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边!”
忽然听到身后远处有声音传来,凌霄连忙把东西收起来。
回头一看,只见球鞋哥和阿洪等三男两女正往这边跑过来,梁博和那两个保镖没在。
“李茹、王霞!”步花语和那两个女的认识,其实打了声招呼。
球鞋哥不解道:“他们人呢?不是出事了吗?对了……大神,刚才到底出了什么事?”
感情这老哥见出事没弄清状况就回去喊人了啊……还真够意思的!
凌霄叹道:“那个干瘦小伙儿,挂了……被鲨鱼袭击了。”
“什么?!”五人面色大变,一脸后怕,因为他们这两天都下过水。
凌霄拍了拍林仙儿和陆雪馨的肩膀,站了起来,对他们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是无可奈何之事,走……吃午饭去!”
闻言,那四人都是一脸狂喜,球鞋哥带回去的肉梁博那三个人拿走了一大半,为了省着吃本来就吃不饱,刚才又跑步消耗了不少能量,现在的确是饥肠辘辘了。
至于球鞋哥……他肚子还饱着呢,但不介意再塞进去一点。
而三女,则是有些犹豫。
林仙儿和陆雪馨因为鲨鱼吃了人的关系有些膈应。
步花语则是担心食物消耗过快——毕竟人刚死在海里,这段时间海里的东西是不好下嘴的,凌霄又有些大方过头了。
不过,想到这些人是因为担心别人才赶来的,于是便没有多说什么了。
只有狗子站在烟熏房门口乱叫,护食,不想让这些进去……
结果被凌霄一脚踢到了一边。
“哇!”
“天呐!”
“不愧是大神!”
阿洪和球鞋哥进来过,所以反应不大,另外三人则震撼不已,有种泪流满面的冲动。
凌霄听狗子在门外叫得可怜,所以这回没有任君自取,一人递了一块半斤左右的肉给他们。
几人千恩万谢接下。
轮到球鞋哥,他愣了愣,心想这家伙刚吃了一大顿,正想收回来,谁知球鞋哥眼疾手快接了过去。
“破费了破费了,谢谢大神!”
球鞋哥把东西小心翼翼地塞进西装口袋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哦,对了!各位,大神这边有点忙,等会儿吃了午饭,大家一起帮帮忙吧!”
“必须的!”
“肯定的!”
“好啊好啊!”
“我们正愁没事做呢!”
男的且不说,李茹和王霞两个女的也乐意之至,虽然自己那边有梁少需要讨好,但人家吃饱了睡午觉不能打扰,正好走走关系。
球鞋哥所言不虚,口中的大神不愧是大神,人也很不错,可以预见,只要自己给他留下好印象,将来估计是不会饿死的。
唔,岛上有靠山,回去后又有梁少这位大靠山,人生巅峰还会远么?这不是机遇什么是机遇?!
“咦!”走出烟熏房,李茹见楚天一他们搬家,忍不住问球鞋哥:“陈大哥,他们……”
球鞋哥没等她话问完就一脸不爽的打断道:“别管他们!以后记得离他们远一些,那些人不是什么好鸟!”
李茹点点头,不再多问。
凌霄暗暗好笑,不论球鞋哥是因为自己的缘故先入为主还是因为楚天一带队带出了人命心生厌恶,总之是一个有趣(爱憎分明,不够老练)的人!
他们开始享用午饭,凌霄慷慨,刮了盐洗了锅后给他们煮了一点木耳小蓟汤。
接着,凌霄带着狗子和球鞋哥进林子剥树皮,三女留下来继续编织棕榈叶和看家。
等他归来,见大家吃好了摩拳擦掌等着吩咐,他没有见外,或安排收集材料或安排茅坑或安排挖水槽或安排取海水熬盐和蒸淡水。
他则开始做过滤器!
见他把石矛的竹竿子掰断和干柴垒在一起用黏土包住然后点火,林仙儿嘀咕了声:“竹炭……”
然后,惊讶道:“姐夫,你在做活性炭?!”
“聪明!”凌霄对她竖起了大拇指,看来小姨子学习不错,还没有把课本上的知识还给老师。
他拍拍手上的泥,让球鞋哥把烧化开的树脂拿来。
接着,边用树脂黏合树皮做卷筒,边讲解道:“树脂是非常好的黏合剂,加热过后就能使用,冷却后就会凝固,等会做树皮盆碗也是这个道理。”
帮着递棕榈叶的步花语忍不住问道:“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身在这种地方,需要这么着急着讲究么?水的话,烧开了就能喝了吧?”
凌霄点点头承认她的观点,然后叹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自然虽然处处是宝藏,但也处处是危机,这里物资短缺,可生不起病,只能竭尽全力把预防工作做到极致。”
步花语想了想,重重点头,同时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继续忍着作呕跟着梁博他们那些人,她或许不会饿肚子,但一定会有卫生这方面的风险的。另外,食物是梁博剥削其他人而获得的,会让她有负罪感。
球鞋哥准时惊叹道:“不愧是大神!”
凌霄白了他一眼,因为他想起了那些对他的厨艺赞不绝口、一脸崇拜的土著们。
接着,做好了卷筒后,先加了一个树皮做成的漏斗,然后把竹炭、眼镜布、细沙、眼镜布、碎石、干草、小石块一层层的加进树皮筒,净水过滤器便做好了!
见那四个人也已经煮了三锅盐,蓄水池都快满了,个个都是汗流浃背——事实上,要不是凌霄要求他们走远一些,就近取水的话,早就满了。
凌霄笑道:“大家歇一歇,来喝点水!”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里,他把净水器挂在木架上,然后用树皮盆打了一盆蓄水池里的水倒进去……
一秒!
两秒!
三秒!
见证奇迹的时刻,奇迹降临,看着清冽的水从底部留下来,凌霄当仁不让,捧了一捧喝下!
几个人都眼巴巴的看着他,他咧嘴笑道:“好了!可以喝了!”
“哇哈哈哈,我先来!”林仙儿第一个冲了过去,见她没有联想到那个翘辫子的哥们,凌霄暗暗松了一口气。
陆雪馨想第三个,但抢不过步花语,只能第四个品尝。
狗子第五个。
然后是球鞋哥他们。
见海水在凌霄的手上变成了盐巴和淡水,所有人都是一脸崇拜,同时也长舒了一口气,因为这预示着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饮用水将不再是问题!
隔壁,搬家结束,楚天一最后一个离去。
听着他们的欢呼,看着他们的激动,他握起了拳头,很是不爽……恨不得让被鲨鱼撕碎了的那小子活过来再弄死他一次!
要不是那狗东西脑残不知道跑,他又岂会在步花语那个精明的大美人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
放弃?
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那不是他的风格。
但……为今之计,只能远离一些,给彼此一个缓冲区了。
盖好房子后,过来试探一下,要是不行……那就只能熬到他们陷入困境了。
他觉得他们陷入困境的概率很大,毕竟劳动力不够,等资源消耗得差不多,穿球鞋的那个秃头男就不会来帮忙了,到时候一人养三女一狗,累死那个王八蛋!
到时候,嘿嘿,都不需要他王者归来振臂一呼的,估计凌霄那狗比就会第一个来向他求援了!
唔,到时候可以考虑让他跪下来?
啊不!劳资要让他滚蛋!因为那时候美女们或许已被他嘿嘿嘿了,他要是继续在眼前晃悠,劳资一定会膈应的!
咳咳……就是说,他虽然决定搬家,但贼心不死,并不准备搬太远。
两里外那片靠海背风的林子就很不错,距离有烂泥的地方不太远,多少能搞到一点淡水,而且可以在巨型石斑鱼作为食物的支持下从容布置陷阱与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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