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阳顶天梅悠雪 > 347 还有些什么手段

“不是不相信你。”庞七七摇摇头,双手环抱,这个动作,让她的胸部格外突出:“我想看看阳顶天还有些什么手段。”

        阳顶天不知道庞七七的打算,坐着旅游大巴,进了金三角,他还真去玩了一圈,回来,这才租了个摩托,先到竹水,换了摩托,直接到了黑鱼河边上的一个小寨子。

        为什么直接到黑鱼河呢,因为庞七七说她跟张燕带两个人,会守在竹水边上的楠竹寨。

        从张燕的反应,阳顶天觉得,张燕肯定出身特种部队,庞七七也不弱,再加两名女特种兵,守株待兔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即然她们在那边守着,阳顶天就从黑鱼河这边搜过去,就如在河里赶鱼,一头布网,另一头弄出响动,鱼自然就过去了。

        当然,人不是鱼,汗马能干掉泰国特种兵,更不是一般的角色,知道庞七七她们守在楠竹寨,或许就不会过去,而只会在哪个地方藏着。

        因为他只要能藏过七天,不给庞七七找到,就是他赢了,那又何必出去?

        所以,阳顶天更要从黑鱼河这边一路搜过去。

        有一件事情比较麻烦,进了山,阳顶天可以控制无数的动物,但无论是蜂还是野猪或者是鸟和蛇,都不会认人的脸,至少是不会看照片。

        “要是蜂能认人脸就好了,找一窝蜂,都来认一下,几万只放出去,漫山遍野的,分分钟把那鬼找出来。”

        阳顶天遗撼的吐槽。

        动物分辨人和物,主要是靠嗅觉,靠留下的气味,哪怕是母亲认幼子,如果气味不对,它都会认为不是自己的崽子。

        例如猫,如果有生人摸了小猫,母猫就不会喂奶,让小猫活活饿死。

        狮子更夸张,发觉气味不对,会直接把小狮子当点心吃掉。

        但狗好象例外,狗能认识主人的脸,远远的,看到主人的身影,都能认出来,估计是人类几万年几十万年相处,养成的这个功能。

        黑鱼河这边上的寨子,叫鱼头寨,不大也不小,有一个石寨子,建在半山坡上,有些年月了,显得老旧,但寨子外面,却也有很多屋子,沿河而建,阳顶天估算了一下,远远近近,应该有几百幢屋子,估计至少能有几千人。

        假设汗马就藏在黑鱼寨里,要从这几千人里把汗马找出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更莫说从黑鱼河到竹水,三十七个寨子,上百公里,好几万人口。

        阳顶天想了个主意,他先控制了一窝野蜂。

        这金三角里的野蜂,那可是真正的野蜂,个头大,野性足,毒性强悍,真要是十几二十只蛰上,那是真能蛰死人的。

        而阳顶天一次控制了一千多只,大部在头顶百米处聚团,小部份散在周围千米之类,形成监视的蜂网。

        然后,他靠近寨子,碰到人,他就把汗马的照片拿出来,问见过汗马没有。

        金三角里面的这些寨子,见了陌生人,是比较提防的,可阳顶天说得一口流利的这一带的土语,然后他说,汗马是他表哥,他回来找人的。

        这借口一出,加上土语,再加上烟,果然无往而不利,所有问到的人,全都热情的回应,很认真的看照片,回想,自己想不起来,还招亲唤友的叫人来认。

        果然就有一个人说:“好象在哪里见过,对了,在墟上,就前两天,在刀把寨的墟上,这眼光我熟,跟狼一样,看人倏冷倏冷的。”

        所谓的墟,就是赶集了,刀把寨是这一带比较大的寨子,逢五就会有集,附近寨子里的百姓会去交换东西。

        这个人确定认准了吗?阳顶天不敢肯定。

        再一个,即便这人认准了,汗马出现在墟上,很大可能就是去赶墟的,不一定就在刀把寨。

        但阳顶天决定还是赶去刀把寨。

        刀把寨有点镇子的架势了,也建在一条小河边上,小河两岸,大大小小高高矮矮的屋子,一眼看不到头。

        中心地头,形成了一条街,有一些五六层的屋子,镶着磁砖,还挺好看,让阳顶天觉得仿佛是看到了中国的一些山村。

        街两边有店铺,卖各种东西的都有,还有一家饭馆,这时天也黑了,阳顶天也饿起来,进去,店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看见阳顶天进来,居然用中文问:“这位先生,要吃饭啊?”

        阳顶天倒是乐了,用这边的土语道:“你怎么知道我是中国人啊?”

        那老头子听他能说土语,也乐了,呵呵笑道:“看样子象。”

        阳顶天奇了:“为什么,中国人样子有什么特别吗?”

        老头子招呼他坐下,道:“先生你皮肤较白,水色好,肯定不是越南人或者菲律宾人,他们比较黑,只能是中日韩的,如果是日本人,先低头,如果是韩国人,会莫名其妙的自大,下巴往上抬,只有中国人,看人即不低头也不抬头。”

        嘿,这观察还真是仔细了,阳顶天不得不佩服一把。

        老头子问得他要吃饭,就问:“饭要临时煮,今天不逢集,平时基本没客人的,要不给你下点面。”

        “面吃不饱。”阳顶天摇头:“你还是煮点饭吧,先给我炒个什么野味来,有米酒来一斤,米也煮一斤。”

        “一斤?”老头子有点讶异。

        “那就一斤半。”

        阳顶天嘿嘿笑:“我肚大。”

        老头子确认了,大拇指一翘:“能吃就是好汉子。”

        老头子炒了一盘风干的兔子肉,拿了一瓶酒来,阳顶天道:“老板,一起喝一杯。”

        老头子也没推辞,坐下来,扯了一气,老头子话多,喝了点酒,那更是个话篓子,又在这街上开店,见识也广,一通酒喝下来,不但把阳顶天叫成了老弟,这一带的情况,也差不多给阳顶天问了个通透。

        看看火候差不多了,阳顶天把汗马照片拿出来,老头子眯着老眼看了一眼就叫了起来:“这个人啊,见过,经常来赶墟的,逢五若不来,十五必来,好象是住在山那边的牛角寨,要不就是羊牯寨,八九不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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