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未书语起了个大早,对接下来的行程感到兴奋不已。她迫不及待地想去鬼国见见世面,会会那辛魂老祖,最好能搜集到她的犯罪证据,将她绳之以法。
这么一想,她的使命感就远远超过了恐惧感。当然,想归想,现实的拳头照打不误,并不会因此手下留情。
吃早饭的时候,侍者送来一封信,竟然是用火漆封缄。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上面写着:我已随宋老板前往北京,接受更好的治疗。未姐姐若找到星象神器,请速与我联系,万不可随意开启。
信末署名是“妶青叶”,看来那妶家妹妹开始放下戒心了,至少不再把她当外人了。
七点钟,四人准时到达仙林山庄中心花园,有个熟悉的身影已经等在那里,未书语两步蹦上前,开心道:“是你啊,潇潇姐,你送我们去鬼国吗?”
潇潇道:“我只能送你们到茫崖市,去不了鬼国。”
“为什么?”
“鬼国附近地下全是机关,曾经有御虫师误入,连人带虫被炸死了。我听人说,辛魂老祖其实是个盗墓贼,沙虫钻道会破坏古墓。所以她才把那片地方全都圈起来,好慢慢挖墓。”
“哦,那我们要自己想办法去鬼国。”
“放心,宋老板已经安排好了。到了茫崖,会有车队送你们去巴音郭楞。至于能不能踏进鬼国大门,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
仙林山庄地下的虫道可以直抵茫崖,这是位于青海、新疆、甘肃交界处的一座城市,蕴藏着丰富的石棉、石油和天青石。但由于四面都是无人区,离得最近的城市也有上百公里,像一座沙漠中的孤岛。
母虫只有四个座位,潇潇让四人坐着,系好安全带,自己和云澜则坐在轿厢的地上。
未书语逮住机会问了一个困惑她很久的问题:“潇潇姐,沙虫会吸食动物的脑髓或内脏吗?”
“当然不会,沙虫喜欢吃整只的牛羊,饿极了也会吃人。”
“哦。”看来在封门村杀死人和羊的,并不是沙虫。
潇潇想了想,又道:“倒是有一种食髓鸟,专门吸食动物的脑髓,但这种鸟在几百年前就已经灭绝了。”
未书语把发生在封门村的事告诉潇潇,问道:“有没有一种可能,食髓鸟并没有灭绝?”
潇潇歪着头思索片刻,说:“应该不可能。古代有一种和御虫师相似的职业,叫御兽师,能操控飞禽走兽。几百年前,御兽师中有极少一部分人能操控食髓鸟,而随着食髓鸟的消失,这一分支也彻底消亡了。”
“也许是食髓鸟的亲戚干的吧。”
“这倒有可能,沙虫在世界各地也有很多亲戚呢。”
这次的路程比来时更长,大清早出发,直至傍晚才到达茫崖。接应人是一位叫卓玛的大姐,长得人高马大,大货车、大客车、越野车都能开,曾经给鬼国送过货。卓玛帮她们订了商务酒店,条件相当不错。
一出虫道,上官白鹿就联系驻守在茫崖的风卫,让她们都来酒店集合。再联系驻守在若羌的云烟,以及在阿克塞的云隐,紧急采购物资。明天三支小分队都在若羌集合,直接向鬼国进发。
苏慕也在忙着联系人,未书语凑过去一问,竟然是在联系雇佣兵。她简直惊掉下巴:“姐姐耶,你们这是去找神器,还是去打仗呢?”
“连宋老板都说难缠的人,怎么可能三言两语就搞定。”苏慕挂掉电话,看了未书语两眼,“对了,你会擒拿、格斗或者别的武术吗?枪法如何?有没有参加过军训?”
这一串连环夺命问问下来,未书语不禁涨红了脸:“这个嘛……我倒是想学,我妈不让。军训的话,学校里那种算吗?”
“当然不算,我指的是实战训练。”
“——没有。”
“我看你身体素质极好,不习武可惜了。这样吧,到了鬼国真起冲突的话,你的任务就是保护好自己。”苏慕想了想,还是觉得不放心,“要不,你还是别去鬼国了,在若羌守住大后方,等我们的消息。”
“那怎么行,我不要一个人留在若羌。我也不是一无是处,我的鼻子很灵,耳朵很尖,眼睛很亮,是天生的侦察兵,一定能帮上忙。技术类的东西,我目前是不太会,不如你教我?”未书语眨巴着眼睛。
苏慕笑了笑:“教你可以,但这次时间太短,来不及了。”
“我学得很快,真的。”未书语厚着脸皮抓起苏慕的手,“苏慕姐姐,你就收我当徒弟吧。保证生活能自理,听话好养成。”
苏慕万万没想到未书语会来撒娇这一套,她最吃不住女孩子的示弱和撒娇,清了清嗓子,默默把手抽了回来:“我可以教你,但这件事先不要告诉别人,也不要轻易暴露你的特殊能力。”
“好,我保证不说出去。”虽然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但未书语还是答应了苏慕的要求,她提出这样的要求,肯定有自己的考虑。
等风卫一到齐,队伍便连夜赶往若羌县。阿依莎姐妹害怕辛魂老祖报复,上官白鹿便给她们结了尾款,让她们先行回家了。
越野车队一路向西,要不是风沙太大,未书语真想打开窗户兜风,大声呼喊。坐车的感觉简直太好了,尤其是行驶在沙漠公路上,只觉得天辽地阔,畅通无阻。
上官白鹿比她还要兴奋,一路上都在说着宏图伟业,仿佛神器已经到手。
“我家祖传的残卷是个拓本,记载了三件神器,其中关于日曜的描述只有寥寥数语,而对于月华和星象只提及了名字。后来,我从你姨妈那里知道了天枢和地脉,现在又知道了隔世匣,认识了一位神器守护。”
未书语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看,我们在一点点接近神器。我昨晚做梦都梦到,神器在一片金光里向我招手。”
未书语咝了一声:“我的好姐姐,你可别走火入魔了,我听你说话都觉得瘆人。”
“瘆什么人,凭我们的交情,我得道了,你也能升天。”
从茫崖往西越过省界,就到了新疆的巴音郭楞,若羌是巴音郭楞下辖的一个县城。
西部城市和东部城市人潮拥挤的情况截然不同,西部城市地广人稀,零星的一块块聚集地之外,是成片连天的无人区。城与城之间动辄相隔几百公里,即便通了公路,开车也要好几个时辰。
队伍到达若羌县,已经是凌晨两点。
未书语远远看到小橘在酒店门口等待,冻得时不时搓搓手,跺跺脚。车一停下,她就跳下来,小橘一看到她眼睛就红了,跑过来扑进她怀里:“小姐,呜……”
她摸摸小橘的头:“哈哈,我这不是好好的嘛,还碰到很多奇人奇事,回去我跟你慢慢说。你这两天过得怎么样?”
小橘吸吸鼻子:“还好,大家都很照顾我。”
云烟带领的小分队已经调来了一货车装备,上官白鹿看了看清单:防弹衣、防弹头盔、手套、护目镜、战斗靴、突击枪、自动手/枪等等,基本满足她的要求。当然,最多的武器还是麻醉/枪和烟雾弹。
“非必要不得伤人,有异常先打报告。”上官白鹿给风卫下达命令,转头又对苏慕道,“喂,你那些雇佣兵可别乱来,出了事我可保不了你。”
苏慕道:“放心,她们训练有素。”
未书语看得目瞪口呆,她一个象牙塔里长大的大学生,哪里见过这阵仗。虽然大学军训的时候也真枪实弹打过靶,但那完全是在懵圈的情况下随便按了两下,跟此刻的阵仗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
伊莎贝拉拿起一把手/枪,卡在食指上转了一圈,吹了声口哨,边做射击的姿势,边感叹道:“真好,还是枪最能给人安全感。”
未书语凑过去,小声地问:“你也会用枪?”
“当然,我读小学的时候,这是必修课。”
未书语听罢,心里憋得慌,下定决心要习武,要学会使用基本的武器。亲妈不允许,她就偷偷地练。
想当初,上官白鹿还半开玩笑地指出过她的缺陷:“你这小身板,说得好听一点是骨感,说得难听一点是竹子成精。本来可以培养成武林高手,非要打压成文弱书生。”
她虽然短期内练不成白琊那样敏捷的身手,但至少在紧急情况下要有自保的能力,不拖大家的后腿。
这天夜里,大家都已经睡下,未书语还在钻研各种武器的使用方法,恶补野外生存知识,做了五十个俯卧撑,温习了苏慕教的近身格斗术。
直到清晨五点,才匆匆睡了两个小时。七点起床,依旧生龙活虎。
苏慕的雇佣兵,云隐带领的第三支风卫,都要中午才能到齐,伊莎贝拉便拉着未书语先去玉器市场淘宝。
听说这里的玉器市场不止卖本地产的玉石,还卖居民挖到的古代器皿、陶片、木简甚至人骨,说不定能淘到什么宝贝。
她们在一家沧桑的有年代感的铺子前停下,门口放着两只麻袋,装的就是那种居民挖出来的碎片。
伊莎贝拉挑挑拣拣半天,挑出一个小小的木片,仔细擦掉尘土看了看:“咦,这上面好像是吐火罗文,应该是更北边的龟兹、焉耆才有的东西,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看店的大爷笑眯眯地说:“哦,那个是昨天刚送来的,新鲜出土的,一袋三千块拿走。”
伊莎贝拉想了想,问:“爷爷,你这里还有这种刻字的木简吗?”
“哦,有的,还有几片更大的。”
“你都卖给我吧,我只要木简。”
大爷一看,似乎是个行家,还是个穿衣打扮挺讲究的外国人,心想应该能做笔大买卖,更加热情地推荐道:“我这里还有几只陶罐,上面也有字,你要不要看看?别人我还不卖呢。”
伊莎贝拉哈哈一笑:“你有什么宝贝,都拿出来吧,只要是宝贝我全都要。”
伊莎贝拉跟着大爷走进里屋,未书语继续在麻袋里翻拣。这时,一个蒙着白纱的女孩走过来,对未书语道:“姐姐,我这里有本地特产的香水,你要不要试试,很好闻的。”
未书语看那女孩怯生生地递过来一只小瓶,不像个坏人,便低下头,毫无防备地闻了一下。的确很好闻,像是兰花的幽香,可以买回去孝敬亲妈。
“这个多少钱?”
“九十九一瓶。”
“可以。”
未书语取手机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眩晕。她甩甩头,打开手机,上面的字竟也模糊起来。她觉得有点不对劲,浑身发软,呼吸急促,视线越来越模糊。不对,那香水有问题。
她抬头看向女孩,却对上一双冰冷的眸子。她只愤怒地说了个“你”字,就仰面倒下,不省人事。
旁边站着的两个游客立刻窜过来,撑开一只麻袋套住未书语,用绳子捆紧,把她像死猪一样拖上一辆车,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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