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路上,看见各处姑娘身上戴的金钗,簪的金步摇,连央抓心挠肝的痒痒,又不好意思说,整个人肉眼可见的蔫吧。
还是封九妄从连央可怜巴巴盯着行人身上的金饰眼神中读懂了她的垂涎,带着她一气儿买了许多金银首饰。
到底是有人疼了,这口子一开,连央就歇不下手,被那金楼老板一哄,买了许多打眼瞧着不错,实则不会再看第二眼的首饰。
好不容易熄灭了发热的脑袋,在上一个县城连央强忍着不下马车,不去经受诱惑。
“可我刚瞧了,林城姑娘带着的首饰好别致,不是花儿草儿,是纯金的小鸟哎!”
连央说自己要做神女时都没这样激动。
实在是方才匆匆一瞥,那位姑娘发间垂坠的浑圆小金鸟忒引人注目。
寻常簪子的流苏大多以丝线或五彩羽毛制成,流苏下坠珠子常见,别致些的有做竹叶摇摆,这样晃着小金鸟,实在是连央见的头一回。
就连对脂粉首饰不太关注的武陵也凑上前点点头,
“我也看见了,那位姑娘头上的簪子很是别致,身上还带着股香。”
连央的注意力全在那小金鸟上,倒是忽略了那人身上的香,心中莫名闪过一丝什么,转瞬却又摸不着头脑。
想不通的事便不再想,连央眼巴巴的盯着封九妄。
封九妄对上这样的眼神还能如何?
她只是喜欢金银首饰,又不是要天上星海底月,这么懂事的小姑娘,他还能再委屈了她?
心满意足的连央带头,问了客栈老板找到林城最大的首饰楼,可瞧遍了,也没看见什么别致的首饰。
连央好奇的问了一声,掌柜的才笑眯眯的收好手中取出的首饰,
“姑娘看见的应当是沈家姑娘,可别误会,不是咱们林城的沈家,是那金陵沈家。”
金陵沈家。
连央眉心一跳和封九妄对视一眼。
他们运气这么好?
与他们一行人有关的金陵富商拢共就着两家。
林家和沈家,都这么巧的在林城遇见了?
无巧不成书或许当真存在。
从掌柜口中得知,林菀和沈妙妙是交情极好的手帕交,因为林菀和林城长平镖局的大小姐交情匪浅,每年总要往林城跑几回,约着游玩。
据说因着林菀和长平镖局大小姐宣玮琦的这份交情,这座平平无奇的林城可是嫁了好几位姑娘去那繁华的金陵。
“掌柜的这样说,显得那林家姑娘像个媒人。”
对林菀没什么好感,连央说话也不避忌。
若不然可没有说人家未出嫁的姑娘像媒人的话。
掌柜的神情一顿,随后悄咪咪的凑上前,极为小声的说了句,
“要不说姑娘聪慧?实则林姑娘每回来咱们这儿,走时都要带上两位好人家的姑娘回金陵呢,也不知金陵哪儿来那么多不计较身份的富家公子。”
毕竟林菀每次说的都是,我有位表兄正想娶妻,不计较身份,只看人品贵重。
也有人嘀咕着这怕不是聘去做妻子主母的,只怕是到深宅高门做妾去的。
可林城不算贫穷却也称不上富饶,总归和金陵没法儿比,纵使做妾,也有大把的姑娘想跟着林菀走。
连央咂舌,没成想林菀还真是个做媒人的料?
也不知她给那么多姑娘寻了好婆家,给自己找了个什么样的良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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