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燃烧的蜂鸟:迷案1985 > 3

其实我并没有想好去哪里。
我只想去火车站,随便买一张火车票,远远地离开这里就行了,越远越好。
最近的一班火车,是去广州的,很远,我的钱也够买票。
火车站的人很多,而且不怕你们笑话,那次是我第一次坐火车。买好了票,我却不知道在哪里候车,好在有一个热心的女孩帮忙。
那个女孩就是林倩倩,她的目的地也是广州。
林倩倩是龙东县人,因为龙东县没有火车站,所以要去广州,只能来龙番坐火车。林倩倩对我很热情,我们就这样“自来熟”了。我很喜欢她的性格,在那时候的我看来,她是那么阳光开朗、爱笑爱闹,她的洒脱影响着我,让我渐渐从内心的阴霾里走了出来。
但我没想到,这样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居然也是从家逃出来的。
在火车上的两天,林倩倩和我越来越亲。火车过山洞的时候,漆黑一片,她悄悄抱住了我的胳膊,跟我说,姐姐,你知道吗,我以前可怕黑了。
她的故事,确实一片漆黑。
林倩倩10来岁的时候,她全家人就进了一个什么组织,一群人没事总是在拜一个什么神。这个组织听起来很可怕,每次聚会都在一个漆黑的房间,所有人都念念有词地吟诵着什么经。那时候的林倩倩岁数小,不懂事,稀里糊涂地被自己的父母带着去拜神,稀里糊涂地跟着念经。到她16岁的时候,有一天,大家都吟诵完经离开了,林倩倩的父母却要她独自留在那个漆黑的房间里。接下来发生的,是更令人恐惧的事情,她被好几个男人轮奸了,而这一切,竟然就是林倩倩的父母安排的。
他们听从了“教主”的主意,要把林倩倩当成这个邪恶组织里的性奴隶,从而换取金钱和在组织里的地位。他们说,林倩倩长得好看,天生就是做这个的,给她服侍的机会,她应该感到荣幸。
说到这里,林倩倩“呸”了一声。她说,还好她不傻,就算是做这个,哪有不给钱的。
她笑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很是心酸。
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环境里,林倩倩苦熬了3年,终于找到了一次机会,逃了出来。走的时候,她甚至还拿走了“教主”放在抽屉里的一笔钱,给自己当作路费。她说,她就要看他们气急败坏,她一点都不觉得抱歉,这是她应得的。
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有泪光。原来世界上有比我更惨的可怜人。相比于她,我觉得自己的遭遇都不算什么了。在隧道的黑暗中,我也回抱着林倩倩的胳膊,感觉她像是我从未有过的姐妹。她说现在她不害怕黑暗了,可我还能感觉到她微微的颤抖。这么私密而痛苦的故事,林倩倩毫无保留地全部说给我听,这让我也有种想要诉说的冲动。
于是,我也说了张奇的事,我告诉她,我恨张奇,恨到看到任何一个赌徒都会发抖。林倩倩靠着我的肩膀,拍拍我的手说,那咱们以后找男人,就绝对不找赌徒。
她真的是比我要开朗太多了。在经历这么多事情后,还能坦荡地说出“找男人”这样的字眼。而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还有这样的可能。
就这样,我们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林倩倩的身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友谊的力量。在那一刻,我似乎不再孤单,我的内心有了陪伴和依靠。我甚至暗自发誓,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友谊,永远不和她分开。
到达广州后,我才知道,大城市真的是好棒啊,我们龙番和人家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到了火车站,甚至还有人愿意开车拉着我们去介绍工作。我和林倩倩找了一辆小面包车,他问我们愿意选择什么工作。我选了鞋厂,而林倩倩和那个司机说了几句悄悄话后,只和我说,她要去赚更多的钱。其实我的心里知道,她是要去做什么,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把她看成我最好的朋友。
去了鞋厂,我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工作单位。整个厂子里整洁明亮,员工和老板都很温和和善。通过了面试,我也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鞋厂的工人。
虽说刚去的时候当学徒,工资并不是很高,但对我们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已经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最关键的是鞋厂包吃包住,我的工资都可以省下来作为积蓄。
至于未来,我没有想过太多,在这个陌生的他乡,我了无牵挂,每天都能吃饱喝足睡得香,真的没什么不好的。对我来说,每一天,都像是生活在天堂一般。
在这期间,林倩倩经常来找我。
她入那个行当后第一次来找我,我就发现她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有精致的妆容,衣服一看也都不是便宜货。再对比一下我身上的粗布衣衫,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如果说我心里一点嫉妒的感受都没有,那就是假话了。
林倩倩依旧是那样口无遮拦,她几句话就点破了我的心思,说姐姐,你比我漂亮,你的皮肤天生就好,嫩得能挤出水来,为什么要在这里干粗活,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呢?
我知道,她是在劝我入行。
也许是我的思想并没有这般开放吧,反正,她的这个行当,我是不会干的。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在自欺欺人?我最后还是走了这条路?不,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入过这一行。那时候,我甚至还想过要不要劝林倩倩离开,不过,看到她意气风发的样子,听她描述纸醉金迷的生活时陶醉的模样,我知道说出来也是没用的。
林倩倩告诉我,她现在的收入很高,比我高出十倍都不止,而且工作很轻松、很快乐。在我拒绝入行后,她还笑话我,说干这事儿,又不会掉一根毫毛,说我不爱张奇,不也一起睡了,那睡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睡其他男人还能有钱挣,至少比睡那个赌鬼要好受多了。她说话总是这样,口无遮拦,但她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也没有觉得被冒犯,我挠她痒痒,一顿嬉笑打闹之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虽然我没跟她一起下海,但她还是会习惯性来找我玩,也经常会给我带一些礼物。
随着林倩倩的收入越来越高,她出手也越来越阔绰。甚至在那一年我的生日,她居然拿了一个金镯子来送给我当礼物。那时候的我,感动到号啕大哭。并不是因为金镯子很贵重,而是我活到20多岁,是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拥有生日礼物。
但我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个金镯子,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一天下午,林倩倩带着一个40多岁、穿着西装的男人来到我的鞋厂门口。
我见林倩倩一脸紧张,欲言又止的样子,深感奇怪。那男人看她一眼,她才嗫嚅着说,她送我的生日礼物——金镯子,是一天晚上“事后”从这个西装男人的包里偷来的。没想到后来被发现了,如果不还给人家,就会挨打。
可能在林倩倩看来,这件事很羞耻、很尴尬,可我听到这件事后,完全没有怪她的意思,反而觉得很感动。林倩倩为我偷了一个这么贵重的礼物,可见她是真心把我当成姐妹的。
我二话不说,取下了金镯子还给了西装男人,希望他能就此放过林倩倩。
可是那个男人温和一笑,没有接过镯子,而是用听不太懂的方言提议我们一起吃个饭。
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搞什么花样,难道还要林倩倩赔偿利息吗?我当时想好了,如果他要讹诈我们,我哪怕倾尽我的积蓄,也要帮林倩倩还清这笔债。
可是我想错了,西装男人并不是要讹诈我们。他是香港人,很有钱,在当地很有名,别人都叫他“东哥”。东哥不仅看起来很体面,而且很健谈。最重要的是,他的彬彬有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没有要回金镯子,而是很大方地送给了我。他说,原来是误会一场,有钱难买真情意,为了我和林倩倩之间的那份友谊,我应该收下这份属于我的礼物。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明明有钱有势,却不像张奇那么粗俗蛮横,他看向我的眼神,并没有一丝冒犯,反而带着一种克制。回宿舍后,我的脑海里都是东哥的模样。被这样一个体面的男人尊重,我的心里莫名激起了涟漪。关键是,他送了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却没有索求任何回报。
后来,东哥又通过林倩倩来找我吃饭,慢慢地,我们又变成了单独吃饭。
我明知道不应该陷进去,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他每次的邀约。也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不再是鞋厂里做着机械的、流水线工作的女工,而是一个能没有任何负担去表达自己想法的女人吧。没错,我从他身上,第一次享受到被尊重、被爱慕的感受,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女人。慢慢地,我能听懂他那一口拗口的粤语了,甚至还跟着他学了几句简单的英文。他什么都愿意教我,我也什么都愿意学。在我的心里,已经默默地把他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了。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恋爱的心理预期,在一次饭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就做了那种事情。那一次,我哭了,原来我反感那种事情,是因为张奇没有把我当成人过。而东哥,他对我那么尊重、那么珍惜,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受。林倩倩说得对,东哥就是我要找的男人。
东哥说,他不忍心看我那么辛苦,提出让我从鞋厂辞职,他包了一间旅馆房间给我住,比鞋厂宿舍环境要好得多。我平时的开销用度,都是他定期给我。他在工作不忙的时候,会来陪我。陪我吃饭、陪我聊天、陪我逛街,还会送我很贵的化妆品和衣服。
东哥是做销售生意的,他说就是想办法从香港那边运过来一些日常用品,然后高价卖掉,不需要缴关税的那种。后来我知道,那叫“走私”。东哥和我说过很多他生意上的事情,我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甚至也憧憬着自己以后可以参与东哥的生意,做个“销售”之类的工作,就像——就像是开“夫妻店”。总之,那几个月的时间,我过得很好,就像是活在一场美梦里。
直到几个月之后,东哥找我聊天,给了我一大笔钱,有1000块,他说我们的缘分已尽,让我以后不要再找他了。我当时都蒙了,他连抛弃我的话,都说得那么彬彬有礼。
东哥走后,我在空荡荡的旅馆房间里,呆坐了一整天。
我捏着那厚厚一沓钱,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和林倩倩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我的内心极力地否认着这个想法。我只是“失恋”了。东哥对我,肯定是不同的。我试图在回忆里寻找所有他爱我的证据,却越想越觉得苍白无力。
这是我第二次感到万念俱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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