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就只买了一盒?”
“啊!”李季安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
看他呆若木鸡的样子,宋宜嘉咯咯笑起来,心情大好。
钱庄的老板跪在地上,伏着身子抖个不停。他的伙计和家人都跪在他后面,惶恐不已。
他面前的是昔日六大祭司之一,恩和森,膀大腰圆,赤足,颈挂一串骷髅。他专修拳脚,不带兵器,他在众祭司中出手次数最多,以好勇斗狠、冷血嗜杀闻名草原。和他缠斗至死方休,从不留情,且对方往往头部爆裂,或胸腹塌陷,内脏四溅,死状极惨,得一绰号——修罗。
“听你描述,大概就是李季安的样子。你还能能听出他带夏唐口音?”
“是,我年轻时去过夏唐长住,在京都的钱庄里当学徒。他的草原话虽然标准,我还是听得出来。”
“旁边的那个女人呢?”
“脸包得很严实,但露出来的手很纤细,很白嫩,没有茧子,一看就是没干过活的,眼睛很大,很水灵。大概这么高。”
他站起来比划了一下,又跪下去了。
“就是她。”恩和森对旁边的骑兵队长说,“你差人告知察布大祭司李宋宜嘉的行踪,我这就去追,你随后赶来。追上之后,李季安交给我,你带公主离开,要小心持护,恭敬有加。记住,她是大单于古罗的妻子,是我们草原人的大阏氏,以下犯上者,即行诛灭。”
“是。”
恩和森纵身一跃,消失不见。骑兵翻身上马,按钱庄老板所指方向打马追去。
恩和森一路急行,狂奔一日一夜未见李季安踪影。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停下身形。李季安也是修行者,肯定知道入城后有被人撞破的风险,为什么会让一个普通人如此轻易地知道自己的行踪?
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懊恼不已,已经来不及通知骑兵,随即转向西南。
他猜得没有错,李季安先向西北,众目睽睽之下直奔天山,然后转向西南,隐藏行踪。只要大方向是往西去即可,到了西边全是密密麻麻的沟壑、高山、河谷,加之草甸、森林、湖泊、乱石滩等夹杂其间,地貌复杂,地广人稀,交通不便,那李季安就是泥鳅入海,无迹可寻了。在那里蛰伏一段时间再悄然南下,可谓神不知鬼不觉。如有必要,甚至可以等到草原骑兵南下之后再返回夏唐。
他把自己伪装成远游的刀客,带着娘子西走四方。宋宜嘉很喜欢这样的角色扮演,行侠仗义也是她儿时的梦想。她甚至还想女扮男装,结果装出来一点都不像。
在她的再三央求之下,李季安从一队商旅的镖师手中给她弄了一把剑跨在腰上,大有手提三尺剑,荡尽不平事的豪迈。
“你教我剑术呗。”宋宜嘉和李季安并坐在车头,缠着他不放。
“不会。”
“你武功那么高,教一下会死啊。”
“真不会。我的刀只讲究杀人,其余不问,所以没有固定的招式,一两刀即见生死。不好看,也不适合你。”
“那你有没有见过别人的剑招?”
“见过。”
“教我呗。”
“那东西可不是看一眼就会的。”
“我又没有让你把我教成什么大剑客。我就一个要求,要好看。”
李季安想了想,“我在弘文馆的时候学过几套剑谱,其中有一本叫青莲剑歌,适合女子修习,要不要学?”
“要!”宋宜嘉激动不已。
正说话间,李季安脸色稍变,轻提缰绳,带住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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