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狂徒系统:小日子挺有判头 > 第641章

其实,要证明那份借款协议上签名的有效性,当然不止这一个办法。

桑红玲只要前往权威的鉴定中心,鉴定一下笔迹,同样也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只不过那样的话,一是需要花钱,二是所需的时间长。

那天两人在律所见面,林河只是随口一提,让桑红玲回忆一下8月8日,也就是‘签订借款协议’时自己在干嘛,好为自己证明清白。

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不在场那就更好,找不到再去鉴定机构鉴定。

没想到,桑红玲居然真的找到了相关的证据。

金瑞达认真审视了一遍林河提供的两张消费清单,扶了扶厚重的眼镜道:“证据真实有效,请问原告方是否还有异议?”

程文耀起身,小心翼翼的看了林河一眼,“有没有一种可能。”

“我就说可能啊,被告桑红玲,有没有一种可能,中午在万州吃了烤鱼,然后下午和丈夫高大春去江州银行签署了一份借款协议?”

“毕竟,现在高铁修的这么发达,从万州到江城,三四个小时就可以到了。”

虽然他此刻有点虚林河,但是,双方同台竞技,要是自己都不敢出招,那也太对不起自己的东家了。

无奈,程文耀只能小心翼翼提出怀疑。

争取在林河发飙之前,结束这场庭审。

“呵呵哒。”林河淡淡一笑,“我承认,原告律师说的好像有那么一些道理。”

“同样,我方认为,当时双方的借款合同应该是在银行签订的吧。”

“既然如此,就请你们把当时银行的监控录像拿出来看看。”

你方说这份借款合同是桑红玲和他丈夫一块出具的,我方拿出证据,质疑你方说法的真实性。

既然你方质疑我方证据,用一种违背大众逻辑的方法解释我方行为。

那就要你方重新提出有力证据,来推倒我方的说法了。

法庭审理,类似于回合制游戏一样,你一招,我一招,到最后就是看哪方提出的证据硬了。

原告席上,程文耀沉默不语。

说实话,开庭之前,他也猜测到了桑红玲一方会有这个答辩思路。

同样是请求查看一下当时的录像,但是江州银行以监控录像丢失为由,拒绝了他这个请求。

咚!

“请问原告方,是否可以提供当时借款的监控视频?”金瑞达问道。

程文耀轻吐一口气,看着金瑞达道:“法官大人,由于当时高大春和桑红玲签署借款协议的地点在行长办公室,而这间办公室里并没有安装监控视频,所以并没有监控录像可以拍摄到两人当时的借款场景。”

听到这个说法,林河笑了。

银行监控有死角?

这话说出来鬼都不信吧。

但凡是国内一家正规银行,那摄像头的数量,比情侣酒店的监控还要多。

要不是国家法律不允许,银行都能在厕所里安装监控。

你说行长办公室没有监控,这就有点搞笑了。

不过对方以这个借口搪塞,林河也懒得去掰扯了。

自己提出了桑红玲有不在场证明,且对面又拿不出有力证据来推倒这个证明,如何断案,想必台上的心里自然有杆秤。

然而,就在林河刚松一口气的时候,对面的程文耀又出招了。

“被告方律师提出己方当事人当时在万州,有不在场证明,但我方同样也有被告桑红玲借款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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