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 第90章 俊男靓女,报答救命之恩

“水差不多可以了,咱们给爸他们拿过去吧。”

将鱼放好,秀兰走进屋里看着林恒说。

“好嘞,你抱着女儿,我来挑水。”林恒点头。

“等一下,我进屋换个衣服,你也换件吧,这衣服你都穿了几天了。”

秀兰又说,那边院子里很多人,还是要注意一下形象的。

“好嘞,你看着女儿,我出去洗个澡。”

林恒觉得也很对,拿着盆和肥皂就出去了。

洗了个冷水澡,肥皂搓了搓身子和头发,整个人都清爽了一大截。

再换上短裤短袖以及秀兰给亲手做的布鞋,一下子就帅了一大截,看着养眼多了。

秀兰也涂了唇膏,高马尾,中分刘海,是温柔干练的邻家姐姐风。

“老婆,你真漂亮。”林恒忍不住亲了口。

“走吧。”秀兰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

秀兰抱着女儿,林恒把开水舀进木桶,用扁担挑着去老房子。

此时太阳一半落到了山脊下面,整个西边天空都是一片血红之色。

老房子门口围观的人少了许多,但依旧有二三十人,显得很拥挤。

“让一让,小心开水烫伤啊。”

林恒喊了一声担着水桶往过走。

“林恒来了啊,这打扮好模样啊。”

“嘿,人家不但模样好,打猎技术也没得说。”

“那是,不然也不能打这么大一头野猪啊。”

“郎才女貌啊,你看秀兰,人家真是般配。”

林恒和秀兰一打扮那妥妥的俊男美女。

林家基因好,缺衣少食林恒都有一米七八,五官端正,棱角分明。

秀兰来自绿水县,水多养人,她一米六八,身材窈窕,容貌秀丽,有着江南女子的细腻温柔。

两人在一起那绝对能算的上是郎才女貌。

在场的还有好多女人,包括金艳也都还在。

她们以前都是瞧不上林恒的,秀兰嫁过来的时候也都觉得她可怜被骗了还不自知。

就算人没秀兰漂亮,也时常以自己丈夫踏实肯干为傲,瞧不起她。

但现在,这些女人又都羡慕的不得了,林恒回来脚踏实地的生活,这才一个多月,林家的情况都已经翻天覆地了。

刘兰李彩凤等人无不想代替秀兰的位置,饭后还会想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看出林恒的潜力啊,天天吃肉该是多么奢侈的生活啊。

人家毕竟是有初中文化的,果然和村里这么没文化的男人不一样。

金艳站在一旁,看着林恒和秀兰,有些后悔当初没嫁给他了。

她以为林恒会看自己一眼,向她显摆一下自己过得有多好。

结果人家根本没看她,目光都在妻儿和大野猪身上。等看过来时也是风轻云淡,没有任何显摆或者其他的情绪,就像是在看路人。

这让她有点难受,好歹曾经也对她提过亲啊,怎么现在看自己一点波澜都没有呢,仿佛自己就是一阵风。

“爸,水来了,要开始汤猪了吧。”

林恒可没其他人那么多复杂的心理,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倒桶里,屋里的也烧好了。”

林父点头说。

林恒将水倒进了两米直径的大木桶,又转身回去把家里剩下的开水挑过来。

秀兰则进了屋里和避彩云聊天。

大哥林岳家也烧的有水,三家的水全都倒进去才算是够了。

“爸,称了吗?猪多少斤啊?”林恒将木桶放下问道。

“称了,不止二百五,二百八十斤呢。”

田百顺笑着说。

“难怪这么重,我都抬不动。”林恒嘿嘿一笑。

“来,帮忙把猪抬到木桶里汤。”

杀猪匠李牛看着众人喊道,猪鼻子上已经穿了一个绳套。

林林父等四五个人走过去将猪猪住,手里喊着号子:“来,一二三,走!!”

一口气大野猪就被抬到了木桶里,然后一个人扯鼻子上的绳套,一个人扯尾巴在开水里汤。

这个步骤就是将猪毛烫掉,一面烫好,几人帮忙翻了一个面继续烫。

正常大概十多分钟就烫好了,这个因为是野猪,烫了二十分钟。

烫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开始去猪毛了,农村用的是一种拳头大小的黑色火山石,上面有些非常多的小孔,非常粗糙。

手握住在猪皮上砸,猪毛就连带着那些老皮被摩擦掉了,露出了雪白的皮毛。

“来,都使劲啊。”

所有猪毛全都去除了,众人一起使劲把猪提出来。

用一根棍子担在木桶中间猪就放在上面,头尾枕着木桶边缘,腰部枕着棍子,将猪摆正,肚子朝下爬着。

如果是自家养的,这时该还得放个鞭炮,猪头放一个小碗,用来供灶王爷。

野猪嘛自然就省略了这个流程,杀猪匠拿起一把割肉刀,先沿着猪的脊椎骨划开,这个步骤叫看膘。

“这猪肥啊,三指宽的膘。”李牛笑着说道。

“这大公猪吃的多,肯定肥。”田百顺笑着说,膘厚就油多,说明这猪够肥。

膘看完了,杀猪匠又去把猪蛋蛋割了,肛门割开把大肠掏出来拿绳子扎住,免得一会飙屎。

然后才是砍猪头,看着杀猪匠轻易的将肉割开、骨头剁断,是有庖丁解牛般的美感的。

猪头割下来,就割尾巴,将尾巴夹在猪嘴里这叫有头有尾。

然后是猪脖子那一圈肉,也要割下来,他们这里称之为“行圈”,直接被送了一半五六斤去厨房,今天吃个够。

到了这一步,算是初步完成了操作,杀猪匠拿出两个铁钩子钩在猪两胸的位置。

“来,帮忙抬一下。”

杀猪匠李牛说了一句,林父等人就过了帮忙,将猪抬起来竖着挂在自己搭好的架子上。

而后杀猪匠拿出砍骨刀,先从肚子划开,将心肝脾肺等内脏一件件的拿出来。

“大肠给我,我来翻。”李佰全笑着接过了翻大肠的活。

这是个技术活,需要把大肠翻个面清洗,一般人还真翻不过来。

“我来处理小肠。”林父接过了处理小肠的活。

小肠也一样,需要翻过来清洗。

“你们这打的太狠了,肠子,肝脏都打破了。”

李牛看着猪体内流的一些粪便摇头说道。

“嘿,你是不知道这大野猪有多猛,两枪两箭都没死好,差点田老头人都被它拱倒了。”

田百顺摇头道。

“那是你们技术不行,要是我,一枪就打到脑袋里去了。”

李牛笑着高声说。

林恒笑了笑没说话,这杀猪匠牛逼吹习惯了,根本不知道两百多斤的大野猪有多猛。

“哼,你要是遇到不吓的腿软就是好的。”田百顺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嘿嘿,我杀了五六百头猪了,一个野猪有啥好怕的。”李牛不以为意。

田百顺也懒得和门外汉争吵。

李牛虽然没见识,但杀猪这活干的漂亮,猪在他手上如艺术一般被一块块分解。

林恒看上了那两块肥大的猪板油,田百顺则对猪蛋猪枪垂涎三尺。

半个小时,猪肉就砍好了,排骨,猪腿、五花等都分割的明明白白。

“好了,现在猪肉砍好了,你们怎么分?”李牛忙完了看着林恒说。

众人目光也都聚集过来,秀兰、彩云、刘娟等一众人等也都过来看。

“按照说好的来,一个个拿,李佰全你先选,林恒第二,鲁红海第三,我第四。”

田百顺说完,请林父从林家拿了四个簸箕过来给众人。

“那我就不客气了。”李佰全说了一声,首先提起了一条猪后腿。

所有猪肉中,后腿绝对是很好的部位。

“那我也来一条猪后腿。”林恒也拿了一条。

没了猪后腿,剩下两条前腿就被鲁红海和田百顺拿去了。

“这猪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个选择了猪肝。

猪腿拿走,其他肉都差不多,自然是拿内脏最划算了。

“我拿一块猪板油。”林恒选了板油。

“我也要一块板油。”他大舅鲁红海拿走了另外一块猪板油。

田百顺嘿嘿一笑:“我拿猪蛋猪枪,老头子就喜欢这个。”

“你这老头子会挑啊。”

“人老了,吃了也不补不回来的”

旁边围观的人笑着起哄。

“嘿,老头子我金枪不倒。”田百顺冷笑道。

第三轮开始,林恒小姨父盯上了猪心。

由于最后还要称总重,平均一下,拿猪心这种实惠又划算。

林恒看了看剩下的内脏,猪大肠、猪小肠、猪肚子、猪腰子、猪肺。

胰腺没人吃,已经直接喂狗了。

林恒想选猪腰子,他喜欢吃这个,但又怕人把大肠选走了,秀兰喜欢吃这个。

“我选猪大肠吧。”林恒还是选了猪大肠。

接着他大舅选了猪小肠,田百顺选了猪腰子。

接着李佰全又把猪肚子选走,就剩下了一个猪肺。

“我拿一方肉吧。”林恒放弃了猪肺,猪头也不想拿,虽然耳朵和猪舌头猪尾巴都好吃,但是猪头太重了还没多少肉。

“我也要肉。”

没有好东西了,大量都开始挑肉,不多时猪肉就分完了,还剩下一个猪头,一个猪肺。

“都没人要,咋们称一下总得重量,谁不够补上。”

田百顺说道。

拿来了称,众人开始称重,野猪总用280斤,一人应该七十斤。

担因为有猪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个人都减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林恒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头五十斤。

“这猪头猪肺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头。”

林恒将肉提给他。

李佰全又拿了一些肉给鲁红海,至此四人的斤数也就差不多了。

太阳也已经彻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后一点余晖施舍给还没有回家的人们。

在院子里围看杀猪的村民也都转身离开,带着羡慕、嫉妒等复杂的情绪。

再不走,他们怕自己在那炒肉的香味之中流出口水,肚子发出尴尬的叫声。

林恒等人也只是客套一下,在这个年代,还没本钱阔绰到请这么多人吃饭,大家都活的很艰苦。

“林恒,多少钱一斤,卖我五斤吧。”这时候金艳走上了笑着说。

“家猪肉最近涨价了八毛钱一斤,野猪肉也不多要,九毛钱,你买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买啊,四块五是吧。”金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零零散散的钱财,她找了四块五递给了林恒。

林恒给她称了五斤五花肉,还让她自己看了看称。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林恒提着肉进屋,没多关注。

林母那边菜已经做好了,秀兰等人已经开始擦桌子拿筷子了。

“李牛,你是要钱还是猪肉啊?”林恒询问道。

“要钱吧,你给我八毛钱就行了。”李牛说,他给人杀一头猪收费八毛,算是比较贵的了,农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钱。

“给。”林恒取了八毛给他。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过去。

“不能你给,本来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给你再割两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说。

“姨父你就坐下吃饭吧,几毛钱而已,没必要计较。”林恒摆了摆手说。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还是给林恒割了两斤肉,八毛钱虽然在他看来没多少,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可不少。

“吃饭!”

林父笑着说,菜端上来,酒也热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云带着林伟他们在厨房,那边也有一盆肉,够他们吃的。

林恒尝了一口野猪肉,这是没有阉割的公野猪,骚味还是很重的,在林母的处理下依旧能闻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难嚼,因为这公野猪可能已经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烂。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当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有肉就是美味,质量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来,喝酒!”

林父端着酒杯说,野猪肉配着酒确实非常不错。

一顿晚饭,众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饭都没吃下多少。

吃完饭,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着肉往回去了,他急着把肉背回去抹盐,烟熏,不然容易坏掉。

“姨父,你的蜂蜜。”林恒追出来送蜂蜜,人都已经到河坝了。

“你们拿着吃,我家有蜂子,不差这一点。”河对岸,李佰全笑着说。

林恒无奈,只能放家里,等下次给他拿到家里去。

“我也走了,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去了。”鲁红海也收拾好了东西告辞,拦都拦不住。

最后就只剩下了田百顺还没回去,他在肉里挑挑拣拣,将猪蛋猪枪还有两个腰子装了起来。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个猪头和一小块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他转身看着林恒笑道:“林恒,这些都给你了,多谢你两次救了我老头子的命,真的感谢。”

“我救你不是图你这点肉,赶快拿回去吧。”林恒摇了摇头,并不想占这个便宜。

“说了这是一点礼物,我的心意,不是你图不图的问题。”田百顺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林恒无语,提着肉给他往背篓里塞。

结果田老头撒着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没追上。

“这肉咋办?”林母他们正在给肉抹盐防腐,看到留下来的肉询问道。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

把这肉收下,就算是让田百顺报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纠缠不清。

自己救了他两条命,拿了这点东西也没人敢说句闲话。

大嫂刘娟看着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发后悔没坚持让林岳跟着,否则怎么也能分一点啊。

“爸,哥,这两条肉你们一人一条。”

林恒挑了两条十一二斤的肉递给了父亲和大哥。

“我们要你这东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们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拿着吧,你们干了那么多农活,应该的,不接的话我可生气了啊。”林恒硬塞给了两人。

暂时给这么多够了,十多斤肉价值十块钱,再多了他们肯定不会收,这个量是最合适的。

“秀兰,我们回家。”不等两人拒绝,林恒把其他肉装起来背着回家。

“这太多了,林恒,你拿个小的给我都行。”林岳还是有点不安心,林恒给的太多了,而且他是当哥的,没理由拿这么多。

“你收着吧,他不差这点肉,不然以后他偷懒都不好意思。”林父拦住了大儿子。

“老爸说的对,大哥你收着,你帮忙干了太多活了。”林恒笑着说,给肉不算什么,他要做的是带林家所有人过上衣食无忧,不为钱发愁巅峰日子。

林岳看了看手中的肉,无奈的点头:“那好吧。”

回了家,秀兰把晓霞哄睡着,走来堂屋看着背篓里还有一百多斤的猪肉感激有些不真实。

接下来家里多半年都不用担心没肉吃了。

“你收了田百顺的肉好不好啊。”秀兰有点担忧的问。

“我救了他两条命,村里都知道,他给肉再正常不过了,没什么的。正好他还了人情,我得了猪肉,两全其美。”林恒笑着说。

“那这肉该怎么处理?肥肉还好,瘦肉恐怕会熏臭啊,夏天温度太高了。”秀兰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愁肉吃不完怎么保存的这一天。

“我有个想法。”林恒开口,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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