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被张瑶的话给迷住了,纷纷坐下,认真的聆听着。
“嗯,然后呢?”
看到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菲粤忍不住又把气氛提了起来。
“然后,当他们终于走到山脚下,想要找到水源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一群强盗。”
在干旱的天气里,遇到强盗是很常见的事情。“强盗打劫了。”
“没有,他们不仅抢走了他们的东西,而且还盯上了女人,想要夺回来。两个人拼命逃跑,最后关头,那个男人为了救女儿,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那把剑。”
“然后他们俩就开始玩命的上山,那人失血过多,很快就坚持不下去了,最后两人相互扶持着进入了一处洞穴。”
“男人就是在这里死去的?”菲粤一脸的好奇,大有一种刨根问底的架势。
“这座洞穴中,除了一张琴,男子失血太多,奄奄一息,女子抚琴,让男子在琴音中死亡,男子死后,女子却没有将男子埋葬,只是让男子躺在女子的怀中,弹奏着琴音,据说,此曲持续了七日,直至七日之后,女子方才停下,当有人发现之时,早已尸骨无存,只剩下此琴,还放在他们的双膝之上。”
“原来是这样啊……”
“没有,后世之人认为,谁能拿到这张琴,谁就能拥有一生一世的挚爱。”
“我说错了?”
菲粤一脸茫然,就是下面的几个女子,也都是一脸茫然地望着张瑶。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但结果还算不错,两个人各有各的生活,却又都在死亡的边缘。
“不,这张琴是一个读书人拿到的。
三天后,他的未婚妻去世了。”
菲粤:“……”好可怕的名字,这里还有人会要吗?
这样一想,她果然从那些女子的眼中,看出了厌恶和畏惧。
“而另一位买家,则是一位富商,其夫人落水而亡。”
“也就是说,谁拿到了这张琴,就不能和你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菲粤这才听懂了张瑶话中的含义。
无论是何人,获得此琴者,都将与心上人无缘。难怪她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这张古琴送给别人。如果是别人呢?就算是他,也没那个胆子。
“平南王夫人果然说中了要害,不过谁拿到此琴,除非不能与所爱之人在一起,否则必定平步青云。”
“……”菲粤。
“那位得琴的才子,在他的未婚夫去世之后一年,就举人举人,做了宰相。”
“那个拿到琴的商家,在老婆去世之后,又娶了一位妾室,对象是一位官宦之女,于是短短数年时间,那名富商便成了全国第一大富商,身家丰厚。”
菲粤一阵无语。
自古以来,爱与权力,都是无法两全的。
“所以,谁拿到这张琴,就会被称为‘追风’,谁拿到这张琴,谁就会永远沉浸在对自己心爱的人的回忆之中。”
“好奇特的一把琴,我很好奇,这把琴,到底是属于哪一位?”
菲粤看了一眼在
座的官家千金们,那些原本跃跃欲试的人,此刻都沉默了下来。
恐怕连这把琴都不会要了吧?
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哪怕是一把好琴,也比不上她的情意。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她更喜欢的是爱,而不是琴。
不过,也有一些人是个例外,那就是杨凤梅,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充满了占有的欲望。
这一切,都被菲粤看在眼里。有传言说,这位宰相要告老还乡了。
宰相之子,生性闲散,无心仕途。
据说,他喜欢雕琢,所以他的房子里,到处都是植物的根须。雕刻的很好。
随着大学士退休,他周围的人都开始往更高的地方发展,朝堂上已经没有了他的力量。
只能面临门可罗雀,车马稀少的结局。
身为帝都之主的亲孙女,她已经习惯了被无数人关注,又怎么会甘于平凡。
虽说宰相一家的未来,肯定会过得很滋润,但是身为宰相的孙女,却并不觉得自己能够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财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足够的力量,才能做到这一点。
若是她能拿到这把琴,正如张瑶所说,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那么她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将这把琴弄到手。
“平南公主的眼光很独特。”
张瑶眼中流露出一抹赞赏之色,所有人都看到了这段感情的苍凉与无助。
这只是一个未出阁的少女,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憧憬。但是,又有几个人知道呢?若是无权无
势。
爱,就像是镜花水月,遥不可及。
“我说的都是实话,不知道在座的几个姑娘,有没有兴趣?”菲粤目光一转,落到了众人身上,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坐下。
此时,在菲粤的目光下,所有的女子都收起了高傲的姿态,一个个都希望自己能成为隐形人。
只要平南公主叫他弹琴,他就完蛋了。“要不,我去试一试?”
就在所有人都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的时候。首相的孙女往哪里走?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这是对权力的渴望。
除了菲粤、张瑶两女之外,其余的几个女子都是一副看怪物的模样。
张瑶和菲粤都知道,这位宰相的孙女,并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爱慕权势,爱慕虚荣的女子。
O
“杨小姐,你要不要试一试,今晚的晚宴,就是一个展现你才华的机会。”
张瑶嘴上微微翘起,露出一丝微笑。
让丫鬟带着杨凤梅去抚琴,而首相的外孙女则优雅地在那张琴前坐下。
这一手,倒是颇有几分世家小姐的风范。“动手吧。”
张瑶与菲粤互看一眼,两人心中都有了一丝默契。
他们也想知道,这位大相的孙女,是不是真的有本事。而这个时候,张丞相正在自己的办公室内。
莫霄煜和张年坐在一张茶几上,张年目光如电,落在了面色苍白,瘦弱不堪的墨霄煜身上。
心中不禁有些遗憾。
一个天才少年
,就这么被人给毁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宰相召我过来,应该不止是想要看看我的实力。”
他自认长得俊朗无双,可从来没有听张丞相喜欢男人!
莫霄煜端着茶几上的一杯茶,随口说道。
他只是一个没有实权的王子,怎么张年会就盯上了他?
这让他很是疑惑。就在数日之前,菲粤接到了张瑶的邀请,而他亦接到了一份密信。
这封信也是从丞相那里寄来的,不过这一次,张年亲自送来了一封书信,让莫霄煜暗中去一趟。
果然是宰相,张瑶只是假意请菲粤赴宴,实则是为了勾搭上菲粤身后那名叫莫霄煜的人。
于是,今天一早,莫霄煜就把费粤带到了丞相府。借着送飞粤赴宴的机会,他趁机到府上去看张年。这样一来,他就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了。张年这一步走得很好,就算是见面,也没有露出什么破绽。
“平南王也是沉不住气,不如喝口茶吧,此乃极品寒山尖,难得,据说三年一出。”
张年端着杯子,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抿了一小口。
这可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搞到的,这可是极品中的极品,产自北极。
这张年,还真是好茶痴。他不仅会喝酒,还知道这些茶的来源。
这次他请莫霄煜喝的是极品寒山茶,也是为了勾起对方的记忆。
他常年生活在冰封之地。这里,应该就是莫霄煜最大的折磨了。
他被皇帝关在苦寒之
地那么久,早就将自己的身子炼得跟钢铁一样坚硬,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心里一定很恨,可偏偏又忍不住要发泄。
他的父亲,就是他的父亲。
可以想象,此时的莫星龙心中是何等的愤怒。
“唔,寒山毛尖,我早有所闻,只是未曾亲自品尝,如今得见宰相,总算得偿所愿了。”
莫霄煜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脸上满是惬意之色。
寒山毛尖,对于它的药性,他再了解不过了。
寒山尖也叫碎魄,果然是生长在极为寒冷的地方,每隔三年发芽一次。
不过,它生长在雪峰之上,人迹罕至,三年后,便是冬天,春天,夏天,最寒冷的季节,需要翻山越岭,翻山越岭。
所以,这样的茶很贵,一斤都要一百多两,抵得上一般人家十年的积蓄了。
他们是在极度寒冷的地方生存下来的。
每当寒山尖长出新芽之时,便有一家老小,去雪山无人之地采取寒山毛尖。
由于这座高山之上,天气多变,大雪纷飞,到处都是雪崩。
那些人,基本上都是有去无回。
很多时候,一家老小都会被冻在雪地里,直到第二年的夏季,气候才会转暖。
等别人看到的时候,他们一家老小都被冻成了一堆,看起来很是凄惨。
更可气的是。
地方官员,为了巴结京中的贵人,年年强征民夫,逼着他们进山采寒山毛尖,雪峰之上,不知冻死了多少人?
只买了一点寒山茶。寒山
毛尖,有几户人家因此而破产。
所以,在这里,人们把它叫做“夺魂”,一斤茶,就相当于好几条人命。
京城里那些有头有脸的人都听说了吗?
他们饮下的茶水,就像是饮尽了穷人的鲜血。
“那平南王是不是在极度寒冷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品尝到?”张年听了莫霄煜的话,也是若有所思。
也对,没有人会用这么好的茶叶来收买一个被发配到苦寒之地的不得宠的王爷。
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也远远比不上一个被抛弃的人。
这样的话,家长们也会照顾他。
“早就有所耳闻,不过张丞相今日成全了我的愿望,这茶的味道确实很好,让人回味无穷。”
莫霄煜端起茶盏,闻了闻,似乎有些不甘心。“平南王,你爱怎么喝酒就怎么喝酒。”
张年端起茶壶,又将莫霄煜的杯子倒了一杯。
“你费了那么大的劲把我请到这里来,就是想让我喝杯茶吗?”
莫霄煜脸色阴沉,脸色阴沉如水。
“平南王果然是快人快语,我最欣赏的,就是平南王这种人物。”
“……”莫霄煜。
这一通马屁,倒是颇有几分宰相的风范。“张丞相但说无妨。”顾慎为不喜欢被人拍马屁。
“你说的可是我母亲?”
莫霄煜目光黯淡,提到自己的母亲,他的声音也变得有些低落。
张年心里愈发确定,莫霄煜是真的爱上了自己的母亲。
“没错,就是敬妃。据我这些年搜集的
情报,敬妃之死,就是荣嫔告密。”
“荣贵妃?”她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
“不,还是称她为荣嫔吧,如今的她,早没了王妃的身份,自作自受,她当初连累了诸位。”
“这有什么关系?“平南王,正所谓,十年不等人,就是我的仇人。”
张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莫霄煜不用想,都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我只是希望,能像妈妈说的那样,平平安安的过完这一生。”
难道俄罗斯人要挖他的坑?到时候,他就会被活活的埋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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