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也跳过了,闹也闹过了,但开发商那边,依然没有人出面给这些农民工以明确的答复。很多人都泄了气,骂了一通,也渐渐散去了。
我和王磊只好与小舅一行回到他们暂时寄居的地方。那地方远离闹市区,又脏又乱,地上用木板、尼龙袋简单搭建着一栋栋窝棚。十几个老乡就挤在其中一个窝棚里。这么冷的天,窝棚内竟然没有床,地上放着几张木板,木板上胡乱放着一堆又脏又破的棉被。
这种简陋至极的住房和刚才的高大气派的工业商场不但在外形上有天壤之别,在造价上更是相差万里!想想真是悲哀,一边是房价高得离谱,另一边是造房子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甚至连栖身之地都没有,这就是我们的和谐社会?
更惨的是,因为一直没有发工资,他们每天都到外面捡垃圾。然后把卖垃圾的钱买米做饭。我进去的时候,看到二叔正在淘米做饭。我叫了声二叔,二叔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晴,不相信地问:“海燕,你真的是海燕?”
望着他那浑身脏兮兮的样子,还不到四十五岁的人,苍老得象六十多岁的老头!我鼻子一酸,落下泪来。
不用说,米是最便宜的所谓“民工米”,揭开锅盖就能闻到一股霉味,菜是到菜市场捡的烂萝卜、白菜帮子等,少油无盐的。我向二叔介绍王磊,二叔很高兴:“今年你带男朋友回家过年吗?”
我不好意思地看看王磊,王磊笑了笑,把我拉到一边,塞给我两百块钱:“让你二叔去买点菜吧,看他们一个个瘦得没有人形了。”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给出二叔,二叔很高兴,立刻递给小舅:“去买几斤猪头肉回来。”
小舅走后,二叔一边整理着他捡回来的垃圾,一边如数家宝地和我说着,报纸几毛钱一斤,破铁几毛钱一斤,易拉罐几分钱一个。但他很快又叹了口气:“虽然在这边捡一个月垃圾都抵得上在家种一年的地,但垃圾也不是那么好捡的。”
我这才知道,垃圾真的不好捡。在ZX镇进行废品回收的个体回收站,要办理营业执照并有专门的废品收市场。但这个市场每月的租金几百乃至上千元,还要交水电、工商、税务等费用。在那里经营的个体户肯定是赚不到钱的,所以就很少有人去。因此,对这些不听话的“破烂王”,政府便动用了公安、工商、城管和回收总公司联合组成执法队,进行清理、收缴。有一个“破烂王”一次就被他们收缴了上万元的货,连一个纸盒也没给他留下。
就连二叔这样走街串巷的流动收荒人,也一样要办证,费用高达800元。另外每个月还要给回收总公司上交150元,否则就是非法经营,各种处罚就来了。不仅如此,各个地方垃圾都有很多固定的拾荒人,倘若外人侵入,被发现,重刚没收,轻则挨打。
说到这里,二叔把他的裤腿捋了上去,小腿脚上一条长长的疤痕触目惊心。我真不知道,这段时间,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不一会儿,小舅就提了一大包菜回来了。他并没有舍得买什么好菜,买的都是地摊上的那种很便宜的“化学菜”。但老乡们看到了,都非常十分高兴,立刻“呼啦”一下围了上来。
吃饭的时候,我和王磊也端了一个大碗,分别坐在仅有的两张歪歪斜斜的凳子上。这样的环境,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但王磊却并不在意,吃得比我还香甜。
忽然,小舅指着角落里的两个人问:“这两个人好象不是我们一起的,怎么也来吃我们的饭?”
二叔赶忙解释:“这是我们邻县的老乡,我去捡破烂时,看到他俩蜷缩在天桥边,好几天没吃东西,饿昏了。我看着可怜,就把他们带过来了。”
那两人听了小舅的话,更加快速地扒着饭菜,好象怕饭被谁抢去似的。等他俩吃完了,细问才知,两人比二叔他们还惨。
和他俩一起从老家出来的,本来也有十几个老乡。半年前,一位熟人介绍他们来广州做一份“既好玩又挣钱的工作”。在熟人的热心帮助下,怀揣着“挣个万把块钱回家过年”的美好愿望,十几位老实巴交的农民,随着这位熟人来了广州。
然而,他们哪里知道,等待他们的,是暗无天日的奴隶生活!
他们并不是建筑工,做的是砖厂,还是私人老板的,吃苦受累自不必说。每天凌晨四点就被迫起床,一直干到晚上十一点,一天的工作时间长达十九个小时。稍微露出疲倦,立刻有监工前来谩骂殴打!每天在指定的地方工作,指定的地方睡觉。两个指定的地方,构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空间。
如果说肉体上的折磨还无所谓的话,只要付出能有回报也好,但他们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不仅如此,他们从来就没有吃饱过,但还脱不了身!
他们想过逃走,但逃出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身上的一点现金和身份证早就被强行搜走了,更为可怕的是,逃跑如果不成功,等待他们的,便是当众遭受毒打,他们俩是被毒打了好几回才出逃成功的!
他们中间,除了五六十岁的老年人,还有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和身强力壮的中年人。长期的非人虐待,让他们全部成了的敢怒不敢言的奴隶!不敢说话,不敢走动,不敢索取,只能饿肚子,只能干苦力,只能被毒打,只能每天遭受非人的折磨!
我真没想到,这样奴隶般的生活,本来是电影里才会有的场面,竟然真实地存在这个社会上!更加可怕的是,这样的砖厂在当地有数十家,保守估计也有几百民工至今然被困在黑心老板的手心里!
说到这里,两个农民工泪流满面,忽然对着家乡的方向长跪不起!
所有人都红了眼圈,我的眼泪不知什么时候流了下来,怎么也止不住,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幕!
王磊递给我一方纸巾,小声说:“这两个人肯定是白干了,就是二叔他们的钱,恐怕也要不到了!”
我满怀希望地说:“不会吧,《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借各种原因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一旦遇到上述情况,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他无奈地摇摇头:“现在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劳动法》是否规定,而是有法不依!不要说你二叔他们,现在这边工厂几乎都是押两个月工资的,樱之厂还不是一样?至于支付时间,更是能拖一天是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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