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历史军事 > 逃荒团宠:拐个太子当夫君 > 第八十四章 县令求助

清琉村旁边已然建立了百家村,新芽村。四周荒地都被开垦得差不多了。

若是再想种植水稻,便脱离了百家湖的灌溉范围。安装水管灌溉事小,找不到大量的农户耕种才是关键。

沈朝央找清琉村村长王笑打听了一下,旁边的杏花村,桃花村,杨家村,李家村,王家村等村落几乎每个村子都有闲散的农户。

每个村子的农户大多都因没有足够的银钱买种子,种植的耕地仅仅只够一家子嚼用。

大量荒地就此荒废,极为浪费。

沈朝央想了想,便决定在这些村子里大量雇佣农户种植水稻,一个月一两银子,签订合同。

王笑跟几个村子村长都是好友,当即对沈朝央道:“这事儿你就包在我身上,肯定给你办好。”

王笑热情,又是个乐于助人的,沈朝央不能白白受了他的帮助。想了想,沈朝央给王笑一个月二两银子工钱,将几个村落种植水稻的事儿全部交给他处理。

王笑作为清琉村的村长,生活比其他百姓好上一点,却也算不上富裕。二两银子对他来说,已是一笔不小的银子。

他高兴得合不拢嘴,办起事儿来更加积极。

不到半个月,王笑便已经处理好此事,晚稻的种子都已经萌芽。

沈朝央不必耗费太多心思,王笑便将事情处理得极为完美。

由于几个村落有了活儿干,每个月一两银子工钱,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上镇上买猪肉买鸡买鸭的越来越多,下馆子的也越来越多,一时之间,清流镇上的经济好了不少。

没几日,县令虞允便找上了沈朝央。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沈朝央正在前院里将吊床安置在两棵大树中间,又在吊床上放了枕头,躺在吊床上悠闲又自在。

虞允一身常服,彬彬有礼地敲响了院门。

陈莺将门打开,见虞允拿着一份文书,忙将他迎了进来。

虞允做事干净利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即便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沈姑娘,前段时间流民入其他城镇为祸一方的事你也知道,本官此次前来,是为此事相求。”

陈莺替两人倒了清茶,又在院中石桌上放置了瓜果点心,这才坐在一旁歇脚。

虞允也不喝茶,只是打开手中的文书,不急不缓出声。

“为非作歹的流民已被本官处置,但受害城镇损失惨重,大多百姓没了家当,没了营生,日子难以为继。”

“且粮价逐渐上涨,大多百姓想要离开自寻他处,但若是百姓一走,这些城镇便只能成为空城。尤其是乡下村户,没银子买种,种不了地,耕地都会全部荒废。”

“所以,可否请你成为官商,雇佣农户种田,就像百家村与新芽村一样?到时候种出的粮食,本官必会大量收购,你无需担忧。”

沈朝央听完虞允的话,又仔细看了文件,上面条条框框清清楚楚。

成为官商的好处,便是可以受官府庇佑。但作为官商,不能肆意抬价,不能剥削农户,否则官府便会严厉处置。

若是换做其他人,一心想要赚银子,哪里会愿意成为官商?

但沈朝央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干净利落地签了文书。

虞允没想到沈朝央答应得如此之快,那张一丝不苟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错愕,随后便是明晃晃的喜悦。

“沈姑娘,本官替所有百姓谢谢你。”

沈朝微微摆了摆手:“小事,不必言谢。”

虞允点点头:“如此,那明日便动身如何?此去约莫六七日功夫,便能处理好此事。”

六七日,也好,还可以去其他地方散散心。

沈朝央答应了下来,而在后院跟沈朝书对诗的宋容卿不知何时站在两人身后,突地冒出一句:“我也去。”

虞允赶忙下跪行礼:“殿下,您万金之躯,此等小事何须您亲自动身?”

宋容卿伸出手敲了敲桌面,声音不容拒绝:“此事孤已决定。”

沈朝书不知从哪儿凑了来,也道为了体察民生,要跟着一起去。

体察民生是真,护着小妹也是真。宋容卿哪里不知道沈朝书心里的小九九,但他没有拒绝。

毕竟,在宋容卿眼里,沈朝书多了解了解民生,对他以后入朝为官大有裨益。

于是乎,四人便这么敲定了下来。

白清莲得知沈朝书兄妹俩要去隔壁镇约莫六七天,眼圈儿又红了。

沈朝央兄妹俩仔细安慰半晌,这才止住了白清莲的眼泪。

白清莲捏着锦帕叹了一口气:“老三走了,现在你跟老大也要走,我们这一家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团团圆圆?”

沈朝央挽着白清莲的胳膊,声音是说不出的柔软。

“娘,我跟大哥过几天就回来了,若是办事快,只怕不要五天便回来了。”

白清莲将手放在沈朝央头上,一下又一下用手指顺着她的头发,目光里是化不开的慈爱。

“阿央,娘知道你们都是干大事儿的人。能为百姓造福,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娘不拦着你们,只是,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说着,白清莲看向沈朝书:“你妹妹年纪小,你记得多护着她。”

其实沈朝书也不过比沈朝央大两岁而已,只是他向来沉默寡言,又总是板着脸,喜怒无色,看起来沉稳老练得很。

沈朝书将手背在身后,声音沉稳:“娘,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小妹。”

第二天一大早,百家村里的鸡都还没叫,沈朝央跟沈朝书便早早起来了。

虞允昨日告诉他们,清云镇状况最差,要先去清云镇。清琉镇在清琉城最西边,距离清云镇要两三天脚程。

是以他们今日早早起来,先去镇上跟虞允集合,再一同赶往清云镇。

白清莲早已替沈朝央整理好了包袱,沈朝央又有空间商场,自是不必多虑。

但沈朝书是个爱书如命的,即便这是只去不到七天,他依旧带了一摞子书。

马车里,两人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白清莲在马车里特意铺上了软垫,又放了抱枕,坐着舒坦得很。即便是长途跋涉,也不会觉得辛苦。

不仅如此,白清莲还将一些零嘴儿放在马车底座下的各种木箱子里,生怕沈朝央饿了,馋了,或是嘴闲了。

一家子絮叨许久,沈朝书才握紧了缰绳,冲身后的人挥了挥手。

鸡鸣声渐渐响起,狗吠声亦稀稀落落,此起彼伏,沈朝书的马车在村口停下,与宋容卿汇聚在一起。

两辆精致却风格迥异的马车齐齐往清流镇驶去。

此时的他们还不知道,将来会发生怎样惊心动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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