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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异话:唐朝人的小众故事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为首的盗贼说:“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江湖的起源

《酉阳杂俎》中有这样一条细微的记载:“葳蕤草一名丽草,亦呼为女草,江湖中呼为娃草。美女曰娃,故以为名。”无意去琢磨这种美女草,而是想说说这里提到的“江湖”一词。

“江湖”最早见于《庄子》:“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从具体语境上理解,此处之“江湖”可作自由天地讲,切合庄周“逍遥游”的梦想。到后来,该词象征林泉高逸,与宫阙仕途相对。

唐朝佛教大盛,六祖慧能之后,在中唐时代,出现两位划时代的伟大禅师:在江西传法的马祖道一和在湖南传法的石头希迁。一时间,各地朝拜者如云一般前去江西和湖南,这就是“走江湖”一词最初的含义。

“江湖”的范围由此缩小,成为某种固定生活之外的特指,并限于一种带有民间性质的状态。也是从这个时候起,这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唐人诗歌中。杜牧:“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李商隐:“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

为什么中晚唐时“江湖”频频出现在人们的嘴里与笔下?

涉及一个“蝴蝶效应”问题。大约没有人会注意到,隐秘的源头是当时绵延近半个世纪的“牛李党争”。李党领袖为世家贵族出身的李德裕,牛党领袖非通常认为的牛僧孺而实为另一名大臣李宗闵。当时,“李党”得势,就把“牛党”成员扫出朝廷;反之亦然。所以,大臣们如走马灯般被贬到外地,士人的心灵结构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因受牵连、远贬他地、仕途失意,江湖情结越发严重。

当时,藩镇割据,路途多险,侠盗众多。他们的身影在草莽中频繁出现,更使江湖成为一种魅力独具的传说:烟树浩渺,天高水远,负剑浪迹……这是一个词在时光中的变迁。《酉阳杂俎》就专门开辟“盗侠”一门,记载那个时代的江湖异士。

段成式有个朋友叫广升,是长安慈恩寺僧人,原籍四川的他,就曾讲了一个有关暗器的故事。据回忆:唐德宗贞元(公元785年~805年)末年,川地阆州有一僧叫灵鉴,善用手指发射泥丸。当然不是普通的泥丸。这位和尚手中的泥丸是用以下东西配方制造的:

洞庭湖岸边的沙土三斤、炭末儿三两、瓷器末儿一两、榆树皮半两、泔水二勺、紫矿(一种豆科植物)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以古藤制成的纸张)五张,渴拓汁(不知什么玩意儿)半合(十分之一升)。

把这九种原料均匀搅拌,捣上至少三千杵,然后将其制成丸,在阴处晾干,就成功了。

随后的故事就跟这种暗器有关了:“慈恩寺僧广升言,贞元末,阆州僧灵鉴善弹,其弹丸方:用洞庭沙岸下土三斤,炭末三两,瓷末一两,榆皮半两,泔淀二勺,紫矿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五张,渴拓汁半合,九味和捣三千杵,齐手丸之,阴干。郑彙为刺史时,有当家名寅,读书,善饮酒,彙甚重之,后为盗,事发而死。寅尝诣灵鉴角放弹,寅指一枝节,其节目相去数十步,曰:‘中之获五千。’一发而中,弹丸反射不破,至灵鉴乃陷节碎弹焉。”阆州刺史郑彙身边有门客叫寅,此人既好喝酒,又爱读书,还会舞枪弄棒,长于各种暗器,为郑器重。只是后来转入林莽,当了大盗,最终事发而死。寅活着时,曾与灵鉴和尚进行了一次对决。

唐朝夏日午后,清风徐来,花叶不惊。在刺史的庭院里,朋友们闲坐着,侍女不时穿梭其间。寅起身来到阶前,指着几十步外一棵松树的某段枝节,对灵鉴说:“禅师!如果我击中了,当赢你五千钱,反之亦然!”

郑彙和他的朋友们表示赞同。

寅说罢,从囊中取出一粒泥丸,用中指和食指相夹,甩出而击中,随后泥丸又反弹回来,没破碎。

轮到灵鉴,和尚起身,手指间夹着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泥丸,静默如偶,突然发力,宽袖飘荡,惊起飞鸟。众人诧异间,泥丸已中目标,深深碎陷于树中。灵鉴手里的泥丸不是用九种材料制造的么,怎么还碎了?泥丸自然没问题,之所以碎于树中,只能说灵鉴发力更狠、内力更强。武林中人都知道,手发丸状暗器,最难的是既击中目标,又碎其中。想达到这种境界,需要特别的功力。

灵鉴,可谓高手了。

泥丸击中树后,既没弹回,也没在树外破碎,而是深深碎嵌于硬木之中。

如此推测,要是击中人的脑袋,又是何等场面?比之于灵鉴,寅手头上的功夫还嫩点,难怪后来没当好强盗。如果有灵鉴的功夫,逃跑时回头发射几粒,早就把捕快干掉了,也不至于最后被逮着处死。

灵鉴身怀如此绝技,你很难说他是一名普通的僧人。如果说他有江湖的背景,甚至更为令人惊讶的真实身份,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下面故事中出现的主人公,同样善使弹丸,在一次行旅中,他就遇到了一名身份可疑的僧人。那是唐德宗建中(公元780年~783年)初年,士人韦生搬家去汝州,荒野中遇一僧,两人相谈甚欢。当时天色将晚,僧人指前路道:“再过几里,便是我的禅院,可否光顾?”

韦生答应,叫家眷先行,自己跟僧人在后面。走了十多里地,依旧不至,韦生问僧人,后者指着前方的一处林烟,说:“那就是。”

又走了一段路,天已全黑,韦生开始怀疑。韦生平素擅长弹弓奇技,百发百中,于是悄悄从靴中取出弹弓,装上铜弹丸,对僧人说:“我赶路是有程期的,路上相遇,因相谈投机,所以共行,并接受您的邀请,可现在已走了二十多里,依旧不到,什么意思?”

僧人只说:“跟我走好了。”

僧人又往前走了百余步,韦生已知其为江湖大盗,于是在身后发射弹丸,正中其后脑。僧人似乎没什么感觉,韦生又连续发射,五发弹丸皆中其脑,僧人这才摸了摸后脑,说:“你别再搞恶作剧了好不好?”(凡五发中之,僧始扪中处,徐曰:“郎君莫恶作剧。”)

韦生知道遇见了高手,无可奈何。

二人行至一庄,有数十人举火炬出迎。僧人拉韦生来到中厅,说:“公子莫怕。”

随后,僧人问左右:“这位公子的家眷安排好了吗?”

左右遂引韦生去看,后者见其妻女别在一室,被安排得很好。韦生回到中厅,僧人握手道:“我确是大盗,与君共行,本来无甚好意,欲行加害,但公子身怀绝技,为贫僧敬佩。当然,也就是我,若逢他人,早被你击倒了。弹丸都在这里——”

说罢,僧人摸了一下后脑,五颗弹丸坠地有声,其脑竟无伤痕。

在唐时,很多大盗披着僧人的外衣。唐玄宗的哥哥宁王曾到鄠县打猎,搜索山林时,在草丛中发现一个大柜,上着特别牢固的锁头。宁王叫人将柜子弄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漂亮少女。少女称,自己跟叔伯住在前面的庄子,昨晚遇到强盗,当中两人是僧人,把她抬到这里欲谋祸害。当时,宁王刚捕捉了一头黑熊,于是在带走少女的同时,把黑熊装进柜子,重新上了锁。

三天后,传来一则新闻:在鄠县,两个僧人抬着个柜子住进了一家豪华客栈,出手阔绰,给了店家一万钱,说要做法事,待一天一夜,但别人不能进入他们的室内。到了后半夜,旁人听到僧人住的屋子有搏斗之声。天亮后,店主感到奇怪,往里一探头,就觉得耳边生风,一头黑熊冲了出来,再看那两个僧人,都已经被啃得露出了骨头。

当然,被熊所食的僧人跟韦生遇见的僧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不过小小的好色之徒而已,后者则是资格极深的武林高手。

却说当夜,僧人邀韦生夜宴,说:“我有几个兄弟,愿意引见给你。”

不一会儿,进来红衣大汉五六名,列于阶下。

僧人说:“快来拜见公子,若是你们遇到他,脑袋早就成齑粉了。”

吃完饭后,僧人说:“我虽为僧人,但做大盗已久,现年岁高了,欲改前非,可不幸有一逆子,名飞飞,本领已超过我,我令其退出江湖,但不奏效,今晚你能否帮我将其除掉,以绝后患?”

正说着,飞飞出来了:“知有高人前来,我欲与之比武。”

飞飞年方十六七岁,碧衣长袖,肤色如脂,看似羸弱,而目光如鹰视狼顾。

僧人呵斥:“退下,后堂相待!”

飞飞走后,僧人取出一把长剑并把地上的弹丸捡起交给韦生,说:“希望你使尽浑身武艺,为我斩杀飞飞。”

韦生见僧人杀意真挚,遂入后堂,将门反锁。此时,飞飞手持一马鞭站于堂中,房屋四角点着蜡烛。韦生引弓发弹,心想必能击中飞飞,结果是弹丸叮当落下,而飞飞已现身梁上,沿壁而行。韦生大惊,又发弹丸,却无效,举剑刺,皆不中。飞飞始终离韦生一尺多的距离,最后韦生虽砍断了飞飞手中的马鞭,但终不能伤其人。

韦生负愧而出,僧人怅然若失,对歪着头的飞飞说:“你此生终为盗矣!奈何?”

僧人安慰韦生,当夜与之共论剑艺与弹丸暗器之事(“僧终夕与韦论剑及弧矢之事,天将晓,僧送韦路口,赠绢百匹,垂泣而别”)。但可以想象在二人中间,始终有飞飞的阴影在徘徊。飞飞的故事对后世武侠小说影响很大,王小波也将之改写为短篇小说《夜行记》。

僧人是资格极深的江湖大盗。本人武功高强,手下一帮兄弟。但青出于蓝,其子飞飞虽年少,但已是高手中的高手。韦生剑术出众,弹无虚发,但终不能伤其身。

这样的少年高手,在当时并不算少:“马侍中尝宝一玉精碗,夏蝇不近,盛水经月,不腐不耗。或目痛,含之立愈。尝匣于卧内,有小奴七八岁,偷弄坠破焉。时马出未归,左右惊惧,忽失小奴。马知之大怒,鞭左右数百,将杀小奴。三日寻之,不获。有婢晨治地,见紫衣带垂于寝床下,视之乃小奴蹶张其床而负焉,不食三日而力不衰……”

小奴在偷弄打碎主人的玉碗后,藏到了床下,负床三日而力不竭。但他只有七八岁而已。最后主人仍将其扑杀:“破吾碗乃细过也。”意思是,打碎一个碗没什么,但如果这样的孩子长大,走上贼盗之路,就没人能降服了。

而在飞飞的故事里,僧人之所以请韦生帮助他除掉飞飞,大约有两个原因:首先,飞飞毕竟是其子,就算他武功力压飞飞一筹,但也不好亲自下手;另一个原因或许是,僧人此时已经较量不过飞飞,只得借助于江湖中人,而在寻觅中发现了韦生。

令人一声叹息的是命运本身。当韦生在反锁的室内不能致飞飞于死地时,飞飞为大盗的命运就已注定。故事中另外一个细节是,当僧人看到韦生没法杀死飞飞后,只好接受了这个现实,当夜拉韦生灯下论剑。可见,当时的江湖中人对剑术越来越重视。

由此,一些奇异的宝剑,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唐人郑云达,得一剑,剑柄雕鳞,剑鼻刻星,舞动之时,随风而吼。一日把玩于庭院中,“忽有一人,从庭树窣然而下,衣朱紫,虬发,露剑而立,黑气周身,状如重雾”。郑素有胆气,装作没看见,那人说:“我上界人,知公有异剑,愿借一观……”又,高邮百姓张存,以采藕为业。曾在一坡上发现旱藕,大如臂,力掘之,深二丈,大至双臂合围,似不可穷尽,于是砍断,在藕中得一剑。

下面的故事进一步佐证了这一点。

中唐韦行规,曾任兴州刺史。少年时,他身手不凡,有大侠之风,最擅长弓箭,百发百中。人到中年,回忆起一段往事:当时他年轻气盛,爱慕侠义,拜访名师,寻访对手,一日游长安西郊,天色已晚。当时大约是初秋,黄叶飘零,韦行规伫马于寒野,顿生萧瑟之感,又如进入一幅秋夜的画卷。

隐约中,前方一小客栈,亮着昏黄的灯火。韦行规奔马止于店前,想吃点东西。在凄白的月光下,他拖着长长的剪影进入客栈。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后,没有发现这里的主人,韦行规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正欲退出,只觉得身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猛然回头,却空无一人,再侧脸观看,见马厩边靠着一位老者,正冲他诡异地微笑:“要住店吗?”韦行规想了想,说:“我只是路过而已,不想住下,现在即将前行。”他突然想尽快离开这里。

老者说:“我劝你还是不要夜行,长安西野,山高草深,此中多盗。”

韦行规已转身而行,并未回头:“我有弓箭在身,没什么可怕的。”

老者不再说话,只是“呵呵”笑了一声。

韦行规骑行数十里,天已黑透,两旁草莽渐深,前路似乎走不到尽头。除了枭鸣草动外,只有一片独属于荒野的寂静。韦行规感到有些不对,冥冥中,觉得有人在身后的草莽中潜行,一直跟着他。想到这里,他的心忽地颤动了一下。

韦行规大声喊道:“何人?!”

后面没有动静。韦行规猛然回头,草莽中却有人影晃动,他连发数箭,但其人如鬼魅一般依旧不退。很快,韦行规囊中的箭已经没了,他顿时感到恐惧,于是纵马狂奔。没过多长时间,风起雨至。越往前跑,雨幕愈密,韦行规下马后,在一棵大树下避雨。此时,空中有电光闪烁,其势渐逼树顶,继而雷声大作。韦行规觉得,电光中,树上有黑影如人,手执长剑而舞。惊惧间,他感到树枝木条纷纷落下,不一会儿就埋到自己的膝盖处。

韦行规这一回是真的害怕了,扔掉手中的弓,仰空而拜。

电光渐灭,风雷亦停。韦行规再看那大树,枝条尽落,像被长剑所削。而自己的马鞍也没了。

韦行规瘫倒在树下。

天快亮时,韦行规怀着沮丧的心情回到那座小店,见老者正在院子里修理木桶,韦行规知其为异人,遂拜倒在地。

老者笑道:“你不要觉得会射弓箭就可以了,侠之大者,须知剑术。”韦行规急忙点头。

老者引韦行规到后院,其马鞍正在地上。老者又指地上的一片桶板,韦行规上前观看,昨夜他射出的箭,都插在上面。韦行规想拜老者为师,但被拒绝。老者只是给他讲了一下侠客与剑道的关系。

韦行规拜师不得,出小店后,红日已从远山升起。回望京西小店,依旧掩映在秋日的寒林间……

在烟树浩渺的中晚唐之夜,出现了江湖上的第一批剑侠。他们是后世武侠和仙剑小说的源头。自此起,在真正的高手那里,“侠”与“剑”已难分形影了。又如长安兰陵里的某位老人。

唐代宗时(公元762年~779年),黎干任京兆尹也就是长安市长。在唐朝,他担任这个官职的时间最长,达八年之久。此人踏入仕途的方式非常奇怪,因为他既非进士出身,也不是世家大族的后裔,而是靠星算占卜之术上位的,先被聘为翰林学士,后升任京兆尹,封寿春公。这是导致他口碑不好的一个原因,史上评价是:性情险涩,好旁门左道之术。但也有人说黎干不错,在长达八年的任期中,人虽刻薄,但办事效率高,把长安治理得井井有条。

不管这些,只说其任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年入夏,长安无雨,黎干组织人在曲江畔祈雨,观者数千。怎么那么多人?因为作为长安市长的黎干,将亲自扮演巫师,登台求雨。当黎市长的车队开到时,众人皆躲避,唯有一老人拄着拐杖站在那里。黎干大怒,叫人打了老人二十棍子,但老人似乎没什么反应,转身而去。

施刑者向黎干报告,棍子打在老人身上,就如同打在柔软的皮革上。黎干怀疑老人不同寻常,叫身边的老卒去查访。至兰陵里,左寻右觅,入一小门,听到那老人的声音:“我今日受辱,你们给我打点热水去。”

黎干听后很害怕,急忙换了便衣,于当日黄昏赶到兰陵里,进院后立即拜倒,为自己开脱了一下:“我为长安市长,若威仪尽失,也不是为官之道。您混迹于众人间,除非有慧眼而不能识。现在,我已知罪,您若不原谅我,也非拥有义士之心。”

老人笑道:“那是老夫之过了?”

黎干没搭茬儿。老人也不再问,随后设酒席,一起喝酒。至夜深,老人纵论仙道侠义,黎干敬畏。

末了,老人说:“君可知北斗七星?”

黎干本占卜出身,自然晓得星相,于是点点头。

老人又言:“可知七星之名?”

这一下还真把黎干问住了,慌忙请教。

老人话锋一转,说:“老夫有一技,请允许我为您表演。”

遂入屋中,良久出,已换上紫衣,双手持长短宝剑七把之多,舞于庭中。腾步飞跃,上下挥动,剑光如星月闪烁,劈斩所至,自觉裂盘断石。老人飞速旋转,一如陀螺,只见剑光而不见其人。其间,剑锋不时掠过黎干的面前,后者战栗不已。最后,老人掷剑于空,落下后,七把剑插于地上,呈北斗七星之形。

老人对黎干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七星的名字了,执阴、叶诣、视金、拒理、防仵、开宝、招摇而已。”

黎干又拜,说:“我命为您所赐,希望能拜师。”

老人说:“你虽有胆气,但骨相无道气,不可收你为徒。”说罢,转身进了屋子。

黎干若有所失地回到家里,照镜子,发现胡须被老人剃掉了一寸多长。转天,黎干再去兰陵里寻访,但屋院内空无一人。

当时,黎干与受宠的宦官刘忠翼交往密切,欲改立太子。在太子(德宗)即位后,他又多次乔装打扮后,溜出府邸,秘密与刘会晤。终于有一次,化装后的这位老兄被逮个正着,一下子触怒了德宗,将之流放远方,途中又追加了一道命令:赐死蓝田驿。

没人知道蓝田驿中的黎干是否会想起当年兰陵里的一幕:那位剑仙老人又去哪里了?老人能否神奇地出现在他面前将他拯救?老人终于没来,只有那七把宝剑的幻影在他生命最后的天空中飞舞,其中一把就真的属于了他。只不过,要的不是他的胡子,而是他的命。

行盗之前,先吃人腿

李廓是晚唐人,出身陇西世家,宰相李程之子,诗人贾岛挚友,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考中进士。

此前,李廓多次落榜,又多次复读,每年奔走于赶考的路上。有人说了,考进士那么难?当然难。按唐时惯例,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只录取二三十人,其上榜比率就可想而知了。很多人,考中进士时都已经满头白发。比如诗人顾况之子顾非熊,段成式的好友。此人在当时非常有名,之所以有名,不是因为诗歌。虽然他的诗写得确实不错,随手摘录几首:

《闾门书感》:“凫鹥踏波舞,树色接横塘。远近蘼芜绿,吴宫总夕阳。”

《桃岩怀贾岛》:“路向姚岩寺,多行洞壑间。鹤声连坞静,溪色带村闲。疏叶秋前渚,斜阳雨外山。怜君不得见,诗思最相关。”

《题马儒乂石门山居》:“寻君石门隐,山近渐无青。鹿迹入柴户,树身穿草亭。云低收药径,苔惹取泉瓶。此地客难到,夜琴谁共听!”

《天津桥晚望》:“晴登洛桥望,寒色古槐稀。流水东不息,翠华西未归。云收中岳近,钟出后宫微。回首禁门路,群鸦度落晖。”

《送马戴入山》:“古木乱重重,何人识去踪。斜阳收万壑,圆月上三峰。云里泉萦石,窗间鸟下松。唯应采药客,时与此相逢。”顾非熊曾当面对来访的段成式说,他上辈子就已是顾况的儿子了,但不到二十岁就死了,因念及父情,魂游幽冥,感动冥界,于是这辈子又成为顾况之子,所谓:“成式尝访之,涕泣为成式言”。

顾非熊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考进士:连续三十年,都名落孙山。在他的诗歌中,有很多表现落榜后郁闷心情的,如《会中赋得新年》:“万古如昨日,一年加一晨。暗生无限事,潜老几多人。归路旧侣尽,故乡回雁新。那堪独惆怅,犹是白衣身。”《下第后寄高山人》:“我家堂屋前,仰视大茅巅。潭静鸟声异,地寒松色鲜。人眠瓮牖月,鹿饮竹门泉。多愧邻高隐,无成又一年。”

唐穆宗长庆年间,顾非熊再次落榜,这件事终于让平时很少干正事的穆宗皇帝发了怒,责问考试部门:人家非熊同学连续考了三十年,人生有几个三十年?你们也太过分了吧?皇帝命令主管考试的大臣好好反思,最后重新张榜。有了皇帝的关照,顾非熊终于考中进士啦。这时他已五六十岁了。当时,有人感慨地作诗如下赠非熊:“愚为童稚时,已解念君诗!及得高科晚,须逢圣主知……”

再回到李廓,他不是出身陇西世家吗?而且父亲李程还做过宰相。有这样的背景,想做官的话,还这样费劲?

还真是这样。

在晚唐,虽然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仍具美誉度。但他们要想进入仕途,参加科举考试几乎是唯一办法。

所以,李廓的郁闷和顾非熊的郁闷是一样的。在《夏日途中》一诗中,李廓这样写道:“树夹炎风路,行人正午稀。初蝉数声起,戏蝶一团飞。日色欺清镜,槐膏点白衣。无成归故里,自觉少光辉。”《落第》一诗则言:“榜前潜制泪,众里自嫌身。气味如中酒,情怀似别人。暖风张乐席,晴日看花尘。尽是添愁处,深居乞过春。”

后来,李廓终于上榜,初为鄂县县令,后渐渐升为刑部侍郎。唐宣宗大中年间,终于武宁军节度使任上。这个职务虽然不低,但却非常的危险。如果说是拎着脑袋做官,都不是夸张的说法。因为驻徐州的武宁军士兵,在中晚唐时以骄悍出名,驱逐主帅、擅杀主将如儿戏。所以,李廓在任上时,经常受小兵欺负。最后,果然被他们赶回了长安。后世觉得这不可思议:作为一方主帅,怎么会拿手下的士卒没办法?

中晚唐的神奇就在于此。

下面的故事讲的是,李廓出任武宁军节度使前,做颍州刺史,管界发生一奇案:官府捉住七名盗贼,审讯中,他们交代,每次盗窃前,必须先吃几条人大腿。

这确实叫人竖一下耳朵。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为首的盗贼说:“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酉阳杂俎》中记载的这个故事,虽然只有几句话,但确实令人汗毛倒竖:“李廓在颍州,获光火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狱具,廓问食人之故,其首言:‘某受教于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悟者,故不得不食。’两京逆旅中,多画鸲鹆及茶椀,贼谓之鸲鹆辣者,记嘴所向;椀子辣者,亦示其缓急也。”

有人会疑惑:盗贼所食的,是真的人肉吗?

其实,在晚唐时代,最不缺的就是人肉了。只是不知道面对这样一个案子时,李廓的所思所想是什么。却说段成式,在这段故事后还提到一句:“两京逆旅中,多画鸲鹆及茶椀,贼谓之鸲鹆辣者,记嘴所向;椀子辣者,亦示其缓急也。”这段文字一如唐朝的江湖黑话,令人难解。“两京逆旅”指长安和洛阳之间的旅店,这没有问题。但后面的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暗示了什么?试着推测如下:

长安、洛阳间的旅店的墙壁上,多画有鸲鹆,也就是能模仿人语的八哥,以及茶椀(同“碗”)。被盗贼称为“鸲鹆辣”的,以其嘴的指向为标记,暗示被盯上的目标所去的方向;所谓“椀子辣”,则暗示同伙这一地区官府捕快的行动。

抑或,还有其他解释?

接着说盗贼吃人这件事。在不经意间,它已透露出晚唐急剧动荡的信息。

黄巢之乱开始前,各地爆发的饥荒已像瘟疫一样蔓延了。人与人互食的事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严重。从残唐(从唐僖宗即位的公元873年算起)到五代十国这段时光,军阀间更是无休止地互相攻杀,使之成为中国古代史上最残酷嗜血的岁月。饥荒和攻杀,也就成为那个时代的代名词。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有这样一段话:“李克用自潞州争山东,而三州之民俘掠殆尽,稼穑绝于南亩;秦宗权寇掠焚杀,北至滑、卫,西及关辅,东尽青、齐,南届江、淮,极目千里,无复烟火,车载盐尸以供粮;孙儒攻陷东都,环城寂无鸡犬;杨行密攻秦彦、毕师铎于扬州,人以堇泥为饼充食,掠人杀其肉而卖之,流血满市;李罕之领河阳节度,以寇钞为事,怀、孟、晋、绛数百里闲,山无麦禾、邑无烟火者,殆将十年;孙儒引兵去扬州,悉焚庐舍,驱丁壮及妇女渡江,杀老弱以充食;朱温攻时溥,徐、泗、濠三州之民不得耕获,死者十六七。若此者凡数十年,殃之及乎百姓者,极乎不忍见、不忍言之惨。”

唐朝倒数第三个皇帝僖宗是公元873年即位的。此前的懿宗,虽然以奢侈宴游而受到后世抨击,但他的时代却不算动荡。但僖宗即位后,整个唐朝的局势急转直下。乾符二年(公元875年)夏,由于气温出现全国性异常,导致自秦朝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大饥荒爆发,尤其是河南和两淮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人,除了吃树皮外,也就只能吃人了。黄巢这个前落魄书生、盐货走私贩,这一年起兵造了大唐的反。

年轻时,黄巢热心于功名,曾多次赴长安、洛阳赶考,跟前面写到的李廓和顾非熊一样,他都落榜了。顾非熊连续考了三十年,但黄巢没这个耐心。几年后,就决定再不参加科举考试。最后一次落榜后,他写下了那首著名的充满怒怨的《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既然不走仕途这条路了,换一般人也就回家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黄巢不行,他想干点刺激的。这就是贩卖私盐。盐是国家专营的东西,贩私盐是要杀头的。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激发了黄巢性格里隐藏的残忍、冒险和亡命的一面。

黄巢起兵后,整个帝国风起云涌,他率部扫荡中原,又横渡长江,长途奔袭攻入广州,然后北折,取洛阳,陷长安。黄巢攻击顺畅,得益于他的一个布告:“黄王一路进攻,只为到长安找唐天子算账,跟各州县没关系,你们不要拦我!”

广明元年(公元880年),长安陷落,僖宗皇帝逃往成都。黄巢进长安的仪式盛况空前,铁骑奔流,声震百里。入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所有李姓皇族诛灭。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复吧,然后一把火烧了考试机构。他取国号为齐,也做了皇帝。但这一切如昙花开放般短暂。在两枭雄朱温和李克用的夹击下,黄巢很快就退出长安,此前,对这座“官民勾结”的城市进行了大扫荡,士民死伤惨重。

黄巢之乱促使唐朝末年成了一个武人的超级角斗场。一般来说,每个王朝的末年都很乱,但纵观历史,没一个王朝的末年像唐末那样疯狂。军阀之间每天都在互相攻伐,百姓朝不保夕。而且天灾绵延,饥荒不断,家邻相食,恐怖无比。

起兵之初,因为需要吸纳百姓加入,黄巢还不敢对平民怎么着,并叫大将尚让起草过这样一道告示:“黄王起兵,本为百姓,不像李家皇帝那样不爱你们,你们可别害怕呀!”但自打从长安退出后,在末日阴云的笼罩下,这支绝望的部队披着发,完全陷入疯狂和变态的境地:所过之地,无论官府,还是百姓,屠掠殆尽。

黄巢撤出长安后围攻陈州,多次攻击均不得手,看到军粮不济,于是将民间吃人之风转入军中,下令用人肉充当军粮:将战俘和百姓用巨碓、巨舂碾为肉末,放上盐,拌上粗粮,给士兵们吃。很快,这成为唐末乱军的一种风尚。其中,军阀秦宗权的部队最恐怖,这支部队在行军时,马车上就拉着一条条腌制过的人大腿。不说这些嘴角淌血的军人如何,只说当窃贼都开始琢磨作案前吃点人肉时,那个时代的一切绝望、迷狂与血腥也就容易理解了。

“记得当年草上飞,铁衣着尽着僧衣!天津桥上无人识,独倚栏干看落晖。”黄巢这首《自题像》诗意凄美。遥想他奔赴洛阳赶考的日子,天下谁人识得他黄巢?作为一个无名小辈,在又一次落榜后,他独自登上天津桥。

这是洛阳最著名的一座桥。

在桥上,黄巢看到一个安然盘坐的老乞丐。

黄巢摸了摸口袋,还有几枚铜钱,于是扔进了乞丐的囊中。这时候,黄巢才发现,那老乞丐只有胳膊,没有双手。老乞丐对他嘿嘿一笑,“以右足夹笔写经”,欲书时,“先再三掷笔,高尺余,未曾失落。书迹官楷,手书不如也”。

聊天中,黄巢得知:这个没手而靠脚抄写佛经的乞丐,在七八十年前的唐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66年~779年)就已经坐在桥上乞讨了,几十年来风雨无阻,在日出日没中看着帝国的夕阳一点点落下。

黄巢百感交集。但他到底不是一个柔弱的书生,惆怅之外其意难平、其心不死。

黄巢走前告诉那老乞丐:“如果有一天我做了皇帝,就派人来接你,把你供养在宫中。”

老乞丐像个参透人间诸事的禅师,笑而不语。黄巢愣了一下,也慢慢露出笑容。就这样,未来的黄王,站在黄昏的天津桥上,一点点张开了血盆大口。

高力士与玄宗不得不说的故事

下面这个故事,是唐朝生活中的一个片段。

司徒薛平,唐朝名将薛仁贵曾孙,与比他年长很多的太仆卿周皓有交情。

周皓,史上无更多记载,只知道在他年少时正值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756年),后白居易有诗《题周皓大夫新亭子二十二韵》,里面的周皓似乎就是本文主人公。诗如下:“东道常为主,南亭别待宾。规模何日创,景致一时新……”

此日,薛平与周皓相聚。客人中,有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着绯色官服。按唐朝规矩,官员三品以上的,穿紫衣;四、五品的,穿绯衣。

周皓随口问:“您为官多少年了?”

老人说:“我本不在官家做事,而是个医生,主治骨头伤折。玄宗天宝初年,高力士养子被人打伤,下颌骨脱臼,我为他正骨。病看好了,高力士赏我钱千万,赏赐我穿绯衣。”

周皓不动声色地点头,在场的人都没觉得有什么异样,只有薛平似有所察。

客人走后,薛平把周皓一人留下,问:“刚才你神情有些不对,何故?”

周皓大惊:“司徒真是个细心人!”

薛平:“说说吧。”周皓:“话长了。”

薛平退去周围的仆人,与周皓盘腿而坐,后者忆起一段天宝往事:

年少时,周皓为人有侠气,长于武功,又喜美色,经常去平康坊、靖恭坊这样的歌妓聚集地。为了美艳歌妓,颇有钱财的周皓,往往一掷千金。

当时,长安最著名的歌妓是靖恭坊的夜来,贵公子们为了夜来都快打破了头。夜来她妈,为人贪,女儿生日那天,把消息发布出去:你们不是都喜欢我闺女吗?今天她生日,看看你们有什么表现。

大家纷纷给夜来买礼物,一比高低,周皓出价最高,拔得头筹,获得了在生日当天与夜来欢娱的资格。宴会很有排场,周皓把皇家著名乐师贺怀智、纪孩孩都请来了。这贺怀智是专门给玄宗、杨贵妃弹琵琶的,可见当时为了夜来,周皓下了多大本钱。但生日宴会刚开始不久,就出麻烦了:

玄宗身边的红人宦官高力士的养子小高来了,进门就说“散了散了”,在座的客人都吓得够呛,一个个溜走,夜来母女也被吓哭。

周皓年轻气盛,觉得很没面子,凭着一身武功,把小高和随从打了。可怜的小高,寻觅夜来不成,还弄得下巴脱臼。高力士闻听大怒,下令全城戒严,搜捕周皓。幸好周皓平时喜欢交结豪杰,与都亭驿(朝廷用来接待四方来使的驿馆)管理人员魏贞有交情,后者介绍他到汴州侠客周简老那里。周皓因祸得福,因为周简老把表妹嫁给了他,并资助其游荡江淮,再避风头。

再后来,事情完全平息,周皓重返长安,辗转进入仕途,渐渐做了大官,没再向任何人提及这段往事。只是偶遇那老医生,又在薛平追问下,才怆然追忆。

可以想象,令周皓动情的,大概已不再是那件事的谁是谁非,而是岁月光阴本身带来的伤感。是啊,此时“安史之乱”初定,帝国一片凄凉,百废待兴,玄宗和高力士,都已化作了尘埃。

总觉得唐朝遥远,发生的事必带古意。其实未必。一如周皓这段故事。这是轻狂少年时真切的经历,跟现在的很多事没什么区别。故事中,高力士虽没出场,但一句“有少年紫裘,骑从数十”,又一句“有司追捉急切”,便叫人想象到他在当年的得宠。

高力士虽然得宠,在周皓的事件上也表现得盛气凌人,但并非一个我们传统印象中的“反面人物”。

力士本广东人,武则天时入宫。武后末年,宰相张柬之发动政变,恢复李唐江山,中宗即位。此期间,有旷达之风的力士,认识了英姿飒爽的临淄王李隆基。后来,中宗皇帝被其妻韦后、其女安乐公主所弑,李隆基发动政变诛杀二妇,力士参与其中,为智囊。李隆基即位后,高力士又参与策划诛杀太平公主之役。高力士虽为宦官,但身材高大威猛,善骑射,为人正直,持重谨慎,有运筹之才,在处理日常政事上,是一把好手,很多工作,玄宗都交给他去干。力士虽奉命翻看大臣奏章,但从不对政治进行干预。

几十年来,高力士一直追随玄宗,两个男人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

“安史之乱”后,高力士陪玄宗重返长安。这时候,朝政已经被宦官李辅国把持。此时,作为太上皇的玄宗,身边再没其他大臣了,只有忠心耿耿的高力士每日伴随。有一次,李辅国带着手持刀枪的士兵入宫检查,看到辅国后,“太上皇惊,欲坠马数四,赖左右扶持乃上”。也就是说,吓得玄宗有三四次要从马上掉下来。多亏高力士跃马上前,大声喝道:“太上皇乃五十年太平天子,李辅国!汝旧臣,不宜无礼,李辅国下马!”李辅国这才不由自主地收敛气焰。后来,玄宗流着泪握住高力士的手:“如果不是你,我恐怕已成死鬼!”但很快,李辅国就将高力士与玄宗隔离了。

没过多久,又将高力士流放到遥远的南方。临行前,力士请求最后见玄宗一面:“巨当死已久,天子哀怜至今日,愿一见陛下颜色,死不恨!”辅国不许。力士痛哭出京。后代宗即位,大赦天下,力士北还,至湖南常德,接到玄宗去世的消息,七十八岁的高力士眼泪哭干,吐血不止,绝食而死。

唐朝“灰姑娘”

印象中,灰姑娘的故事出自德国格林兄弟的童话。童话中,主人公仙度瑞拉的遭遇令人揪心而欢喜。其实,有关灰姑娘的故事,《酉阳杂俎》中早就有记载了,比格林兄弟早了一千年;或者说,唐朝灰姑娘的故事,后来辗转传到欧洲,被格林兄弟读到,博采其他类似传说,最后整合为现代童话版的《灰姑娘》。

中国南方邕州即现在广西一带,先秦时有洞主吴氏,娶有二妻,大妻早死,有女名叶限,贤惠善良,心灵手巧,受到父亲疼爱。后来,父亲也去世了,叶限开始受到小妻即后母的虐待,时常叫她到山中危险的地方砍柴、打水。

有一次,叶限又被派去打水。在一处深潭,打到一条小金鱼。叶限特别的喜爱,带回家,把它偷偷养在水盆里。但那金鱼每天都在生长,换了几个盆,也盛不下它。于是,又把它投放到后园的池子里。每次吃饭,叶限都攒下一些,留给那金鱼。金鱼似乎也有灵性,每当叶限来到池边,就跳出水面相迎,其他人来了却不露面。

这件事终被后母发现。她几次欲看那金鱼而不成,便心生一计,对叶限说:“你最近很辛苦,我为你做了件新衣,以挡风寒……”

叶限不知是计,很感动地换上新衣,后母立即叫她进山打水。

叶限走后,后母换上叶限的旧衣,装作叶限的模样,怀揣匕首来到池边。不一会儿,那身长已一丈多的金鱼就跃出水面,后母抽匕首将其刺杀,随后蒸着吃了,骨头埋在了粪坑里。

叶限回来后,一连几天看不到心爱的金鱼,特别伤心,只身跑到荒野哭泣。

这时候,忽有一老人出现在她面前,说:“孩子莫哭,你后母已将金鱼杀死,骨头就埋在粪坑。你现在回去,找出骨头,藏在屋里,以后需要什么,只要对着它祈祷,就能如愿。”

说罢,老人没了踪影。

叶限拾起惊讶,回去后,按老人的说法做了,真的很神奇,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当地的“洞节”到了。后母打扮了一番,带着亲女儿到城里参加节日宴会。叶限呢,被留在家看门。她很郁闷。美丽如她,也想穿着漂亮的衣服去参加节日宴会啊,于是对着鱼骨祈祷,要了件锦翠上衣和一双金鞋,化了装,偷偷地去参加宴会。

在热闹的宴会上,叶限吸引了人们的眼光,一些小伙子向其求婚。

后母的亲女儿觉得面前惹火的少女很眼熟,对母亲说:“她好像是我姐姐呀!”

后母望着锦衣金鞋的叶限,也很怀疑。叶限警觉起来,知道被发现,于是悄悄返回家里,因走得慌忙,在路上丢了一只金鞋。后母回来后,见叶限在庭树下睡觉,也就打消了疑虑。

叶限所住的地方邻近海岛,岛中有一国叫陀汗国。却说叶限丢失的金鞋,被一人拾到,卖至陀汗国。国王得到后,叫宫女试穿,都穿不进去;令全国女子试穿,也没有一个合脚的。鞋虽为金制,但轻如羽毛,踩在石头上,没一点声音。国王以为这鞋来路不正,于是拷问卖鞋的人,后者说不出所以然,只道是在路边拾的。

国王派人出海,四处搜寻,终在叶限家找到相同的另一只鞋。叶限脚穿二鞋,甚为合体,又穿上锦衣,美丽如仙女。

后来的故事是:叶限把事情的因由全盘道出,金鱼的骨头和她自己都被带回陀汗国。

也正是这一天,后母被天降的飞石砸死。再后来,叶限成了国王的夫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国王知道金鱼的骨头的神奇,向它祈祷,要了一大堆珠宝。但后来再向它祈祷时,便不灵验了……

这个故事本身很完整,不妨全文摘录: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少慧,善钩金,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余,赪鳍金目,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余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襦。”乃易其敝衣,后令汲于他泉,计百数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鱼,鱼即出首,因斫杀之。鱼已长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内藏于室,所须第祈之,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玑玉食,随欲而具。及洞节,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蹑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觉,遽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人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减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栲掠之,竟不知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既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载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为禖祀,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石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所说,士元本邕州洞中人,多记得南中怪事。

“灰姑娘”叶限的传说,在民间故事中属于一个类型:背景设定在“家庭内部”,涉及勤劳、善良、贪婪、惩罚、善恶有报等关键词。

这样的故事,在当时流传着很多。

朝鲜半岛上的新罗有兄弟,一贫一富。有人给了哥哥一块地,哥哥就求弟弟给他一些蚕种、稻种,想以此为生。弟弟给是给了,但却是“蒸而与之”,也就是说,给的种子是熟的。这确实很坏。

但奇迹发生了:蚕种虽然是熟的,但还是生了一只蚕,“日长寸余,居旬大如牛”。弟弟大惊,偷偷杀死巨蚕。没想到的是,此后四方百里之内的蚕都飞到了哥哥家。这时候,熟稻种也生出一株稻子。哥哥小心呵护,不成想被飞鸟衔走。哥哥拼命去追,鸟入山中石缝,消失不见了。哥哥沮丧时,意外窥到群鬼,一鬼手持金锥,只要嘴里念什么,金锥所指,就会出现什么。后来,群鬼消失时,金锥遗留在岩石上。哥哥拿到金锥,心想事成,一夜之间,变为全国首富。

哥哥并不记恨弟弟,经常给他一些珠宝。但弟弟太过贪心,对哥哥说:“我当初用熟的蚕种和稻种给你,结果你却变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念及兄弟情,你也这样对我,我也一定能得到金锥。”

哥哥忠厚老实,最后顺从了弟弟。但弟弟只得到一只普通的蚕。还好,稻子生了出来,而且也被鸟叼走了。于是弟弟大喜,立即追鸟入山。那鸟仍飞入石缝。正在这时候,群鬼出现,抓住弟弟,认为他就是拿走金锥的人。弟弟慌忙解释,但群鬼不听,罚他做苦力,去挖池塘。三日不成,弟弟继续被惩罚,鼻子被群鬼揪长,一如大象。最后,虽然逃了回来,但“国人怪而聚观之”……

在叶限传说中,作为恶的代表,后母最后被飞石砸死,亲生女儿也死于非命。但在哥哥和弟弟的故事中,贪恶的弟弟变成了大象鼻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后一个故事更轻巧幽默,充满了讽刺的味道。

叶限的故事,是段成式通过对身边的仆人、来自南方邕州的李士元的采访而得到的。

亲属、朋友、同事、门客、下属……这些人都成为段成式的采访对象。他甚至还曾采访过自家的缝纫女工:“汴州百姓赵怀正,住光德坊。太和三年,妻阿贺尝以女工致利。一日,有人携石枕求售,贺一环获焉。赵夜枕之,觉枕中如风雨声……阿贺今住洛阳会节坊,成式家雇其纫针,亲见其说。”

盛唐以后,帝国虽日渐衰落,但至少仍是亚洲的中心。因而段成式的采访对象还有来自域外的各色人等。比如,大食、波斯的商人,天竺的僧侣,日本和朝鲜半岛的留学生。比如上面哥哥和弟弟的故事,显然是从新罗来客那里听到的。

采撷异域的故事和传说,是《酉阳杂俎》的一个特点,比如:“乾陀国者,尸毗王仓库,为火所烧。其中粳米焦者,于今尚存。服一粒,永不患疟。”这个王国,就曾发生一件离奇的事情。

乾陀国位于西域一带,国王叫伽当,最喜欢打仗,在一次征战中,入得敌国后宫,掠夺无数珍宝,其中有件美丽的衣服,于是赏赐给自己的爱妃。当夜,国王欲与爱妃在敌宫寻欢,宽衣时,离奇的事发生:穿着那件衣服的妃子,胸部隐隐出现两个手印,在烛光下十分明显,最后完全凸现,呈郁金香颜色,好像紧紧抓着妃子的乳房。

伽当国王惊恐异常,问明白人才得知:南天竺国国王娑陀婆恨有异术,将民众交纳的衣服成百上千摞起来,双手染上郁金香颜料,按住上面的一层,就会力穿衣背,最底下一层,也会出现郁金香手印。

男子穿上这样的衣服,手印出现在背上;女孩穿上它,手印就会出现在乳房位置。

伽当大怒,兵发南天竺,欲亲手砍下娑陀婆恨的手脚。兵临城下后,南天竺君臣很紧张,谎称该国从来就没有过国王,娑陀婆恨其人并不存在,他们的宫殿上只有个国王的金像作为摆设。随后,大臣们把国王娑陀婆恨藏在地窖。城破后,伽当果然在天竺王宫看到一个金人,但他知道,这是对方玩的把戏,于是举剑劈金人手脚。这时候,娑陀婆恨正在地窖里战栗,低头一看,“手足悉皆自落”,最后只剩下一段躯干了……

现在,如果说段成式是那个时代最出色的记者,又有什么不妥呢?

他曾采访大理丞郑复礼,得知:“波斯舶上多养鸽。鸽能飞行数千里,辄放一只至家,以为平安信。”这是一则最早记载信鸽的珍贵史料。又通过采访府中医生吴士皋而得知犀牛的诡秘习性:“尝职于南海郡,见舶主说本国取犀,先于山路多植木,如狙杙,云犀前脚直,常倚木而息,木栏折则不能起。犀牛一名奴角,有鸩处必有犀也。”所谓“狙杙”,拴猴的木桩。在犀牛出没的地方埋下木桩,犀牛喜欢伸起前脚,靠着木桩休息。一旦木桩倒折,犀牛就仰面倒地,不能翻身起来,这时候最易被捕捉。这里的舶主,是来自非洲的客商。在这里,顺便说一句:作为一部笔记,《酉阳杂俎》记载的有关非洲的内容,超过了作为正史的《旧唐书》和《新唐书》的总和。

奇怪的镜子

南方舞溪古岸的石窟中有方镜,直径超过一丈,能照出人的五脏,被称为“照骨宝”。这个奇怪的镜子有可能是天然形成的。类似的镜子,在北方的济南郡方山也有一面:“山南有明镜崖,石方三丈,魑魅行伏,了了然在镜中。”这个石镜有点意思,所有山中的精怪,或隐身的或现身的,只要路过镜下,都会被照出真身和原形。

镜子是志怪笔记中的常客。

《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多则与镜子有关的故事,比如元和末年海陵人夏侯乙庭院前骤生百合花,大常花数倍,众人异之,在花下挖掘,得匣子十三层,每层装有一面铜镜,第七层的镜子甚为奇异:“光不蚀,照日光环一丈。”

又有荀讽,素喜道家之术,樊晃敬重其人,曾赠送给他绣帛。樊晃是中唐初期诗人,在唐代宗时任润州刺史,是第一个编辑杜甫诗集的人。只说荀讽,家中有面年代久远的铁镜,直径五寸多,据说是从得道者那里弄来的。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在于:几个人一起照镜子,“各自见其影,不见别人影”。

镜子作为世界上复制自身的器具,具有特殊性。唐朝有鲁思郾,家中一女十七岁,有一天,她对镜梳妆,“镜中忽见一妇人,披发徒跣,抱一婴儿……”可以想象,鲁女有多惊恐。叫她更窒息的是,“回顾则在其后……”一回头,竟真的发现后面站着个抱孩子的陌生女人。

在感官上,陌生人出现在身后即镜子里比出现在对面更令人惊骇。这是镜子的奇异之处:它能复制生活中的场面。

不过,在唐人看来,仅仅复制是不够的,某些镜子还具有更神异的功能。

唐德宗贞元年间,苏州太湖入松江口处,有渔民撒网捕鱼,得到一面镜子,径长七八寸。渔民随手又把它丢进水里。划船换了水域,再一次下网,竟再次捞到它。渔民当然很怪异,拿起镜子一照,令他终身恐怖的事出现了:筋骨血脉、五脏六腑,都出现在镜子里。不过,这并非一面凶镜,因为被照后,他以前的病都好了。询问老人,得知此镜久在江湖,每数百年才出现一次。奇怪的是,没等到数百年,二三十年后的唐穆宗长庆年间,这面镜子又在秦淮河上被捞到。渔民拿起来一照,出现相同情景:五脏六腑出现在镜子里。渔民吓得一哆嗦,镜子又掉进河里。当时李德裕镇浙西,听到此事,喜欢古玩的他很感兴趣,专门派昆仑奴(南洋部族,善水性)赶赴现场,潜入水底,但终不复得。

唐朝时,关于奇异镜子的记载,搜罗如下:

唐末天佑年间,渔民下网获一铁镜,径长五六寸,携带回家。

忽有一僧叩门,对渔民说:“知君得异物,我可以看看吗?”

渔民答:“没有。”

僧人道:“铁镜即是。”

渔民这才拿出来。

僧人说:“回到得镜子的地方,用镜子照照,看看有什么。”渔民回到湖边,拿镜子往水中一照,“见湖中无数甲兵”。也就是说,这是一面可以照出水中一切情形的宝镜,水族精怪皆不能逃。

同一时代,某地王氏也有一面奇怪的镜子,“若照之,左、右、前三方事皆可见”。王氏向长安照去,见黄巢的铁骑正在进城,一切如同在眼前。

回到唐朝初年,唐县人宋子贤善幻术,能幻化为佛形,自称弥勒佛出世。又在堂中悬挂了一面镜子,有人来访,能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前世,或为蛇,或为虎,或为其他飞禽走兽。

在残唐五代,前蜀的一位亲王得到一面元古铁镜,命人磨拭后,光可鉴物,便挂在了台上,没想到百里之内,皆可照见。仿佛一个摄像头,洞察着外面的一切。有一天,街市上有人卖药,并舞弄刀枪。

亲王把那人传唤来,问:“何以在闹市手执兵器舞动?”卖药人答:“只卖药,不弄刀枪。”

亲王道:“我已经在镜中看到你舞弄刀枪了。”

卖药人一惊,随即表示要看看镜子。亲王也没多想,就拿给他看。谁知道,那人看完镜子后,竟撕开自己的肚皮,把宝镜塞进了肚子,然后足不着地,“冉冉升空而去”……

撒马尔罕的金桃

西域赡披国有牧羊人,放羊时,发现少了一只。直到太阳落山,那只羊才慢悠悠地回来,但模样、毛色及叫声都发生了某种变化。其他羊都感到很奇怪,牧羊人更是惊讶。

转天午后,那只羊又鬼鬼祟祟地溜了。

牧羊人悄悄跟在后面。走了很长时间,来到一座大山前,四围植物茂盛,那只羊一侧身,钻进入一个藤蔓掩映的洞口。

牧羊人随即也跟了进去。刚入洞的时候,四周特别黑,牧羊人摸索着行了五六里,“豁然明朗,花木皆非人间所有”。再看那只羊,正在不远处吃草,草的样子不可辨识。牧羊人东张西望,漫步闲逛,突然发现前面金光闪烁,芳香四溢。他快步上前,见是一棵果树,结的果子呈黄金色。牧羊人摘下一枚,就在这时候,身边骤然出现一头怪物,面目狰狞,把果子夺去了。

牧羊人惊慌中返回地面。随后几天,他一直惦记着那奇异的果子,觉得吃后也许可成仙得道。过了两天,牧羊人又顺着原路进入那洞穴摘果子,情形跟上次一样,刚摘下,那怪物就又出现了。这一次,牧羊人有了准备,奔跑中,一口把果子吞入腹中。随后,让他想象不到的事发生了:只见他身体暴长,虽然头钻出了洞穴,但巨大的躯干却塞在穴内……

显然,这种果子具有使人身体急剧增长的功效。没人知道那只不安分的羊是怎么发现秘密洞穴的,也不知道守护果子的家伙是何方神圣。

说起来,每个朝代都有自己喜欢的水果。魏晋时,李子最受欢迎。到唐朝,这种水果就失落了。除皇室姓李不可能再叫大家狂吃外(一如禁止食用鲤鱼),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帝国盛大开放,中外交流频繁,长安的贵族们又发现了一些更好吃的水果,比如,樱桃、葡萄、石榴、荔枝……它们有的产于本土,有的则来自域外。

唐朝建立后,把持水果之王位置的一直是樱桃,所谓“其木多阴,先百果熟,故古人多贵之”。樱桃宴、品樱会,各种以樱桃为主题的聚会宴饮层出不穷。李家皇室专门在大内开辟了樱桃园,向大臣们赐樱桃成为皇家的惯例。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恩赐并非摘下来给大臣吃,而是叫大臣们站在樱桃树下,用嘴直接去含食枝上的樱桃。有点意思了。当时,有宦官叫齐日升,专门研究樱桃的种植,“养樱桃至五月中,皮皱如鸿柿不落,其味数倍,人不测其法”。也就是说,到了樱桃该熟落的季节,仍能通过某种技术使之坠于枝头,味道比一般的甜美很多倍。至于外地的樱桃,则以东都洛阳的最佳。当时,诗人们更是以在诗句中嵌入“樱桃”一词为时尚。

但到了唐太宗贞观九年(公元635年)冬天,这种情况陡然发生了变化。

这一年,唐朝发生了些大事:太上皇李渊去世了;西北作战的唐军,在李靖和侯君集的指挥下,击灭了吐谷浑;朝廷按百姓财产的多少,把全国民众分成九等。这些事情虽然都不小,但未必是贵族和大臣们最关心的。他们最关心的是:一种传说已久的神秘水果,在这年冬天终于进入了长安。

十一月,来自中亚地区的康国使团抵达长安,向唐太宗李世民敬献了一种水果,这就是在唐朝暴得大名的撒马尔罕的金桃。

撒马尔罕,康国都城,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气候干燥,养水果之甘甜。按描述,这种桃子成熟得非常晚,桃肉紧紧黏在桃核上。由于极其甘甜,容易被虫蛀,所以生长过程中,须有术士持咒,最终才能“大如鹅卵,其色如金”,一如来自仙境。

千年后,一位美国汉学家遗憾地感慨道:“这种水果的滋味又到底如何,我们现在已经无从推测了。”为弥补这种遗憾,他把自己的学术名著取名为《撒马尔罕的金桃》。这个人就是以研究唐朝舶来品著称的谢弗。

对于撒马尔罕的金桃,也有人提出疑问:桃子纯熟后以红为美,所谓金桃未必就是指金黄色的桃子,而是另有深意。在这种疑问下,一些人认为它是西域术士所炼的一种吃后可得永生的神秘水果。

贞观九年的进献轰动了整个宫廷,长安的大街小巷也纷纷传言,说皇室得到了一种可以长生不老的仙果。

首次献桃后,又过了两年,康国使者再次穿越茫茫沙漠和戈壁来到长安。

这一次,除带来金桃外,还敬献了几株树苗。太宗皇帝大喜,通过下诏书的形式,令园艺师将树苗种植在御园。多年后,晚唐诗僧齐已写下这样的诗句:“一闻归阙下,几番熟金桃。”(《寄朱拾遗》)

御园中虽种植了几株,但在盛唐时代,皇家仍不时地派使者去撒马尔罕收购金桃。直到“安史之乱”爆发后,西行求桃的行动才停止。大乱后,唐朝势力退出西域。而种植在御园的金桃树,也在叛军攻入长安后奇异地枯死。此后,即使有金桃偶现长安,也是波斯、大食等国的商人顺手带来的,数量就更为稀少了。这期间,也有一些唐朝商人冒险前往撒马尔罕寻求金桃和树苗,但最后往往是死于非命。谢弗曾在书中断言,没有记载和迹象表明撒马尔罕的金桃曾传播到长安御园以外的地方。按他的观点,“安史之乱”后甚至更早,这种桃子就在唐朝消失了。但是,如果他读过杜甫的一首诗的话,也许会转变自己的看法。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杜甫游历秦州,在麦积山上一座几乎废弃的寺院里,神奇地发现一株金桃树。在《山寺》一诗中,诗人这样写道:“野寺残僧少,山园细路高。麝香眠石竹,鹦鹉啄金桃。乱水通人过,悬崖置屋牢。上方重阁晚,百里见秋毫。”

秦州即今日甘肃天水,是西域商人入长安必经之地。如果说有人在寺院食用撒马尔罕的金桃且吐核成苗,甚至嫁接成树,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当然,一些固执的人认为,诗中所描述的金桃不过是麦积山上的野山桃而已。

与此同时,在太原,也出现过金桃的蛛丝马迹。谢弗在《撒马尔罕的金桃》中曾广泛引用《酉阳杂俎》的内容,使自己的著作充满一种魔幻的气氛。但却遗漏了一处:“太原有金桃,色深黄。”或许谢弗认为,太原的这种桃子,不可能跟撒马尔罕有什么联系。

可这位美国人忘记了一点:撒马尔罕的金桃产自中亚的康国。康国国王是汉朝月氏人的后裔,该国大多数居民则是当地善于经商的粟特人。唐朝时,作为北都的太原(李渊起兵之地。唐以长安为京师,洛阳为东都,太原为北都),商业非常繁盛,聚集了大批粟特人。如果他们中的一些把金桃树带到了这里,也不是一点可能都没有。

但随着黄巢之乱的爆发,整个帝国陷入漫天的血光中,撒马尔罕的金桃就真的彻底消失在晚唐的风沙中了。到宋朝,虽有笔记和诗句提到“金桃”,一些人甚至表示自己还亲口品尝过,但可以断定所吃的不过是冒牌货而已。比如杨万里的《尝桃》:“金桃两饤照银杯,一是栽花一买来。香味比尝无两样,人情毕竟爱亲栽。”至于段成式,虽然提到一种神奇的桃子,但并非来自遥远的撒马尔罕,而是南方的潇湘之地:“仙桃,出郴州苏耽仙坛。有人至,心祈之辄落坛上,或至五六颗。形似石块,赤黄色,破之,如有核三重。研饮之,愈众疾,尤治邪气。”这种内心祈求才落下的桃子,当然具有灵异的特质,而且最好的吃法是磨成桃汁。

又称,唐时有人叫史论,在齐州为官,一次打猎迷路,进入一家寺院,闻到异香扑鼻,便问询寺中僧人,后者取桃一只,大如饭碗,味道极美,令人神清气爽。史论问桃子来自何方,僧人最后如实道来,史论便拉那僧人一同采摘。二人越岭涉河穿深涧,来到一个怪石嶙峋的地方,有桃树数百株,枝条拖地,年代久远。史论跟僧人各自大吃了一顿,前者还想带走几个,僧人说:“这里也许是仙灵之境,不可过贪。我曾听人说,昔日有人也来此摘桃,怀里揣了五六个,最后迷失在这桃林而不得出。”

当然,也有人认为,撒马尔罕的金桃其实并不神秘。因为桃子的原产地就是中国。撒马尔罕的粟特人,只不过把柿子树和桃树嫁接在一起,结出的桃子也就带有柿子的基因啦,所以味道甘美,色泽金黄,唐人视之为珍奇,少见多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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