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每口食物咀嚼20-30次,这样很快就觉得饱了,坚持下去胃就会缩得很小。
修斯并不是天生饭量小,他在那个年纪也是长个子的时候,每天打猎运动量极大……
他的食量小,原来也是“有预谋”的,是经过长年累月的挨饿锻炼下来的!他省下来的食物,当然都进了宫子华的肚子里。
小小的宫子华就被喂得胃大大的,永远不知道挨饿受冻的滋味。
修斯就像是他身边的百宝箱,任何时候伸出手去掏,都能掏出食物来……不管环境有多恶劣,一旦他饿了,就能立即吃得饱饱。
修斯不一样,他永远都在想办法多弄一些食物……
以至于后来他们有很多很多食物的时候,修斯还是无法控制地去寻觅更多。
再等他们长大一些,东宫老爷把他们一起丢进魔鬼训练营地,与其他的孩子一起生存,每天不用再担心食物来源,但要付出大量的训练。这时候,修斯还在储存食物。
小澈问他为什么。
修斯淡淡地说……也许是这几年来养成的习惯,他没有安全感,就像鲁滨逊。
【陆逊是谁?】
【鲁滨逊,一个和我一样喜欢储存食物的男人。】
小澈在懵懵懂懂中听完那个历险故事,他不太懂得所谓的安全感。其实对修斯来说,那更是一种责任感。他的本事怎么会愁打不到食物吃?他永远都不可能饿死。
他怕的是,他一旦有了任何意外,小澈饿死了……
所以,他对食物有着近乎变~态的储存癖,只有看到很多的食物,他才会有安全感。
……
宫子华僵着身子坐在墙上,耳畔好像还清晰回响着曾经修斯说过的每一句话。
他说:【阿澈,你和我是不一样的人。你只用想明天,我要想未来的一生。】
【你在想今晚有没有肉吃的时候,我在想,六十年后,你还能不能吃上肉?】
【我活在未来,你活在当下。】
宫子华不明白,直到现在他才有些懂了,修斯现在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将来能幸福,所以他活在未来,他目光长远,看到了漫长的一辈子。他想现在辛苦,等苦尽甘来。
宫子华不同,他从来也不用努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日子得过且过。他不用害怕明天没肉吃,因为他有修斯了。
【修斯,那到底是哪种好?】小澈扬着头,稚气茫然地问。
【当然活在当下……未来瞬息万变,我除了努力,预测不了它的发展结果。】
【那你也和我一样,做一个活在当下的人就好了!】
修斯淡漠地看着他,眼里有荡漾的星河:【阿澈,我们是不一样的人。你变不成我,我也不会是你。】
宫子华狠狠地从藤蔓上掐一把叶子,荆棘的蔓刺到他的手心里。
他是不是太晚熟了,直到要娶林嘉怡,要承担一个家庭,他才知道修斯所有的行为,都化为三个字“责任感”。
宫子华的那一份累,修斯扛在了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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