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宇睡不着。
躺在床上,隐娘的一颦一笑在脑海中不停闪烁。与隐娘相识,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开心的事。
八年前,凌宇还是一个贼,尽管他自己不愿意这么称呼自己。在他看来,探囊取物只是副业,临摹名画才是他的主业。贼?那只是世俗的偏见。
这天,凌宇接了一宗大买卖,在酒吧寻欢作乐之后,凌宇沉沉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凌宇被浓烟呛醒。环顾四周,仿佛置身炼狱一般,到处都是火光,烧焦的树干证明这里曾经是一片森林。凌宇摸了摸身上,还好,除了衣服被烧了个七七八八,身上的“零件”没少。
我这是在哪?
能逃出生天,凌宇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当务之急,是要先填饱肚子,然后再搞清楚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拖着沉痛的身躯,凌宇在周围找到了一只被烧焦的小动物,看样子像是小鹿,许是昏迷太久了,一只鹿腿在凌宇的风卷残云之后只剩了一根骨头。长年的刀尖舔血,锻炼了凌宇在危机中强大的生存能力。
凌宇聚了一堆火,将剩下的肉烤熟后用藤蔓捆在腰间,就向着焦土外缘走去。
走了一整天,凌宇终于在傍晚时分走到了森林边缘。不远处,一座小木屋冒着袅袅炊烟,应该是有人在做饭。凌宇看了看身上的狼狈样子,“会不会把我当成异类呢?罢了罢了,先上前问问再说。”
正当凌宇准备敲门时,门吱呀一声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十七八岁左右的少女,看装束像是某个少数民族,衣服很朴素,脸蛋微圆,相貌甚甜,一双大大的眼睛漆黑光亮,一对甜甜的酒窝,让人看了不禁生出爱怜之情。
“真是个好看的姑娘。”凌宇暗自赞叹。
借着屋内昏暗的灯光,凌宇迅速扫了一眼屋内的情况,还有一个老头,灶台在冒着蒸汽,嗯,没有危险!
见有生人来访,小姑娘先是一惊,随即下意识地退后两步,将手中的锄头横在胸前:“阿爹快来!你…你是干什么的?”
“姑娘莫怕,我在森林里迷路了,能打听一下,这是哪里吗?你看,我不是坏人,我身上没有武器。”凌宇一边说着,一边高举双手,在小姑娘面前转了一圈,“你看,我没骗你。”
这时,屋内的老人也走了出来。老人约莫五十多岁的年纪,身材健硕,几缕长髯在胸前随着微风飘荡,手中握着一柄明晃晃长刀,见来人是个手无寸铁、腰系猎物的毛头小子,老人暂时放下警惕,问道:“你是在这打猎的?”
“是啊是啊,老伯,我来山里打猎,迷路了,想来讨个方便。”
“好吧,小伙子,出门在外不容易,你进来吧。”
进到屋内,老人让凌宇坐下,自己和女子则站在门口,门虚掩着,凌宇看得出来,他们父女还是在防着自己,一来,一旦发现自己是坏人或者外面有任何响动,父女能迅速夺门而出或者将门堵住;二来,老人可以随时拿起门口的弓箭和长刀进行还击。
这对于整日躲避追捕的凌宇来说,简直再小儿科不过了。看来,要消除这对父女的戒心,还是要发挥自己优势啊——骗!
“老伯,呜呜,我和阿爹在追一头野鹿,也不知怎么的,突然天空一道亮光砸在地上,瞬间我就昏过去了。等我再醒来,阿爹……我阿爹他就没了,都烧焦了……我是家里独子,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阿爹也没了……呜呜……幸亏阿爹在最后一刻保护了我,要不然我也被烧死了……阿爹啊,孩儿不孝啊!!!
演到动情处,凌宇泪如雨下,声嘶力竭。
“唉,小伙子,你也是个可怜人,跟我这个可怜的丫头一样,他娘前几年也没了。这兵荒马乱的,我们父女俩就躲在这林子边上,平时也是打打猎。昨夜的响动我们也听见了,唉,这年头是怎么了?老天爷这是不高兴了啊!作孽啊!小伙子,你还有去处吗?”
“没了,我和阿爹四海为家,阿爹没了,我也没地方可去了。”
听到这里,老人犹豫了一下,“罢了罢了,遇到了就是缘分,你要是不嫌弃,就暂时在这住下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凌宇。”
“凌宇,好名字,丫头,快给这位小哥打盆水来,你看看,头发都烧没了,赶紧洗洗吧,然后咱们吃饭。”
头发?凌宇一摸自己的短发,再看看老人的发髻,嗯,对对,烧没了。
凌宇撒谎果然严丝合缝。
接下来,通过老人,凌宇了解到,老人名叫赵拓海,曾经也是一名老兵,后来年纪大了,从军中退下之后,就在这里娶妻生女,女儿名叫隐娘。如今是嘉靖朝,这个地方隶属于登州府。妻子前几年去世了,谈到死因,老人闭口不谈,只说是意外。隐娘在一旁听到谈起母亲,也是脸色一变,转头去灶台烧饭去了。
我竟然穿越到了。明朝……有朱元璋,还有……唉,要是有本历史书该多好……
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凌宇每天除了帮赵老爹打猎就是帮隐娘收拾家务。
过惯了从前的打打杀杀,凌宇突然很享受这种生活。从记事起,他就是在街头流浪,直到后来被一伙盗贼收留,他才有了容身之所。但每天除了偷盗,就是在偷盗的路上,夜里经常梦见自己被人大卸八块或者被各种猛兽所吞噬。但现在不一样了,因为可怜凌宇的“凄惨的身世”和刚经历“丧父之痛”,赵老爹和隐娘对自己关怀备至,全然没拿他当外人对待。
“终于可以过上正常人的日子了。”凌宇感觉自己很幸福。
这天,赵拓海正在劈柴,突然狂风大作。正所谓:“龙从云,虎从风。”一头斑斓猛虎径直朝赵拓海扑了过去。即便赵拓海行伍出身,见到这样的阵势,也是被吓得一动不动。赵拓海眼睛一闭,在心中大叫一声:“我命休矣!”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从屋内窜出一道迅如闪电的身影,不错,正是凌宇。
两个月的相处,凌宇已然把赵家父女当成了亲人,见到亲人有难,凌宇根本来不及考虑战斗力是否对等,唯一的念头就是冲上去,救下赵拓海。
只见凌宇冲将过去,两手掰住老虎张开的上下颚,硬生生顶住了老虎的冲击,随即一把抱住老虎的脖子,右腿斜前一步,两手用力,腰一弓,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将老虎狠狠摔在地上。接着,凌宇跳到老虎背上,雨点般的拳头瞬间倾泻在老虎的头上、眼睛上,一拳又一拳,拳拳到肉,不一会儿,老虎口鼻冒血,登时没了气息。
此时的凌宇,周身被老虎的鲜血染红,再加上大战过后那血红的双目,宛如一尊杀神矗立在那里。饶是经历过战场厮杀的赵拓海,也被凌宇的杀气吓得不敢上前。倒是躲在一旁的隐娘,扔下手中的大刀,跑过去一把抱住凌宇:“凌大哥,你吓死我了!呜呜……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半天缓过神的凌宇也被自己刚才的举动惊住了,我竟然杀了一头猛虎?还是用手?我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但毕竟经历过大风大浪,见到隐娘还在怀里呜咽,凌宇憋住被吓出的尿,故作镇定地拍着隐娘的后背:“没事没事,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嘛。”
赵拓海父女虽然靠打猎为生,但主要还是以野兔、野鸡为主,偶尔会打到鹿、狐狸,平时也就勉强维持温饱,遇到熊、狼之类的野兽,避之唯恐不及。如今,凌宇打死一只猛虎,这对于猎户来说,属实是一笔不菲收入。
赵拓海将虎剥了皮,剩下的虎肉虎骨则小心翼翼收起来,留作日后不时之需。隐娘也终于从之前的惊恐中恢复过来,但走到哪里都要扯着凌宇的胳膊,生怕下一秒凌宇就要飞走似的。
赵拓海是过来人,这些日子下来,他明白隐娘的心意。但作为父亲,他不能随随便便把隐娘的终身幸福随随便便交出去,眼前这个年轻人,他实在是看不透。
尤其是二十出头的年纪,竟然徒手打死一只斑斓猛虎,要不是亲眼所见,别人就是说破大天他也不会相信的。
当天夜里,赵拓海把凌宇和隐娘叫到跟前,“小宇哥,明天你和隐娘去趟登州城,把这虎皮找家铺子卖了吧。”毕竟是年轻人,在山中住久了,都渴望能到城里去转转。去看看那里的人、那里的好物件。隐娘还想,卖了钱,该给小宇哥置办件衣裳了,不能老穿阿爹的旧衣服啊。自己也要买个发簪,不知小宇哥会不会喜欢呢?
凌宇也在想:“终于能出去见见世面了,大明,我来了。”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凌宇和隐娘就起身出发了。这里距登州城有四十多里的路程,没有什么交通工具,只能步行。凌宇盘算了一下时间,走得快也要中午才能到,唉,要是有艘飞船,那不是一眨眼的功夫吗?算了,别幻想了。凌宇打消了脑海里不切实际的想法,就和隐娘出发了。
经过一番长途跋涉,二人终于进了登州城。
也许是山里的日子太长了,作为一个现代人,凌宇也被眼前的繁荣景象迷住了。大街上人来人往,商贩叫卖声此起彼伏,各种商品琳琅满目,一时间,凌宇和隐娘都怔在原地不知该往哪里去。
“这才是人世间该有的烟火气啊!”
凌宇首先反应过来,拉着隐娘往闹市深入走去,打听到一家收虎皮的店铺,刚准备进门,突然,人群中一阵骚动,接着就是一阵嘈杂的敲锣声,就听有人喊:“倭寇来啦!大家快跑啊!”
听到倭寇两个字,隐娘仅仅抓着凌宇的衣服:“凌大哥,怎么办?怎么办?我害怕!”
从赵拓海的口中,凌宇也了解到关于倭寇的消息。据说,这是一群日本浪人组成的强盗集团,嗜血残暴,每过一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官府屡次派兵镇压,由于倭寇一贯实行抢完就跑的战略,根本不与官兵正面交锋,所以一直未能有效清除匪患。加上吏治腐败,文恬武嬉,导致沿海士兵大量逃亡,战船锐减,水军设施久遭破坏,甚至还有不少流民、士兵加入倭寇的行列,为祸国人。
此时,跑肯定是来不及了,那就不如放手一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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