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盗墓手札陈悬 > 第436章 知青

此刻,毕利尔坐在上位,我和颛瑞等人陪坐两端,桌上放着马奶酒。翻译欧阳萱是个十分年轻亮眼的姑娘,和顾大美女的成熟温柔不同,她十分活泼,眼中闪着聪慧与天真,柔软的头发扎成两股小辫,十分可爱。

        她正在用蒙古语和毕利尔老人交流,我和颛瑞低声说话,我道:“怎么样?”

        颛瑞道:“他不太愿意提起那段往事,我希望他能带我们找到当年尧方遗址出现的地方,他也不同意,小萱正在交涉。”看得出来,毕利尔老人对于这件事情很坚持,一直摇头,片刻后,欧阳萱似乎也没辙了,为难的看着颛瑞。

        颛瑞便给钟恭使了个眼色,一旁的钟恭拿出了一个平板电脑,紧接着便走到毕利尔旁边,由于钟恭站在我对面,我没能看清平板里是什么,不过毕利尔老人却激动起来,嘴唇发抖,接过平板,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上面看。

        欧阳萱趁热打铁,立刻又开始劝说老人,虽然我听不懂他们之间具体的对话,但看得出,老人已经有些松口了。片刻后,他放下平板,用蒙古族的语言和欧阳萱交流一阵,似乎是达成什么协议。

        欧阳萱一边听,一边点头,须臾,对我们说:“太好了,他答应将当年的情况告诉我们,不过……他说他不能带我们去。”

        颛瑞道:“不用勉强,先问问当时是怎么回事。”

        接下来,便是欧阳萱和毕利尔老人的交流时间,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平板上赫然显示着颛瑞当初给我看过的那张老照片。

        这段时间稍显漫长,我们其余五人耐心的等着,欧阳萱则和毕利尔老人交流起来。在我左手边,坐的是那个叫章文的人,他约莫四十岁左右,带着金边眼镜,文质彬彬,任谁都不会把他和文物贩子联想在一起,到像是一位有修养的学着。我跟他说过几句话,由于我不是颛瑞的手下,而是搭伙人,因此对我很客气。

        另一个绰号叫万事通的,是个年轻人,年纪比我们都小,估摸二十五六岁,身材很是精练,时值四月,北方的夜晚依旧带着冷意,但他只穿了件黑背心,丝毫不畏寒。不过他看起来有些排外,至今和我也只是见面点头,没正式说过一句话。

        沉默了一段时间,蒙古包里,毕利尔的家人都早早睡去,只剩下儿媳妇儿还在不远处整理着羊皮,蒙古包里只有毕利尔和欧阳萱的声音,足足半个小时左右,欧阳萱面露感激,扶着毕利尔老人站了起来,招呼了那在扎羊皮的妇女一声,便掀开帘子,将扶着老人去休息。片刻后她出来,笑眯了眼,对颛瑞说:“当家的,打探出来了,这么奇怪的事儿,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呢。”紧接着,她向我们转述起来毕利尔刚才所讲的内容。

        那是1968年的春天,内蒙古引来了第一批知青。

        那时候,毕利尔只有十三岁,但草原上长大的孩子,十三岁已经可以撑起半片天了,骑马放牧,追狼赶兔,没有能难的住他的。第一批知青来的时候,受到了热情的招待,内蒙古虽然偏远,但由于人口密度不大,因此物产还算丰富,在那个大多数人都吃不饱的年代,那批知青到了草原,就跟狼到了黄羊窝里一样,当天晚上,吃的满嘴流油。

        一个被叫做三愣子的知青后来说:“当初以为被安插到内蒙是去受罪,现在才发现是去享福,至少三天两头能吃上肉了。”那时候的华夏,普通人家,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顿肉。

        和三愣子交好的便是薛安,知青们被分配到了各个牧民家住,开始学着过游牧生活,给牧民们放羊,打草,渐渐学习蒙古语,逐渐融入了当地的文化中。这些城里来的知青,在毕利尔眼里,处处都透露着新鲜和不同,不论是语言、口音还是穿的衣服,都让人想一探究竟,因此当时和毕利尔年纪差不多的,都喜欢在闲暇时和知青处在一块儿,听他们用结结巴巴的蒙古语描述外面的世界。

        作为回报,这些顶半边天的孩子会带着知青们更快融入草原,闲暇之际,便骑上马,带上弓箭去狩猎。那时候的交通还极为不便,草原还没有迎来大规模的人为破坏,草原上生存着繁多的物种,狼、野马、兔子、黄羊、沙狐、鼬子,水里有鱼虾蟹贝,天空飞翔着雄鹰、秃鹫、大雁,沙漠与草场的接壤地带也是好去处,那里有一个清澈的湖泊,打两只兔子在湖边烤了,游泳消暑吃兔肉,别提多美了。

        现金的草原已经看不到这一幕了,草原上的动物,除了兔子、沙鼠这一类小型动物还能看见意外,狼、红狐一类的,早已经绝迹了。因此那会儿,放牧的时候,总喜欢去湖泊一带。

        事情发生在一个红日西坠的下午,薛安骑在马上,带着自己的羊群回栏,没多久,便见一个叫满珠的姑娘说,三愣子在湖泊边放羊的时候,有一只羊走失进了沙地里,三愣子让她把其它羊先赶回来,自己则去沙地找羊。这已经一个多小时,却还没有回来,满珠担心,会不会是被毒蛇咬了。

        沙地里别的不担心,就担心毒蛇、毒蝎子以及沙狼,但沙狼一般生活在更深的沙漠里,因此当地人进沙漠,最担心的是蛇。

        眼瞅着日头渐渐晚,薛安喝饱了水,说:”我去找。“他转头叫上毕利尔作伴,两人骑着马,朝着湖泊所在的方位而去。

        那一天没有风,因此沙地里的脚印儿没有被磨平,两人顺着时隐时现的脚印追踪而去,很快,他们在沙地里发现了一滩血迹。

        毕格尔大叫不好,说:“看样子是三愣子留下的,如果是被蛇咬,流不了这么多血,八成是被什么大型动物咬伤了。”大型动物是什么呢?最常见的,莫过于沙狼了。可是,这附近是人类的活动范围,沙狼一般不会靠近,又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活动呢?

        薛安急了,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定要找到三愣子。在那个年代,失踪一只羊,是个巨大的错误,而为了保护集体财产牺牲,是非常光荣的。不过三愣子当时的情况是羊也没了,人也没了,情况就复杂了,属于死了都不讨好的。

        好在那时候人们放牧时间长,因此马匹身上,都会挂着睡袋、面饼一类的东西,再加上蒙古人有配腰刀的习惯,因此都有携带腰刀,毕利尔的马匹上,还挂着弓箭。

        两人决定在附近寻找三愣子,辽阔的沙漠,空荡的草原,随着夜幕的临近,可见度越来越低,为了安全考虑,薛安不得不准备先回蒙古包,脸上的焦急之情溢于言表。

        就在这时,沙漠深处,忽然传来了悠远的狼嚎声,薛安抬头一看,忽然想起今天是十五,天空挂着一轮银色的月亮,分外明亮。大漠中没有遮挡物,沙地被罩在一层银辉中,却没有想象中那么暗淡。就在这时,沙漠中忽然窜出了一个个幽灵般的影子,仔细一看,赫然是一只只沙狼。

        单独的狼薛安见过,狼群也远远见过,但却从来没有近距离的接触这么多狼,因此一时吓懵了。

        反倒是毕利尔小小少年,骨子里留着蒙古人勇猛好战的血液,临危不乱,看到狼群的瞬间便拔出了腰刀。但终究是年龄小,被一条大狼迎面一扑,便被撞到在地。

        薛安终于从恐惧中反应过来,他没有腰刀,眼见着那头大狼要咬毕利尔的脖子,便徒手扑了上去,靠着自身的重量猛的将大狼撞开,和那头打先锋的狼在沙地里滚做一团。

        就在这时,那狼猛地一口咬在了薛安的肩头,薛安大叫一声。这声音刺激了毕利尔,他人小勇气不小,一个打滚从沙地里爬起来,抓起了掉落在一旁的腰刀,便朝着那头咬住薛安的狼扑去。

        狼是伴侣动物,食物丰富的时候,会和自己的伴侣同行,只有在食物缺乏的时候,才会聚集形成狼群。它们一般都是一起捕猎,但奇怪的是,这只狼群,在先锋狼捕猎的时候,都只是围在远处看,根本不上来帮忙。

        就在毕利尔抓住腰刀往沙朗脖子处捅去时,那沙狼猛地转过狼头,尖尖的狼嘴带着血,呲出白森森的獠牙,两只眼珠子中,猛然闪过一阵绿光。这绿光仿佛有着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毕利尔在那一瞬间就意识模糊了,最后发生了什么事就完全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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