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燃烧的蜂鸟:迷案1985 > 3

石大队开着车带着顾红星和冯凯跑了一趟治安支队。治安支队的同行也很热情,立即安排他们的民警把照片翻拍、打印后,送到各个派出所。要求各个派出所接到照片后立即落实,让现在在押的涉及组织或参加卖淫活动的龟公、小姐、嫖客全部参与照片的辨认。除此之外,还要求派出所民警务必联络自己的线人,广撒网,让更多和卖淫活动有关的人员,参与辨认。
这一项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还是很难的。顾红星和冯凯随着石大队,一忙就是一整个下午。等到全部安排妥当,已经是晚上7点多钟了。
顾红星知道,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没有个三五天是不可能有结果的。所以他已经决定了,等到技术大队指纹比对结束,他就和冯凯打道回府。如果这边发现什么线索,可以电话通知他们,如果真的发现了很重要的且电话里表述不清的线索,他们再来就是了。顾红星是公安局的一个部门领导,他不可能出差很多天不回去。
石大队请他们两个人吃了广东特色的肠粉,就在他们快要吃完的时候,石大队所开的警车的车载电台响了起来。
“技术大队呼叫石大队。”
石大队隔着车窗听见了声音,连忙跑到车边,拉开车门。
“他们这个挺好的,随时可以找到人。”顾红星羡慕地说。毕竟龙番市公安局目前只有对讲机,也只有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才会用到。
“以后会有更方便的。”冯凯嚼着肠粉,说道,“说不定以后每个人一部无线电话,还很小巧,可以随身携带。”
顾红星知道冯凯又开始天马行空了,白了他一眼,然后竖起耳朵听石大队的车载电台。倒不是顾红星好奇心重,只是他听见的是“技术大队”四个字。案件能不能有实质性突破,目前指望的,就是技术大队。
“收到,我在西华路吃饭。”石大队用车载电台回复道。
“好的,你们先吃,吃完了来技术大队一趟。”电台里的声音说道,“我们这边有点发现,可以配合龙番那个案子。”
顾红星一惊,感觉全身毛孔都收紧了。
“这么快,你们辛苦了。”石大队回复道,“你们稍等,我们吃完就回来。”
冯凯倒是没有顾红星那样惊喜,他估摸着,这个金苗说不定就是以前卖淫被逮到过,留下过指纹。如果是这样,她甚至都不会报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能找出以前她卖淫时候的龟公。那时候龟公才懒得管这些小姐的真实身份,只要跟着他们干就行了,甚至连身世背景也不会调查,所以从龟公那里估计也不一定能问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除非那个龟公就是杀死金苗的人,否则案件还是很难获得进展。可是,一个组织卖淫的人,怎么会跨越1000多公里去杀死一个已经不干了的卖淫女呢?听起来很是荒谬。
还是细细品味一下肠粉,比较实际。冯凯这样想着。
而顾红星则早就没有了品尝美味的心思,他不停地催促着冯凯,总算是等到冯凯细嚼慢咽地把肠粉吃完,三个人跳上车,向市局驶去。
“哎呀,这都晚上8点钟了,你们也经常这样加班啊?”冯凯用牙签剔着牙,舒服地靠在后排,问道。
“加班这种事,很正常。”石大队说,“要是有哪一天不加班就好了。”
“做梦吧。”冯凯笑,“不管什么时代,不管什么地方,加班、值班、备勤就是公安的标配。不加班了,那就不是中国公安了。”
“也不知道你是在发牢骚,还是在夸赞。”石大队一边开着车,一边笑着说。
“我是在吐槽啊。”冯凯说,“命案多的时候,忙不过来;命案少的时候,还得忙命案积案,反正不会有闲着的时候。”
“‘吐槽’是什么意思?你们的方言吗?”石大队转头问副驾驶上的顾红星。
此时顾红星哪还有心思闲聊,说道:“谁知道什么意思,他总是会创造一些新词儿,你习惯了就好。”
“欸,你之前说到了港澳商人,他们不是喜欢去深圳吗?也来你们广州?”冯凯继续闲聊。
“是啊,深圳现在发展得确实很好,七九年之前,那里就是一个小镇子,现在你看看,完全不一样了,去年小平同志还来视察的。深圳的发展,港商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石大队说,“不过广州毕竟是省会嘛,所以他们少不了会过来。”
“那些嫖客,主要是港澳商人?”顾红星问。
“那倒不是。”石大队说,“嫖客什么人都有,有本地做生意的,也有外地来做生意的。总之,有些人兜里的钱变多了,他们的心啊,也就跟着野了。”
“都来大城市尝个鲜。”冯凯说,“抓到了也只是罚款、拘留。”
说话间,他们已经驱车来到了刑警支队。
刑警支队会议室里,坐着好几个人,都穿着制服。白色的墙壁上,还被幻灯机投影了一张照片。看起来,这阵势不是简单通报个排查结果的阵势。
“怎么了这是?”石大队同样也很好奇。
顾红星更是紧张,他看了看投在墙面上的幻灯片,是一个旅社的大门。他知道,这应该是一组现场照片的第一张,技术大队的同行此时已经准备好了幻灯片,等着他们呢。
“要不,先听我把这个案子讲一下吧。”技术大队长说,“石大队,这个案子你应该知道,是你们探组主办的案件。”
“嗯,了解。”石大队饶有兴趣地坐到了椅子上。
顾红星知道,既然技术大队长没有开门见山,就说明他们肯定有新的发现,所以也就耐下性子,认真地听技术大队长讲下去。
“其实今天,我们整个下午的时间都是在比对金苗的指纹和曾经被打击处理过的卖淫女的指纹。”技术大队长果真之前就有怀疑,“却无功而返。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尝试着对最近的几起未破命案的现场指纹进行比对,却有了发现。”
“哦?”冯凯情不自禁地低呼了一声,这个结果也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幻灯片里呈现的案件,被广州市局称为“1985.1.28”命案。也就是说,这一起命案的发案时间是今年1月28日,农历腊八节。
当天,位于广州市城郊的一个叫作“湖滨旅社”的老板,从旅社打电话报警,称有一名住客在房间里死亡。辖区派出所迅速出警,赶到了现场。先期处警的民警来到了304号房的中心现场,没有进入现场就发现尸体周围有疑似喷溅状血迹,于是立即对现场开展了保护。
刑警支队重案大队(也就是石大队所在一大队)和技术大队接到派出所的求助电话后,也都派员赶往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
经过现场勘查,确定在湖滨旅社304号房内倒地的一名男子已经死亡,根据尸体温度下降的情况和尸斑、尸僵形成的情况,法医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1985年1月28日凌晨2点左右。
因为1984年全国已经开始推行身份证制度,虽然当时还没有住旅馆要身份证登记的要求,旅社也确实没有登记住客信息,但好在这名死者办理过身份证,还随身携带。死者的身份很快就明确了下来,黄启生,男,39岁,广州本地人。
在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后,案件侦查工作全面铺开,主要分几条战线开展:一是技术大队组织法医、痕检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二是重案大队对黄启生的背景资料进行全面调查;三是派出所对湖滨旅社的老板、前台、服务员、住客进行全面走访。
经过一系列艰难的调查和勘查工作,各路信息在刑警支队专案组这里汇总。
首先是重案大队的信息:黄启生已婚,育有一子和一女,妻子和子女都在农村生活,只有他一个人独居在广州。在广州,黄启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居住,虽然面积不大,但也可以看出他是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的。1979年,广州才有了第一个商品房项目,在这个年代,“商品房”还算是一个时髦的词汇。
围绕黄启生赚钱渠道的调查,重案大队也是花了很多心思。黄启生自己开了一个小卖部,但仅仅靠开小卖部是不可能赚到这么多钱的,所以警方围绕小卖部的电话号码和通话记录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个黄启生每天要打出和接听很多电话,有一些电话是警方掌握的销赃前科人员的电话。由此可见,这个黄启生也是做违法买卖的,估计是作为联络人,对一些盗抢、贪污、走私的“黑货”,进行联络销赃。而他就从中拿一些销赃的提成,从而“致富”。
这一调查结果,让重案大队非常担忧,因为黄启生每天接触的,都是一些犯罪人员,甚至都是一些亡命之徒。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万一他要是得罪了哪帮黑道上的人,被报复、被灭口都是有可能的。而这些犯罪人员反侦查意识强烈,作案手法都很老到,那破起案来就比较困难了。
但技术大队反馈的信息,倒是让重案大队放下了担忧。
技术大队对现场进行勘查、对尸体进行检验后,主要为专案组提供了五大信息。
一是尸体的具体情况。在现场,法医初步推断出死者的死亡时间后,对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令人意外的是,死者的直接死因,居然是脑内的血管畸形。这种血管畸形是先天性的,一旦破裂,就会造成颅内出血,从而危及生命。不过,死者这种程度的脑血管畸形,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自发破裂的,即便是情绪激动、醉酒等情况,也很难破裂。导致它破裂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头部的外伤导致脑震荡。因为头部受到打击,脑组织在颅骨内发生震荡,就比较容易引起脑内的畸形血管破裂、出血而致命了。死者的头皮上,有十几处或是三角形,或是星芒状的小创口,这些创口也导致了遗留在现场的量并不多的喷溅状血迹。这些小创口深达颅骨,位于死者的顶部、颞部和枕部,很显然,这不是一次形成的,也不是自己可以形成的,而应该是被他人袭击所致的。虽然创口比较多,且深达颅骨,但并没有导致颅骨骨折,就连骨质凹痕都没有形成。根据这一点,法医对于致伤工具的推断是:易于挥动的、有棱角的、质量不是很大的非金属钝器。
二是重要的物证信息。根据法医的推断,现场勘查员对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寻找可疑的致伤工具。最终确认丢弃在茶几之下的一个玻璃烟灰缸就是凶器。这个烟灰缸有一定的厚度,整个烟灰缸有一两斤的重量,最关键的,是现场勘查员在烟灰缸的外侧一角上,发现了血迹,经过血型检验,和A型血的黄启生一致。找到了嫌疑凶器后,现场勘查员就着手对烟灰缸进行指纹显现。玻璃是存留指纹的良好载体,所以他们并没有花费太大力气,就在烟灰缸上找到了特征点非常清晰的诸多指纹。其中,右手中指、环指、小指的三指指纹加上右手拇指的指纹,都是汗液指纹,且是新鲜指纹。而右手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的四指连指指纹,是潜血指纹。这两套指纹来自两个不同的人,指位一样,特征点却完全不同。这个重要的物证信息,增强了专案组破案的信心,他们同时掌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就有了最好的破案抓手。据此,专案组进行了推测,本案是两个人作案。
三是鞋印信息。现场旅馆的地面上,铺设的是地毯,由于地毯很难清洗,所以现场的地毯是比较脏的。想在肮脏的地毯上找到足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现场勘查员并没有放弃,他们在尸体附近的地毯上,进行了网格化的搜索,果然找到了鞋印信息。死者头部有十几处创口,虽然创口都很小,但也造成了一部分的出血。血液滴落在地毯上,形成了小型的血泊,在小型血泊之中,发现了很小一部分的鞋底花纹的印记。勘查员对这些花纹进行了提取研究,确认这些鞋底花纹片段来自两种不同的鞋子。而且可以排除死者所穿的皮鞋,也可以排除现场旅社给客人提供的塑料拖鞋。勘查员们拿着这些鞋底花纹片段,到市场上进行了调查走访,最后确定两双鞋子,都是市面上销量较好的廉价女式高跟鞋。这个年代,穿高跟鞋的人本就不多,穿高跟鞋的男人更是罕见,所以专案组推测,本案的两名凶手,都是女性。这个推测得到了法医的支持,因为法医认为,烟灰缸有一定的重量,是个可以致命的钝器,如果是一个强壮的男人挥动烟灰缸砸死者的脑袋,很有可能导致颅骨骨折。但死者的颅骨没有骨折,说明挥动烟灰缸的力量有限,那么是老人、女人、小孩的可能性就大。这一结论,也就排除了“仙人跳(3)”的可能性。
四是现场遗留物品信息。现场勘查员对现场遗留的物品进行了梳理,除了黄启生自己的随身物品,没有找到属于其他人的物品。但是,黄启生所携带的手拎式皮包里有个皮质钱包,钱包里除了黄启生的身份证件,就没有其他物品了。按理说,这个没有电子支付的年代,出来住旅社,多多少少得带一点钞票。这一疑点引起了现场勘查员的注意,他们对死者的钱包进行了指纹熏显,除了黄启生本人的指纹,还发现了不属于他的左手拇指指纹、右手拇指和环指指纹。而右手环指指纹,和烟灰缸上的潜血指纹认定同一。专案组由此推断,这一起案件是因财而引发的杀人案,比如盗窃和抢劫。而且钱包上的潜血反应是阴性的,这说明凶手应该是先偷钱,再杀人。
五是死者的衣着信息。法医在尸体检验之前,对尸体进行了衣着检验,发现黄启生全身只穿了一条平角内裤,而且平角内裤是反穿的。
可以说,这五大信息,基本把案件的原貌呈现在了专案组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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