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谍与战 > 第108章 冯哥在大杂院的邻居(一)

走私吗,到了凤阳坡,需要卸车装车的苦力比较多,这个工作,对你的出身查的不大严,相对也容易做一些。
  累不累的,你们也得干啊。三个新来的外人(伪造的身份呗),哪怕是混混帮会也不愿意要你,你以为啥人都能进帮会?帮会也得要知根知底的人。
  高级职员咋的?就不能出苦力了?这点吃苦耐劳的精神都没有,你还进山到队伍里混啥啊。
  被两名蟠龙山里出来的侦查员,一个出身土匪,一个出身木把,都是吃苦耐劳过来的,经历不同,磨难都是经历很多的。
  这两个经历不同的外围侦查员,分别给这三个高级职员做了好一翻的‘思想工作’,貌似人家说的也对,山里的队伍生存更加艰难,时常会饥饿、寒冷,需要的时候,转移、出击的急行军不更累吗。
  苦逼的三人组扛大包,不但赚不了几个钱,还要被工头克扣,干的稍微慢点,工头就踹你两脚。
  最惨的时候,窝头都吃不上,一碗棒子面糊糊根本吃不饱,又冷又饿的,还得继续出工赚窝头钱,吃个咸菜都是奢侈的。
  那帮刚来闯关东的人,不都这样吗。人家能活,你差哪?要不,你去挖煤去?凤阳坡不远处有个小煤矿,储量不大,挖掘的难度真心不小,一不小心还的塌方之类的,死不死的,真就看运气了。
  挖煤肯定比扛大包赚的多一些,甚至,不少外来的老人孩子都去挖煤,你们三个年级轻轻的,得能吃苦才行。
  饱受饥饿和苦累的三人组,时常还得被两个侦查员做思想工作。
  麻痹的!要论起讲道理,老子比你会讲。人在矮檐下啊,苦逼也得忍着啊。
  那么,看官问了,这两位卧底在凤阳坡的侦查员做啥工作呢?两位侦查员自豪的说,老子每天也扛大包赚钱生活呢吗。只不过,这两个侦查员没说,他们俩扛大包是没错,可是,上线是给一定的经费补贴的,吃的好不好,起码不会饿肚子。
  不要小看了这一点,这个旧时代,能吃饱肚子就是老牛逼的生活了。
  那些个在山里做小土匪的,一天也只有两顿饭,能有一顿是干饭就了不起了。土匪那生物,根本不可能保证训练,吃不饱没体力啊。
  蟠龙山里的土匪大部分时间都在躺着休息,节省粮食啊。浪费体力就是浪费粮食,那是超级可耻的事儿吗。
  没错,凤阳坡的这两位侦查员的一个,就是原来蟠龙山土匪被收编过来的。也就是跟着卢大林和傻柱的队伍开始后,才有机会经常吃饱饭。
  吃饱了,才有体力和精神头军训不是?吃饱了,军训起来才没怨言。咱国人的忍耐力真心是惊人的,为了不饿肚子,让他干啥都行。区区的军训而已,总比饿肚子强吗。
  两个蟠龙山里下来的侦查员也没来凤阳坡多久,当然也得从扛大包做起。表现好了,要是哪个混混帮会的看上你了,才有机会跟着人家混的。
  傻柱、冯哥和耗子不也是那么过来的吗。只不过,傻柱他们军人出身的,一身彪悍的气息,相对还有点打架的本事,被混混帮会看上的比较快一些。
  宁伟强、张辽、徐盛被扔到凤阳坡,吴子墨暂时是不管了,真要是挺不住,你自己跑了,大家都省事了,吴子墨也无所谓。要是连饥饿和苦累都受不了,你还进山干啥去?
  林丰巷的某个大杂院里,冯哥的住处就在这里,只有不到二十平的小屋子,能住人就不错了。这还是曾经冯哥的祖屋呢(一点点的被变卖的,就剩下这么一间屋子了),冯哥可是真的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只不过,家里人都死了。
  冯哥离开的兴安镇的时候,才十五岁,说是跟着某江湖溜子出去闯荡江湖去了。要不咋办?十五岁的年级,家里最后的亲人也没了。
  只不过,江湖闯荡了没有一年,带路人也死翘翘了。十六岁开始,冯哥就进了军队开始了军旅生涯。
  冯哥叫什么?老实说,在这大杂院里,冯哥连个名字都没有。穷人吗,有个鸡毛的正经名字。父母叫他大石头(贱名,好养活呗),邻居们也这么称呼。本来,冯哥还有个弟弟,叫二石头,只不过,没养大,就夭折了。
  旧社会,孩子的夭折比例是很大,吃不饱,再有个啥病灾的,死人,很正常。
  冯哥,还是在跟着江湖溜子闯荡江湖的时候,才有的所谓的名字,也不算啥正经名字。这年头,称呼‘小哥’、‘哥子’、‘哥们’之类的,多了去了。于是乎,冯哥这个名字,就带进了军队,成了大石头的所谓大名。
  至于大石头的小名,很久没人提起了。
  当然回到大杂院的祖屋,大石头的名字再度被使用,都是曾经的老邻居了吗。
  大石头跟着人家出去闯荡江湖,回来后,相对比较能打,这样,也说的过去了。只不过,跟着黑道混的冯哥,也混的不咋地,光是能打,嘴巴不能说,也不行啊。何况,冯哥还不咋守纪律,动不动就‘办私事’去了,黑道头目也膈应。
  所以,一直到现在,冯哥还是在底层混的散货的‘小瘪三’。再瘪三也算是混混的一员了,咋的也比扛大包的赚的多一些,在底层老百姓的眼里,混混也是不能得罪的成员之一。
  大杂院里,同样在黑道里底层混的‘二愣子’,被冯哥一通打之后,大杂院第一战神的位置,就让给了冯哥。这年头,能打也是不错的优点,起码,邻居没人再敢欺负你了。
  这个大杂院超过二十户人家,一百多口子人呢。
  “石头哥!”
  “二愣子,又买酒肉啊,你赚那点钱,还得养妹妹,行不行啊你。”
  二愣子自从和冯哥干了一架,不但没生分,还主动的跟冯哥混熟了,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尽管冯哥现在也混的不咋地,可是,二愣子就是觉得冯哥有本事。何况,同类相聚,大家都是混街面的吗,有共同语言啊。
  “石头哥,你没少给我妹子好吃的,我卖点酒菜孝敬你一把咋就不行了?”在底层的混混,很多还是蛮有义气的,比如,二愣子这样的。义气这玩意,大致就是联系混混之间,最好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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