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团宠肥妻:我的七个相公风华绝代姚千寻冯子坤 > 第414章 平淡的生活

罗红书见姚千寻的面色有些凝重了,她才开始担心了。

        “姨,你的身体最近确实是有点问题了,你是不是在吃人参了?”姚千寻问道。

        “是啊,我还花了重金去买了两支上好的百年人参,梅智贤说的我太累了,需要补补,所以就给我建议。

        怎么了?补过了?”

        罗红书还以为自己补的太过了,有点紧张。

        “不是,姨,你是根本不能吃人参,现在你的血脂很高,血液本就很浓稠了,导致你的身体就会出现燥热,心情烦躁等等。

        你的饮食就应该很清淡,不能吃的太油腻了,特别是不能吃的太燥火的东西。

        人参、鹿茸等都是特别的容易上火,对于你来说是大忌,如果你再吃下去,会导致血管爆破,姨,你的皮肤上已经出现了小血点,应该已经是血管开始爆了。

        姚千寻指着罗红书手上的皮肤,对她说道。

        罗红书看着自己的手,果真是有了一些不太明显的红点,但是仔细的看是看的出来的。

        “那怎么办?我是觉得最近人特别的亢奋,但是心里特别的难受。”

        罗红书被吓到了,如果全身的血都爆了,那她岂不是就成了血人?想着都觉得害怕。

        “没事的,从现在起,人参不能吃了,我给你个药方,你按照我的药方吃药,五天之后,会有所改善。

        然后就是姨的饮食,要清淡,这样吧,我给你写个食谱,你就按照这个吃,调理调理,应该在一个月之后,会变好的。”

        姚千寻发现罗红书不只是血脂高,她的血压和血糖都不低,也就是现代人说的三高。

        到了罗红书这个年纪,三高的人多,只要多注意也会控制住的。

        “好,好,好,千寻啊,我都听你的,你快给我开药方,这个梅智贤真的是个庸医,这要是再吃下去,不得把我给吃死了?”、

        罗红书的心里就非常的生气了。

        作为一个官员,虽然她的这个官也是小的不得了的那种,但是也是有很多的福利。

        一年也能赚不少的钱,要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她可舍不得。

        “行。”

        罗红书的手下把笔墨纸砚拿了过来,姚千寻开始给罗红书开了个药方,又开了个食谱的方子。

        罗红书马上让人去姚千寻的诊所捡药。

        姚千寻又给罗红书说了一些注意的事项,让她的情绪不要太激动,要平缓心情,如果觉得烦躁,就可以把手上的事情放一放,等到心情好一些了,再开始做。

        如果家里的人之间又什么烦躁的事情,就先出去逛一逛,等到脾气发过了,再回来。

        她说了很多缓解人的心情的方法,罗红书一边听着,一边点头。

        其他的不说,她就是听到姚千寻说的这些话,都觉得心情好了很多。

        “行了,我也耽误你这么久的时间了,姨,你要注意,自己多休息,休息好了,心情自然就会好的多。

        按照我说的去吃吧,多注意身体,现在应该是更年期,是女人最心浮气躁的时候。

        如果能把这个时候过了,以后就会很顺了。”

        姚千寻看着时间都差不多了,她可没有留下来吃午饭的打算。

        “嗯嗯,千寻啊,真是多亏你了,你说的这些话,姨都记住了,女人不管怎么样都要对自己好一些,事情是做不完的,慢慢做就好了。”

        罗红书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千寻啊,留下来吃饭吧!”罗红书也发现天色不早了,忙了一上午,还没有吃早饭呢!

        “不用了,姨,你一定要吃的清淡,不要太油腻,也不要太重口了,记住了没有?”

        姚千寻婉言谢绝了罗红书的好意。

        “那行,等姨彻底忙完了,再请你过来吃饭,你的事情我会尽快给你报上去,应该在一个月左右就会有消息的。”

        罗红书也没有强留姚千寻,都是大忙人,所以也就没有必要打扰人家的生活。

        把事情都办了,姚千寻走路的脚步也轻松了起来,很久都没有逛凤凰镇的街道了,她也该来逛逛了。

        “师父,我们去逛街吗?”宋雨问道。

        “是啊,很久都没有去逛街了,所以要去走走。”女人都是喜欢逛街的,如果不是太忙了,姚千寻早就来逛街了。

        “嗯。”宋雨点头,他对凤凰镇的街道已经都逛的太熟悉了,这里实在是太小了,不过他还很喜欢这里。

        从罗红书的家里出来,走不了多久就到了正街上,还是以往的样子,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都过着舒适而恬淡的生活。

        这里虽然有吵闹,也有可能打架,不过都是小打小闹的,无伤大雅。

        姚千寻很喜欢这里的生活,刚穿越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一个在一线城市,最好的医院里的精英全科大夫,在这里真是好憋屈。

        现在才知道,凤凰镇是她的家,也是生她养她的地方,在这里生活,才是最适合她的。

        想到这里,姚千寻就笑了,开心的笑了起来,就算是一个小城镇又怎么样?也可以一样的活出精彩。

        “师父,这里有什么好笑的?”宋雨见师父笑的跟个傻子一样,他有点摸不到头脑,不知道周围的什么东西吸引了师父。

        “宋雨,我笑是因为觉得凤凰镇的日子过的特别的舒坦,特别的惬意,你喜欢这里吗?”

        姚千寻反问宋雨。

        “喜欢。”宋雨没有一丝的犹豫,他可能跟师父想的是一样的,在凤凰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单纯的太多了。

        “我也喜欢,在大宋的时候,虽然有荣华富贵,虽然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可是我觉得在自己的家里随便吃什么都是香甜的。”

        宋雨看着师父满足的样子,他其实是感同身受,在大宋的时候,谁要杀姚千寻,他知道,师父也知道。

        那段时间真的是活在了刀尖上。

        直到回到了凤凰镇,才又见到师父的笑脸。

        “师父,你笑起来真好看,好像整个天空都失去了颜色。”宋雨很肯定的,昨天看的一本书上这句话,当时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

        现在他懂了,当一个人发自内心的笑的时候,真的是好美!

        “姚千寻,我可抓住你了。”就在两人讨论着人生的时候,忽然有人跑过来一把抱住了姚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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