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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为了小媳妇幸福

        贞观四年,六月。

        十九岁的张阳在一处田地边忙活着,推着一块大石头反复地碾着稻米。

        因为家里没有磨盘,张阳只好推着一块笨重的大石头。

        在这个年头稻米少见,去年的时候张阳从一个岭南商人手里买了一些稻种,今年阳春时节种下,到现在也可以收获了。

        虽然种出来的稻米颗粒不饱满,一株水稻上能吃的稻米不多,也足够自己和小媳妇吃一顿稻米饭了。

        来到这个朝代,张阳是一个贫困潦倒的人,家里连可以耕种的一亩地也没有,要种地也只能自己挖一块田,还不能太大,不然村民就会来闹。

        这些稻米还是自己在河边挖了一片水田种出来的。

        汗水已经浸湿了衣衫,张阳瞧着已经碾出壳的淡黄色稻米,满足的笑了笑。

        因为水土的关系关中很少吃稻米,普通人吃得都是粟米。

        小媳妇说她小时候吃过一次稻米,看她讲述时眼神中的向往,张阳说什么也要让她再吃一次。

        将碾好的稻米全部装入一个布袋中,一粒都不想落下,应该有个三斤左右。

        吃力地直起身子,张阳放松着自己发酸的腰背,又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朝着家走去。

        家就在长安城中,东市街角的一个宅院。

        大唐民风彪悍又淳朴,常常有家中主妇痛打丈夫的场面。

        小媳妇是张阳用上辈子学来的土味情话哄来的。

        李玥现在的气色比以前好了很多,已经没这么苍白了。

        小时候气血就不好,按说她小时候应该贫血。

        只不过她的贫血有些严重,面色中还带着一些苍白,不过比以前好。

        小媳妇年纪还太小,今年只有十四岁,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好好调理才行。

        宅院不大不小,是她家的父母留下的。

        看着张阳一头大汗回来,衣领口湿漉漉的。

        李玥皱眉看着他说道:“你是不是又出去做苦力了?”

        张阳提着装满稻米的布袋子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李玥低头朝着布袋看去,“呀!稻米!”

        讶异的李玥捧起一把稻米反复的看着,又抬头看了看张阳皱眉放下稻米。

        她用自己的袖子给张阳擦着汗水说道:“吃了不少苦吧,稻米金贵。”

        张阳咧嘴笑了笑,“家里还有一些熏肉和野菜,咱们晚上吃稻米饭。”

        说完张阳便走入了家中后院开始忙活。

        点好泥炉之后,张阳把洗好的稻米放入干净的小鼎当中,小鼎大小正好,盖上一个盖子便开始煮米饭。

        这个小鼎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一般来说鼎只有权贵人家才能用。

        李玥也说不清这个小鼎的来历,只是说很早以前家里了。

        家中没有像样的炊具,这个小鼎就当锅用。

        由于自己一贫如洗,小媳妇自己有宅院。

        之前听小媳妇说过,他父亲出远门了一直都没有回来,母亲生产的时候难产过世,家里只有一个老奶奶照顾着她。

        两人成婚之后老奶奶便去世了。

        李玥那时候哭得很伤心。

        两人的婚礼很简单,没有人来做媒,也没有宾客。

        老奶奶主持下,两人算是成婚了。

        因为李玥身体差,又年龄太小,张阳一直不同意同房。

        老奶奶去世之后,家中只剩下夫妻两人过日子,虽说日子清贫但也能解决温饱。

        说是父亲出了远门一直没有回来,张阳倒觉得这个男人估计嫌自己媳妇生了个女儿,又体弱多病,这才离开。

        说不定已经在外面又组建了一个家庭。

        这年头也有男尊女卑,尤其是在生男生女的立场上,很多人家只要男孩。

        张阳内心很反感这种落后的思想。

        按照周遭人的说法,自己进入女方家住算是入赘了,周遭邻居也有一些闲话。

        不过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活了两辈子的张阳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只要小媳妇跟自己过得好就好。

        稻米端上桌,还有一碟野菜和一碟熏肉。

        夫妻俩对坐着吃饭。

        李玥坐在张阳做出来的椅子上,捧着饭碗吃下一口稻米饭,幸福地眼睛眯成一条缝。

        椅子太高,李玥双脚不着地,幸福地晃悠着双脚。

        饭后李玥洗着碗筷说道:“你听说了吗?”

        张阳坐在院子里说道:“听说什么?”

        李玥将碗筷洗干净,给张阳揉着肩膀说道:“突厥败给大唐,颉利可汗被生擒,那些番邦小国奉咱们陛下为天可汗。”

        小媳妇说出着话,眼底里还带着一些骄傲。

        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关心朝中发生的事情。

        张阳对这样事情丝毫不感兴趣。

        感受自己小媳妇给自己按摩肩膀的力道,张阳放松着身体说道:“想必现在李世民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得意忘形至极了吧。”

        李玥伸出纤细的手指戳了戳张阳的太阳穴说道:“伱又直呼当今陛下名讳。”

        张阳看了看四周,“又没人听见。”

        李玥俏目瞪了他一眼。

        小媳妇贫血的病症需要补充营养,更需要补血补铁。

        也不知道明日街市上能不能买上一些动物内脏。

        夜色渐渐深了,李玥早早睡下。

        用家里水缸中的水冲了一个凉,张阳换上一身干净衣裳,来到自己的房间拿出一个钱袋子。

        坐在自己的床上一文一文的数着钱,大致有一贯钱样子。

        这是这一年攒下来的钱。

        天还没亮的时候,张阳便早早出门去赶集,赶集是一件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你去晚了那些便宜的好货早就被眼尖的人挑走了。

        在街上买了一些猪肝,和一些枣,几只鸡蛋和小半只鸡。

        再买两张馕饼做早饭。

        回到家中的时候天色才刚刚亮堂,张阳把粥炖上,等粥香飘起来的时候,李玥也睡醒了。

        睡眼惺送的李玥走出自己的房间,目光看着张阳说道:“今天你还要出去做苦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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