人很懂事得拿脸蛋滚蹭着,虔诚的姿态就像是对待什么珍宝一样,极大的满足了他的成就感,口鼻的吐息更是让他越加燥热。
王鑫悦今年三十四岁,多漂亮也谈不上,只能说姿色不差。从小身材发育得就比较好,小学开始就有男生追去,她也没什么读书改变命运的想法,享受着追求者带她出去玩,去见那种地的母亲和做民工的父亲没见识过的豪华。
在寄宿制学校的时候,在同龄女孩在乖乖上学读书的时候,她会翻墙或者钻狗洞跟着男朋友们跑去酒吧喝酒,她可以画着眼影、戴着耳钉、嘴唇上涂的Dior,穿的衣服鞋子起码都是Aj、Yeezy,这些都是她的追求者的贡献。在素颜、校服的年代,她是那群男生的女神,她美艳性感,宛若一朵牡丹,不可方物。
她想要维持她的体面,只靠男朋友们的礼物是不够的,她开始明码标价,而对于看得到结果的追求,男生们都很乐于付钱。她从不让土里土气的父母去接她,她想让同学都觉得她是个公主,是个富贵家庭的女孩。直到有一天,母亲卷着裤腿,冒着大雨从几十里外的农村赶过来跟她说父亲在工地上摔死了,农村大雨天没有信号,她只能走过来,她舍不得做巴士的五块钱。
她在班级门口气得发抖!这个土气卑贱的女人!怎么敢打搅她的生活!她为什么会有这个身材臃肿、常年劳作导致身材有些佝偻,、在这个年代还穿着一身毫无名牌logo的自己缝制的衣服。母亲以为她是伤心,还想走过来摸摸她,她生气地一把将母亲推倒在地,跑出了学校。
参加完父亲的葬礼以后,她没有继续念书,反正也就是个混日子的地方,她相信凭她对人心的把握、远超同龄人的成熟肯定可以风生水起。她离开了,不过一个礼拜,就已经头发花白的母亲,那个时候的她不明白什么叫哀莫大于心死,只是觉得眼前这个村妇又老又土。
但是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她,在南京可谓是寸步难行,她只能去做服务员、给人洗脚按摩,但是低廉的薪水在支付完房租以后,完全不够维持她的生活,还要面对同事和一些恶心油腻客人的骚扰。
她想起了以前的日子,又跑回了酒吧,她想着赚点本钱就去投资做生意,然而股票证券大跌、想开店的房价越涨越高,加上她大量LV、Givenchy、Armani的购物,入不敷出。她卖的越来越频繁,也许是运气站在她这边,南京汽车城 BMW的总经理看上了她,问她想不想做一个人的金丝雀,她自无不可。
风言风语终归是难听的,每次过年回家,穿的那么招展,村里的姑婆每次在她背后指点,其实说自己也没什么,就当一群畜生叫唤,但是那个生她养她的女人,她不能不在乎。她麻烦主人给她入职当了个销售,一呆就是四五年,妈妈说,“妮啊,你都快三十了,找个男人嫁了吧,跟你差不多年龄的都结婚了,给妈添个外孙。”
她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原来我已经快三十了啊,她本想拒绝,就她这样的货色结婚真的不是害人吗?但是看着眼前已经垂垂老矣的母亲,她有些难过,默默点头答应。后来啊,妈妈在乡下给她说亲,她自己外表好、还有个城里的工作,找了个看着老实的男人,两人见了几次面,她觉得也挺好,就结婚了。
原本随着她年纪渐长,加上更年轻的小姑娘入职,她也就好好地做起了销售的工作,只不过老板从她结婚以后对她的兴致更甚,她不想以前的事情影响到了现在的婚姻甚至丢掉工作,反正自己也不是啥贞洁烈女,便半推半就地答应下来,继续听老板的话。
直到她怀孕然后生下来,她偷偷跑去做了亲子鉴定,孩子是老板的。她想不明白,虽然老板为了舒服,一直都是让她服用优思明,但是她也有好好做防护工作,可还是中招了。老公以为怀的是他的孩子,欣喜若狂地想把孩子留下来,她想着索性老板和老公长相比较接近,以后再给老公生一个补偿就可以了。
可是接下来的五年,也不知道是她年轻时候不注意,吃了太多紧急避险药物还是老公身体不行,五年,他们始终没有生下来一个孩子。婆婆觉得她没能生出来个儿子,倒是对她冷嘲热讽的。老公倒是觉得无所谓,对这个女儿无比呵护。
哪怕自己一年到头跟着工地到处跑,连家都没时间回,哪怕他自己一天只舍得买一块钱三个的馒头,她问老公一顿三个馒头应该吃不饱吧。老公说,一天吃三个馒头哦,不攒钱没办法。但是女儿要富养!给女儿喝四五百一罐的进口奶粉,上五六千块钱一个月的双语幼儿园,她知道自己可能不爱这个男人,但是这个男人很爱他的女儿。
老板每个月还会多给她发七八千块钱,算是养女儿的费用,她男人也不懂,只以为妻子有个好老板,还想着端午节送点自家腌的咸鸭蛋感谢人家。
然后?没有然后了,两天前,不管是男人还是老板都随着地震失去了联系。王鑫悦表情乖顺地恭敬着眼前的男人,两天,她光着脚背着、抱着女儿走了两天。躲过了地震,躲过了吃人的凶兽,却落到了汪羽的手里。
直到下一刻,汪羽昂着头享受着女人的服侍,嘴里却突然冒了一句,“你女儿躺在房里吧?我们三一起吧。”虽是问句,但他却是不容置否的语气。说着便拖着女人推门闯进了房间,吓得缩在角落的小女孩一阵发抖,他走过去一把抱住小女孩亲了一口,“宝贝乖。”
一手将女孩压在身下,一手将女人的头往身下按去,王鑫悦听着女儿害怕的叫声,眼中闪过恨色,除了父亲以外,这辈子对所有男人几乎逆来顺受的她,突然明白了什么。她曾经不理解为什么自己那么不听话,为什么父母还会供她上学,她在南京过得不开心,不管多晚,只要打电话回去,妈妈总会安慰她,甚至会第二天拎着老母鸡过来给她煲汤。
啊!汪羽发出了一声尖叫,守在门口的四名卫兵赶紧举着手枪闯了进来,就看见了令他们心寒的一幕,还混着一小滩血迹。
汪羽则是躺在地上痛苦地哀嚎,王鑫悦跪坐在床上,将女儿护在身后,惶恐却又坚定地看着这些保镖。
汪羽从地上抬着头,脖子上的动脉疼的鼓起来一跳一跳,脸色酱红如同猪肝一般,“医生!给我找医生!”
一名卫兵匆匆领命跑出去,剩下三人也只能把母女俩踹到地上看着等汪羽的命令,就在这个时候,刚刚跑出去的卫兵满脸惶恐的跑回来,“来人查了,快!外面来了好多人,快收拾一下。”
这哪还来得及?可能是黑日降临后的第一个太监,正躺在地上神志不清的哀嚎。站一边的三个手下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就看着他在那拿手捂着创口,血止不住地往外奔。
稀有的太监就像是被展览的大熊猫一样迎来了他的游客,由部队政治部、装备部和后勤部十几名高层领导组建的观光团,看到眼前的景象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一名身着正装,身材高壮的男人,梳着油头,发丝精光瓦亮,趾高气昂地走过来俯视着地上的太监,朗声宣判道:“现经南京临时指挥部批准,现纪检委员会对原南京城防军、414防卫营营长汪羽同志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调查。”
本就承受着巨大生理疼痛的汪羽已经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了,但是看到眼前这些往日里的军队高层齐齐出现在这,肯定不是想就他新纳入房内的女人展开友好交流的。
一下子,生理心理上的压力呼啸而来,他直接昏倒在地上,那名宣判汪羽政治生涯死刑的男人看了眼房间情况,明白了个七七八八,冷哼一声,指挥身后跟进来的士兵,“把人都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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