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的26个男房客 > 第191章 他说下辈子给我一个家

杨姐说道:“你觉得不真实,是因为她们之前根本就没打算带你入伙,只是准备拉一笔投资。”

“我知道。”我低头吸了口烟道,“这回钱给到位了。”

“不单单是钱。”

杨姐说:“我投的钱也差不多,她们怎么没捧着我?别人捧你捧的越高,你就越应该谨慎小心,拿出点真本领出来,让她们心服口服。”

“我知道了。”

杨姐的一番话点醒了我。

等到山渐开业的前一天晚上,我还有种莫名的紧张感。

紧张感促使我走到酒店门口抽烟。

外面来往的车流闪烁着霓虹的光斑。

每一辆都让我没有归属感,每一辆都让我期待。

对新生活的期待。

明天山渐开业以后,我就不再是个在外地飘荡的小摄影师。

而是真有了一份属于我自己的事业。

无关乎其他人的扶持,是靠我自己双手打拼出来的事业。

属于我的金鸭......

多稀罕。

我掐着烟屁股吸了一口,抖烟灰的时候被后边的人拍了一把。

手里的烟头直接弹飞出去。

“杨姐?”

“白总还抽这个?”

杨姐从兜里摸出一包烟,递了根新的给我:

“少抽点,年纪轻轻的,烟瘾比我还大。”

“心里烦就想抽烟。”

我接过她的烟,翻开来一看。

贵货。

“明天都要开业了,你今天心情不好?”杨姐道。

“我那是紧张。”

我也不瞒着她。

杨姐自我来首都就一直带着我,我几斤几两,她心里清楚得很。

在元宇面前充一下大头得了,在她面前再装,就有点小人得志。

“姐,你知道吗?我现在都感觉不真实,就跟一场梦一样,就好像一下子从乞丐成了皇帝,手里还拿着当乞丐的破碗。”

杨姐笑了:“敢情我说的话,都被你当屁放了是吧?投钱是你自己的决定,就算天上要掉馅饼,能接得住的人也得有胆魄,有能力!”

“姐,你再夸我尾巴都要翘起来了。”我笑了笑,心里真被她这句话安慰到了。

我大半夜的跑出来抽烟,当然不是脑子有病。

也不是烟瘾大到需要吹风宣泄。

人在面临重大决定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紧张期待。

紧张感大于期待,我才会跑出来吹冷风抽烟。

“行了,别抽了,明天开业还要你去管场子,白总精神萎靡,别人还以为咱们山渐的人精神面貌有问题。”

“明天开业带妹儿去吗?”

“不带,人太多了,带去添乱。”

杨姐道:“你呢,要不要约点朋友去,见证高光时刻。”

“要在魔都我还可以约点朋友,在这真没什么朋友。”

“你之前找的几个辣弟呢,大明星你不约过去?”杨姐道。

“他过去才真是添乱,口罩一摘,山渐名声直接爆了。”

我道:“等过段时间再说吧,等生意稳定了再请他们来玩一玩,明天可是重要时刻,现在凑一块就是添乱。”

“也是,后院着火就不好玩了。”

杨姐道:“早点休息,明天早上元宇派车来接我们。”

“好。”

我将剩下的半根烟掐灭,跟着她一块回了酒店。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就算杨姐安慰了我,我这一觉睡得也不踏实。

一直到天亮之前,零零散散做了许多梦。

破碎的梦一个接着一个。

学校门口的榕树,一张张熟悉的脸。

还有站在门口罚站时,暗下决心要当大老板的宏图壮志。

掺杂着眼泪咸湿的梦境真实无比。

最后一个梦是我忘不掉的人。

云辞躺在病床上,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濒死的病弱美感。

他的头上戴着一个针织的灰色帽子,是我俩谈恋爱的时候,我在大学门口给他买回来的圣诞礼物。

35块钱一顶,还送了一个针织的向日葵挂件。

云辞戴上冷帽的时候特别有少年感,我当时掐着他的下巴亲了好多口。

患上癌症以后,这顶帽子就成了他遮掩病情的常用品。

云辞不让我看他的头发。

说想在死之前给我留下最好的印象。

这话说得傻。

我苛责每个男人的外貌。

但我绝不会挑剔他。

他在我心里始终是可怜可爱。

连手上留下淤青的样子,我都只觉得心疼,不觉得丑陋。

云辞在梦里又一次抱住了我。

这一次,他的身躯不再是癌症晚期之后清瘦。

饱满的,透着人的体温。

云辞靠在我怀里,我轻嗅着他身上栀子花的香味,听着他一遍遍喊我的名字。

他说,思榆,你一定要成功。

他说,他会在天上保佑我。

他说,他下辈子一定要赘给我,要给我一个温暖的家。

他说......

他说的太多。

从梦中惊醒的时候,我只剩下心口骤然酸涩的疼痛感。

我打开酒店的窗户,任凭窗外的阳光和冷风呼啸。

一直将我的身躯贯穿,彻底将我心口的疼痛抹平。

一个温暖的家,我这辈子恐怕是不会有了。

我的心都被他连带着一块去了天堂,又怎么可能会爱上别人?

一个没了心的女人,只有身体去追寻空虚快乐。

心灵不可能拥有一个真正的归处。

我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但在这一刻,我动摇了。

云辞一定是在天上看见了我成功,才会熬尽千般苦楚托梦于我。

等我踩在最顶端眺望青云时。

他在天上一定会保佑我事事顺心,鸿运发达。

我和杨姐赶到山渐的时候,白天的游客还没完全入场,但氛围已经相当到位。

布置出来的场景,还有正在排练的乐队,吵得人耳朵直作响。

“怎么请了玩摇滚的乐队?我个人比较喜欢听民谣。”

杨姐手里端着一杯前台顺来的鸡尾酒。

上面一层血红色,下面渐变的是冰蓝色,看着像是燃烧的火焰。

我道:“以前的人搞民谣,追寻诗和远方,是真的想追寻心灵的净土,现在大部分都是顶着流浪诗人的名,给自己披上胡作非为的皮囊。”

“她们做的事说的话,好像搞艺术就可以没道德,太俗,和咱们农家乐的经营理念不符。”

“你这话说的怪有深度。”杨姐道,“你真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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