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人群中那老外也蹑步上来主动跟叶布依握手:“你好。叶老总。”
“我是弗里曼!”
叶布依嗯了一声,双瞳收紧,悄然色变,却又在随后露出朗朗笑容,双手握紧弗里曼。
雪乡的夜来得很早,刚刚四点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
长长的长白山从包裹素纱禅衣的美少女蜕变成披上黑衣的少妇。黑夜遮住了她的绝世风姿,让她也变成了一只匍匐在大地上的庞然凶悍的史前巨兽。
山庄里的灯笼是喜庆的。
尤其是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的腊月三十。
温泉冒着汩汩的热气,却抵不过那厨房的蒸笼。
雪花的香味也在那炖大鹅的诱人香味下变得微不足道!
外酥里嫩甜甜的锅包肉、油而不腻的溜肉段、这个可以有这个真没有的小鸡炖蘑菇、各种美味蘸大酱的熏肉,还有新鲜出炉的杀猪菜以及最出名的猪肉炖粉条。
当然,这些都不是李天王喜欢吃的。
所以曾子墨亲自下厨做了鱼!
鱼是长白山最特有的葫芦子鱼。这种鱼对于水质最为挑剔,只生活在活水之中。
子墨的厨艺起先只是一般,毕竟在她处的层次不需要自己下厨。不过在跟了金锋之后,子墨的厨艺日益精进见涨。
葫芦子鱼很金贵,烹制起来非常考究。
子墨并没有加过多的调料,只是利用长白山清冽的雪水作为最原始的高汤。
金贝也没闲着。
她在做巴蜀最普通的回锅肉和红烧肉以及梅菜扣肉。
这些都是李天王最爱吃的!
金贝做的是巴蜀最出名的连山回锅肉。用的是前几天打的野猪。
每一片回锅肉都有李天王手掌那般长宽,刚刚一下锅不到八秒,那厚厚的五花肉便自从出油。
红烧肉用的也是野猪肉。不同的是,金贝做的红烧肉很大。
每一坨红烧肉都有婴孩拳头大,而且还不熬油。
刚刚熏好不过四天的野猪肥肉也是必须要上桌的东西。
每一片野猪肥肉足有两寸的膘,夹在筷子上沉甸甸的坠手,那一片厚度超过打火机的肥肉油腻得叫人心悸。
不过,这一片就重二两的肥肉在李天王手里却是一筷子一片。拳头大的红烧肉在李天王嘴里飙油,巴掌大的回锅肉一口一片,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转眼间功夫,这团年的酒不过三巡,那用盆子装的肥肉就已经去了一小半。
大大的炕上,滚热的温度,剪纸红,对联新,还有那大大的神州结和正在播放的全国拜年寄语新闻。
天灾的第二个年头即将过去。
金锋的神仙锅和宫廷秘制卤鸡也是桌上必不可少的佳肴。
从逼王晋升为海王的包小七呆呆看着李天王大快朵颐,再看着那飞速减少的红烧肉和大肥肉,禁不住的咽了咽口水夹起一块二两重的大肥肉,轻轻舔了一口,顿时皱起眉头一阵阵反胃。
这肉,本少爷吃不下。
刚想要把肥肉扔掉,冷不丁的一个和睦的声音响起:“家鹏少爷,不能浪费哦。”
包小七呵呵一笑:“哪能呐。我亲哥最恨的就是浪费食物。”
一发狠,包小七硬着头皮将这块二两重的大肥肉塞进嘴里。顿时间,包小七就打了个激灵,嘴巴眼睛都拧在一处。
捏着鼻子囫囵吞枣将那肥肉吞咽下去,满口的油腻得包小七阵阵干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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