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极力忍耐,惨白的脸色在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他嘶哑的声音,依然哽得不成样子。
笙歌剥豌豆荚的手一顿,不由得侧眸,又看了他几眼。
余婶是几个人中唯一没察觉纪御霆情绪有问题的,她只是多打量了下纪御霆和似年的着装。
军装啊,一看就大有来头,气度不凡,非富即贵。
“不麻烦的,就是怕委屈了两位先生。”
似年替自家爷笑着答:“不委屈的,余婶这里空气好,山清水秀,能借宿一晚是我们的荣幸。”
打地铺算什么,他记得之前跟纪御霆去边境执行任务,睡在雨泥地里不能动弹,整整熬了十二个小时。
余婶也笑,气氛总算缓和了一点。
但人的悲欢并不相通,纪御霆的目光自从看到笙歌就再也没有挪开过。
看到他这么难受,笙歌好像完全没有反应。
她真的……不记得他了吗?
怎么会这样?
他目光垂下,从笙歌的脸上,落到她正在剥豌豆荚的纤白指尖。
左手无名指上,还套着那枚熟悉的红玉戒指。
眸底倏地升起星星之火,纪御霆上前两步,不甘心的半蹲在笙歌的矮凳前,嘶哑的声音微颤着问:
“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笙歌不说话,抬起温柔的眼神,只跟他对视了一秒,便再次垂下眼,平静的纠正他,“是不认识。”
心头又是一疼,纪御霆继续质问:“那你左手的戒指是怎么回事?你结婚了,你不记得你老公是谁?”
笙歌看向左手,摩挲着上面的光滑,始终低垂着眸,摇了摇头。
“我忘了很多事,不记得这枚戒指怎么来的了,但戒指好像已经带了很久,取不下来了。”
“或许……我是有个老公的,而且,他应该对我很好,从不让我做家务,把我这双手养得白白净净。”
“我应该也很爱很爱他,才会一直戴着这枚戒指。”
宁承旭在一旁静静听着,凤眸敛去黯然之色,一言不发。
纪御霆长睫颤得厉害,水雾弥漫在眼眶里,使他视线模糊,却极其要面子的不让泪珠滚落。
薄唇轻抖着,他脸上全是懊恼和自责。
像弄丢心肝宝贝似的,宽阔的双肩微颤,无助极了。
“他不好,一点都不好,他没有保护好你,害你受这么苦。”
笙歌一本正经的反驳,“这不关他的事,我老公一定是世上最好的老公!而且,我一点都不苦,余婶对我很好。”
都不记得了,还觉得老公最好?
一时之间,纪御霆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伤心。
他颤着手,习惯性的想搭在她的膝盖上,还想摸摸她,甚至抱抱她。
又怕她会把他当成轻浮的流氓,在心里留下一个厌恶的印象。
怯生生的收回手,纪御霆咽下喉头的腥甜味,不甘又慎重介绍自己:“笙笙,我叫纪御霆,你的老公,我们结婚五年零七月十一天,我们还有两个五岁的孩子,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宁承旭微微蹙眉,凝重着脸在旁边盯着。
笙歌先是将宁承旭看一眼,而后噗呲一笑,“这几天是怎么了,怎么你们一个两个都说是我老公,我哪来那么多老公。”
纪御霆瞬间表情冷峻。
似年也是一惊,恶狠狠瞪了宁承旭一眼。
宁承旭略带不自然的低下头,起身拿走笙歌面前装着青豆的篮子,“等会我帮余婶一起炒菜,你们继续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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