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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章  托郑哥的福

这番谈话后,董芳华很久没有跟郑平联系过。她也知道郑平跟她见面的原因——他所有的女人中,她是跟他牵绊相对较深的,他不希望她妨碍自己的事情。

有时候聪明是件很悲哀的事情,同时,她也觉得自己隐约对郑平有了怨气。她知道这埋怨不应该,毕竟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郑平对自己照顾更多,他也从没说过要她当女友,可她暗自抑郁。

大学毕业后,七月正式入职上班。没有了暑假,董芳华觉得很不适应。然而对于已经读研的同学来说,大学毕业的暑假,却是扎堆结婚的时候。

她参加了不少人的婚礼。因为都是高中同学为主,所以她也见到了费铭,那是贺今朝和秦莹莹的婚礼。

整场婚礼,费铭视她如同空气,这并不意外。从他和别人的谈话中,她知道费铭之后还是要去美国留学,他也有了女朋友,是他的大学同学,两人要一起出国了。

董芳华不禁想到自己过年前许的三个愿望,现在看来竟然全都实现了,老天对自己不薄。

接下来不出意外,辛家也倒了。辛烈的父亲因为滥用职权再加上受贿等数罪并罚,被判了无期。辛烈则被查出组织地下赌博,还有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等等,被判死刑,暂缓两年执行。

郑平则一如他此前所言,没有被牵连其中。

年底的时候,董芳华听社会新闻版面的人说公安破获了一起抢劫案件。冥冥之中好像有声音提醒她要关注关注这个案子,她便多问了几句,看到同事拿来的一手材料,才发现犯罪嫌疑人竟然就是任信。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了这一步,但想来总是走投无路。

董芳华已经不再怨他了,几次想是否该去监狱看看他,但这时去,太像瞧他笑话。闲暇时,她收拾出来任信曾经送她的漫画书,放在自己柜子的最深层。不知从何时起,她已经对克苏鲁的那个世界没有什么想法了,对龙与地下城的体系也觉得无聊。她起初觉得自己是越活越无趣了,但回想当年自己对经济那么不感兴趣,现在看财经新闻却能看得津津有味,不得不承认,自己只是变心罢了。

这之后,赵卫国去世了。

很多家报纸都登了邹市三联食品公司赵董事长的讣告。董芳华第一时间想到了成云舒,赵家的惨事接二连三,希望她能够撑住。她也第一次对郑平和成云舒的后续进展起了好奇,不方便问郑平,便想办法四处打听,但结果是成云舒压根就没有谈男友——这让她有些吃惊,她原本以为郑平是不会失手的。

她很想联系郑平,问问是怎么回事。可人与人的沟通就是这样,已经很久不联系了,再要联系就会患得患失,总怕自己先迈了这一步,就是示了弱,还可能被当成笑话。所以她思来想去,只得作罢。偶尔她仍然会拿出那件衬衫,各种化妆品的颜色早已干了,有些甚至被蹭过就糊开一片。就像当时的记忆一样,那些在一起的日子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了。

大学毕业后董芳华为了工作方便,也由家中赞助买了辆车,她挑的是辆银白色的雷克萨斯ES200,算是入门级别的车。也是在买车时,她才知道凌志就是雷克萨斯,只是不同时期国内的翻译说法。但对她而言,她还是更喜欢前者。

凌志,感觉更加内敛也更文气,很符合郑平的气质。

邹市是座不大的城市。买车后,董芳华喜欢在工作之余开着车四处逛逛,才发现从城市的最东端开到最西端,不过一个小时,最北端到最南端,因为有山的阻隔,要两个小时。

临近圣诞节前,董芳华晚上开车路过大学城,在一个岔路口附近忽然一辆电动车闯了红灯,她刹车不及,跟对方产生轻微碰擦。

她连忙下车。事情过错在对方,她见对方戴着头盔保护周全,车子也没有摔到,便看向了自己的车——这车是她心爱之物,她只怕有什么划痕。

幸好,那电动车只是擦了她左前灯一下,不细看看不出来。董芳华忍着火气想小事化了,却不料对方看了看她,忽然喊了一句:“董小姐!”

“嗯?”董芳华愣了愣,仔细辨认。对方则把头盔摘下,大声道:“您忘了我了,我是‘小超’!”

“小超?”董芳华仔细辨认,才想起来这是当年辛烈的手下,不过看他现在倒不太像以往,从穿着上看,真的像个大学生。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小超时,他在饭桌上表现出格,似乎比郑平跟辛烈的关系还铁。后来她才知道,小超是辛烈的司机,知道辛烈很多私事,也算是他的亲信。如今辛烈出事,地位变化最大的想来也是他。所以他现在锐气尽敛,完全像另一个人了。

故人相见,小超一定要请董芳华吃饭,董芳华盛情难却,便在附近把车停下,坐上了他的电动车:“你可小心点儿开。”

小超笑道:“是是是。保证安全。”

两人找了家也是大排档,叫了烧烤,小超本想喝酒,但看着董芳华,最后还是作罢。董芳华问他现在在做什么,小超耸了耸肩:“辛哥出事后,我们都散了。还算运气好,有正经营生的没有被斩尽杀绝,就是很多跟上层合作的项目没了,赚不到钱。像我们这样的……都是托郑哥的福,被安排到这边大学城当保安。”

这是她这大半年多第一次听到郑平的消息,便问道:“郑……师兄他现在怎么样,你们还经常能见到他吗?”

“郑哥很仗义的。”小超说,“唉,有些人真是平常看不出来。你们有句话怎么说,杀猪的都仗义,读书的都不是东西是不是?抱歉啊董小姐,我不是说您。”

董芳华被他逗得笑了起来:“你说的没错。是有这么句话,仗义每多屠狗辈。无情最是读书人。”

“对,就这句话。”小超说,“可实际上压根不是这么回事!辛哥出了事一听说要判死刑,最先跑路的就是那帮子平日里跟我们喝酒唱歌的,连唐瑞都跑了。后来辛哥家里也出了钱,我们也商量着大家都凑点钱,毕竟这么多年都是靠辛哥养活的,但是算来算去总是差了二三百万,这时候郑哥却说不用我们出了,都他来吧。”

董芳华没说话。她很难想象到这样为辛烈两肋插刀的人竟然是郑平。毕竟郑平给人的感觉向来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对辛烈做的事情也总是话里话外看不上。

小超说:“我们都以为郑哥是要问他家里要呢,却没想到郑哥不仅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卖了两套房。辛烈家里后来疏通关系给辛哥判了个死缓,郑哥召集我们剩下的人开了个会。他说我们这些人跟着辛烈这么多年,没道理辛苦一场最后还赔钱,以后也没个正当营生做。然后就每人发了十万遣散费,还说非常对不住大家,目前手头比较紧,只能拿出来这么多。”

小超说到这儿,低着头狠狠地咬了一块肉,右手在眼睛边上蹭了一下。

董芳华则被触动到了。原来这些日子郑平都在忙这些事情吗?以她对他的理解,郑平不是那种把钱视为粪土的人。他能够这样做,实在是非常的不容易。

她想起曾几何时,他对自己说:“人都是自私的,只要对在乎的人来说是好人,就够了。”他原来这样在乎辛烈和这些人吗?哪怕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些日子原来他一直在忙这些事情么?她为自己对他的埋怨感到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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