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神殿之主更是好奇问道:“是萧凡的反抗之火吗?”
大地之神叹声道:“倘若是的话,我们就不用一直藏着掖着了。”
“那份火焰并不在萧凡的身上。”
“也不在这个宇宙任何一个人的身上。”
“我们当初在被封印之前,把无限之火分解成了上百份,散落于宇宙各处。”
“这上百份火焰,如今都已发展成了雄踞一方的神火。”
“比如说太阳之火。”
大地之神抬头看向黑泽一。
黑泽一眉眼微皱。
忽然,他眼神猛的一凝,似乎想到了什么,道:“那在最开始的时候,普罗米修斯把这份火焰盗给了谁?”
他是怀着答案问的问题。
大地之神深吸了一口气,回答道:“给了一位要强,固执,但天赋平平的芳华少女。”
“她叫林仙火。”
林仙火!
听到这个答案,黑泽一在心中暗道一声果然如此!
犹记得当年,宙斯可以解析各种力量,天赋,甚至帮助他们制定觉醒神意的方案。
可宙斯唯独看不透彻林仙火的天赋,只是直觉认为,林仙火应该剔除体内的死寂之火。
可最后她还是走歪了。
其实距离正确答案就差一步。
林仙火如今走的道路是汇聚天下一切神火。
可她真正该走的道路,是汇聚一切与‘无限’‘希望’这个属性相通的火。
刚刚大地之神说,他们把这些火焰分割成了上百份。
那反过来,把这上百份火焰重新凝聚,就能重聚无限之火。
这座天下,只有林仙火这个拥有最强火焰亲和度的人,可以做到这件事。
不,还有萧凡。
他的主宰也可以容纳这么多的力量。
但现在萧凡在永夜之渊。
还是得让林仙火先重聚无限之火。
不过在这之前,黑泽一又问道:“那无限之火为何可以威胁到祂?作用是什么?”
大地之神严肃,道:“这要从祂为何会创造无限之火开始说。”
“伊始纪元,这个世界匮乏,无趣。”
“每个生命,每个物种,花草树木,最终会长成什么样,全部都是确定的。”
“可如今,却有变异这一说法,让种花种草这件事都可以像是‘抽奖’一般。”
“无限之火带给了这个世界随机性,可能性,让这个世界发生任何事都不奇怪。”
“人类常说现实往往比故事更不讲逻辑,不讲道理。”
“这就是无限之火带给这个世界的天赋。”
“在短短几年的光阴里,混沌之地在无限之火的照耀下,变得丰富多彩,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可混沌之下,我们称之为凡间。”
“那里却是一片黑暗,枯燥且毫无生机。”
“创世神与灭世神互相争斗,两人不死不灭,自然打不出一个结果。”
“后来他们创造了原初之地,想培养出强大的战士,成为自家的帮手。”
“可凭借我们的手段,培养不出来超凡脱俗的生命。”
“或者说,超越我们的生命。”
“无论大家怎么照料原初之地,那里的生命都单调,愚蠢,智商与猫猫狗狗相近,没有情感,没有智慧,空有力量。”
“正当大家准备放弃原初之地这个计划的时候,普罗米修斯这家伙,竟然突发奇想,把无限之火洒落人间!”
“当年大家也没觉得他犯下了什么大错。”
“反正宇宙是我们的玩具。”
“况且,他只是把火星洒落天下,火种还在混沌之地。”
“创世神与灭世神更是开心不已,因为原初之地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开始无限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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