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骏却一点都不惊讶。
“谢却山已经同我说了,他是追着一个秉烛司党人上了画舫,却被误导杀了一个舞女。是秉烛司借刀杀人,并非他有意。 ”
鹘沙懵了:“谢却山他不是畏罪潜逃了吗?”
“胡说什么,他现在在我府上养伤,这是绝密,不可外传。”
“他这是狡辩!”鹘沙气得差点弹起来,“他说什么你就信啊?”
完颜骏沉着脸,耐心对鹘沙解释:“他追着秉烛司党人到虎跪山,身受重伤,才消失了几日。”
“这是苦肉计!谢却山这人诡计多端,没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哪个苦肉计会把自己命都算计进去的?!他差点就救不回来了!”完颜骏已经不耐烦了,跟这种没脑子的莽夫说话就是很累,“更何况,他以命相搏,从秉烛司党人那里获知了禹城军的藏身之处。”
鹘沙愣了:“当真?藏在哪?”
“你还有脸问?上元那日你莽撞行事,明明提前得知了消息,但还是放走了谢铸。你就回去好好反思,军营的事由我来接管。幸好如今是谢却山力挽狂澜,获悉了重要消息,你该去感激他才是。”
鹘沙嘴边已经冒出了无数句脏话,又硬生生吞了回去——完颜骏不就是想独揽剿灭禹城军的功劳吗?
但他确实理亏,只能挤出一个笑来。
“行,等这大哥醒了,我去给他磕头!”
鹘沙扔下一句话就气呼呼地走了。
完颜骏忍无可忍地翻了个白眼。
外头的墙根处,徐叩月端着茶盘站着,此刻不知是该进去还是离开。
她听到了不该听的话,若被完颜骏发现,又免不了受折磨。想了想,还是猫着步子走了。
*
消息很快便传到了章月回那里。
他只是哂笑一声,懒懒地翘起二郎腿:“弃车保帅,釜底抽薪,谢却山这棋走得妙啊。”
来递消息的骆辞站在一侧,奇道:“东家,何出此言?”
“长嫣手里握着的剑穗是谢却山当晚最大的失误,这会暴露他的身份,他必须要想办法圆了这件事,那么最佳的方式,就是拿出一个更大更真实的信息。而且他入城后第一时间不回家,反而去找完颜骏,甚至在他府上养伤——这不就是故意把自己送到岐人的监视底下吗?”
“东家似乎……并不相信谢却山的立场?”
“若他真是秉烛司埋在岐人内部最深的间谍,那么几百禹城军,为他铺路也未尝不可。若他不是,那也能在岐人那里立功,左右他都是不亏。”
“听说这次,他与秉烛司党人缠斗,受伤极重,差点丢了性命。”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了,”章月回挑眉,“秉烛司没道理杀谢却山。失去了谢却山的斡旋,谢家上下的处境只会更糟糕,甘棠夫人也岌岌可危——换个角度想,谢却山亲自去追人这事也不合理,他惯常是个坐镇大营的军师,纵然事出紧急,也该留点信号通知鹘沙吧?所以,在他消失的这几天里,绝非像他说的那样,去追秉烛司党人了,一定还发生了一些绝不能被我们知晓的事。”
骆辞皱眉,半天也想不出个结果:“那是因为东家假设了谢却山有问题,若他没有问题,有些奇怪之处可能只是巧合……东家是不是想太多了?”
正是大局之下所有细微的不合理与巧合之处,才是事情的可能性。
“别看过程,看结果,”章月回的指节轻轻扣着杯盏,“我猜啊,说不定就跟消失的另一个人有关。”
“谢家的寡妇?”
章月回没回答。
骆辞不敢再问,他总觉得东家这么笃定,一定是有原因的。
是的,有一个秘密,只有章月回知道。
六年前。
惊春之变发生后,谢却山叛逃,管阳章氏因运送粮草不力被朝廷追责,满门下狱,等待秋后问斩。
章月回堪堪躲过一劫,惶惶之下,想为家族寻条生路。他的父亲也是沈执忠的学生,于是他想去见沈执忠,求他上书为章家陈情。
但当时沈执忠告病在家,几日未曾上朝,他只能在沈府门口守株待兔,却看到沈执忠于凌晨风尘仆仆地归来。
他留了个心眼,偷偷查看马匹上的驿牌,发现沈执忠竟是一路从幽都府赶回来的。
他去了一趟幽都府,他的学生谢却山就叛逃了。
这其中隐情,呼之欲出。
章月回当即清明,沈执忠不会为章家陈情——惊春之变,是演给岐人看的一场大戏。所有卷进其中的人,都必须在他们该有的位置上,受到牵连,受到惩罚,哪怕无辜。昱朝上下这些真实的极悲或极怒,才是岐人相信谢却山的原因。
这个瞬间,章月回世界中的秩序彻底崩塌。
所有的士族之人,无论如何离经叛道,他们所看的世界都该是因果分明的,所有事情总能溯起源,找到原因,寻其对错,自省自警,不再重蹈覆辙。
可在这件事里,没有人有错,却有人伤亡,他不知道该去恨谁。
为了大局,他懂,可为了无辜惨死的家人,他不想懂。
他只是蜉蝣!他能否看透,甚至一点都不重要。
章月回只能无力地看着满门抄斩,家破人亡。自此之后,他成了一个见不得光的人,逃到南方小城,整日醉生梦死。
有时宿在酒桌上,有时甚至宿在街头,活脱脱像个流浪汉。
他以为自己的余生便会一直如此,同烂泥一般,跟着世道一起烂下去,直到遇到了她。
忘了是哪一天,宿醉后醒来,有双亮晶晶的眼睛在床边看他。
“官人,昨晚是我把你搬回客栈里,你要付我十文钱。”
她拿到十文钱,眼睛更亮了。
“下回您要喝酒的时候也叫我吧,我帮您善后,便宜不贵,保证服务到家。”
再下一次他去喝酒,果然叫上了她。喝得半醉就兴尽了,心里总想着那双在门口等他的眼睛。
他给她打包了糕点,看她雀跃,他竟然也有些高兴。
再后来,他就不酗酒了,老老实实地跟她在街头卖起了烤红薯,做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老百姓。
他没有家,她也没有家,他们就在那个小城里相依为命了两年。
他在城郊河边建了两个相邻的茅草屋,院子连着院子,衣服总晒在一起,飘在日光里。
他们一起在春天的花海里踏青,在夏天的大树下乘凉,在秋天的落叶中丰收,在冬日的篝火旁取暖。
老天爷垂怜他,他的人生在遇到她之后,像是坠入一个美梦。
但对于她,他并非全部坦诚。
他知道自己终将有一天要离开,知道自己做的是刀头舔血、大逆不道的事。
——章家尚有一家商行在鹿城,这是抄家时朝廷没查到的产业,他偷偷接管,花几年时间将所有生意都隐入地下。
他要织一张黑暗中的网。不为什么,也不想复仇,就是想让大家一起毁灭。
毁灭的时候他再现身,叫世上的人都看看,这个世道是如何把人逼疯的。
他拎得清,这些事排在南衣之前,他也不能将她拽到这种地狱里来。
所以他从来没有将山盟海誓说出口,他怕给不起。他们只是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他从无逾礼之处。而她懵懵懂懂,不知何为情爱,顶多有些模模糊糊的概念,想要跟他过一生。
他有七窍玲珑心,如何能不知她的憧憬?只是他心中那把火日日夜夜地烧着,是多少醉生梦死、田园牧歌也浇不熄的。
哪怕有很多个瞬间,对着她那张灿烂的笑脸,她在他心里占了上风。就这样跟她归隐田园,哪怕饥一顿饱一顿,日子也是幸福的。
她一无所有,却硬生生在他心里耕出了一亩净土。
但人总是会想方设法求索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对于那些就在眼前的,并非不知道珍惜,而是抉择之后,觉得远方也许更好。
那些未知的,总是充满诱惑和可能性。
鹿城的产业做得差不多了,他需要去别的地方扩大产业,他骗她说他要参军,给她留了一只价值不菲的镯子。
他选了一块很特别的玉料,通透的翡翠里却有一道裂。
虽然这道裂降低了这只玉镯的价值,但在万千所差无几的玉镯中,它成了最特别的那只。
他知道乱世中守着这么一只玉镯是一桩难事。他认为到了某个时候,她就会将玉镯卖了换钱,维持自己的温饱。他让手底下的商铺都留意着,只要见到这只玉镯,哪怕碎了,都要给这个女孩很多很多的银子,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他们之间,就再无羁绊了。
他以为薄情的自己根本不会将这段岁月记太久。可时间渐渐过去,他得知根本没有人去卖掉那只玉镯,他困惑了。
难道那个女孩真的在荒芜的岁月里守着那只玉镯等着他吗?这个世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傻的人?
他坚信她会将玉镯卖掉……然后,这种遥遥的等待竟成了他的心魔。他造的孽在每一个午夜梦回的时候提醒着他,也许她还在等他。
他开始后悔,他心中的某个角落开始日夜叫嚣、发疯,他终于想要去找她,没想到她忽然离开了鹿城。
像是一滴水落进了大海,此后便丢了她的音讯。
他派出了许多眼睛去找,无果。
他就是这个世上最厉害的情报商人,他都找不到的人,该去哪里找?
而此刻的南衣,在山中无人问津的猎屋里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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