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还挖吗?”
江承忠挖了半晌,脸上都被扑了一层灰,看起来灰头土脸的,活像是刚挖完地道地。
他忍不住询问,主要是这挖来挖去,根本没有任何宝藏,他顿时就泄了一口气。
一直憋着火气没吭声的忠义侯,听到这一句话,直接抄起手里的铁锨,就往江承仪的脑袋上砸过去。
从挖土开始,江承仪就缩在旁边不敢吱声,弱化自己的存在,他都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忠义侯越安静,他越紧张,证明爹这口怒火憋得越狠。
而如今那一铁锨飞过来的时候,江承仪只觉得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他使尽毕身绝学,才堪堪避开那一下。
“爹,这是大哥问的,你怎么打我啊?”
“小畜生,你不是说之前掘地三尺的吗?原来不是藏宝,而是埋尸。你个混账东西,今日杀畜生,明日就能杀人!老子生了四个儿子,原以为你是最没用的怂货,没想到你私下里最狠,都不当人了,直接当畜生!”
“老子打不死你!”
忠义侯越说越恼火,直接追着他屁股后面跑。
江承仪吓得屁滚尿流,头也不回地往外逃。
“江承仪,你站住!”忠义侯没有继续追,他停下脚步,语气冷漠地道。
“爹,我站着就要被您打死了,您消消气,我先去找娘,之后再给您赔罪!”江承仪根本不敢停下,相反他跑得更快了。
他明显是想去搬救兵,等去了岑氏面前,再让娘来拦着爹,他就能少挨点打。
忠义侯没说话,直接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放在手上掂量了两下,显然是在测试石头的重量。
“爹,您收着点力,小弟可不比我硬朗,别真把小弟给砸死了。”江承忠看见忠义侯这熟悉的架势,眼皮不停地跳动着。
这个动作代表亲爹认真了,当初江承忠领兵犯了大错,差点害得数千将士被围困,忠义侯当时也没说话,手里拿着块石头掂量了两下,直接往他的大腿上砸。
他在床上整整躺了两个月,甚至军医当时都断言,他以后会落下终身残疾,好在他骨头硬,还是康复了。
忠义侯没回话,只是眼神如尖刀,在江承仪的背影上扫描,显然在找投射点。
“小弟,快回来,要不然你真的得被打死!”江承忠立刻吼道。
不怕亲爹骂,骂得再难听也证明有挽回的余地,但若是他都不骂了,那就说明他要动真格的了。
“我才不回,等我把娘找——”江承仪不知死活地回答。
他的话还没说完,忠义侯手里的石头已经丢了出去,那明明是块巴掌大的石头,但是弹射出去的时候,却像离弦的箭一般,速度极快。
几乎是眨眼间,就已经砸中了目标。
江承仪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来,只觉腰间剧痛,紧跟着一股沉重的推力,直接让他踉跄着往前摔去。
他当场摔了个狗吃屎,未说完的话也咽了回去,根本无法再说出来。
江承仪摔倒之后,半天没动静,连哭一声都不曾。
“完了完了,爹,你真的把小弟砸死了?”江承忠咽了咽口水,一溜烟冲了过去。
等凑近了瞧,他才发现江承仪趴在地上,浑身都在颤抖,显然还没死,只是太疼了,他连张口喊叫的力气都没有。
江承忠想把他翻过来躺着,只是刚动了一下,江承仪就抖得更厉害了。
“别——”江承仪只能说出单个字。
江承忠正是苦恼的时候,他身后冒出了一只手,抓住了江承仪的后领,当场就提了起来。
江承忠都不用回头看,就知道是亲爹来了。
“我就说他死不了,没用的混账玩意儿,你比你三个哥差远了,老子砸他们的时候,都是磨盘那么大的石块,砸你还得挑个最小的石头。你连挨打都不如别人,还有什么脸活在这世上?”
“江家祖宗世代刀头舔血,马革裹尸,得来这爵位。老子拼死拼活,拿命去搏,就为了守护这份祖宗基业。你倒好,躺在祖宗们的功劳簿上,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学得一身三脚猫的功夫,不去战场上建功立业,在这里虐杀小动物,老子怎么生出你这样的孬种!”
忠义侯咬牙切齿地说着,显然是恨到了极点。
江承仪满脸惨白,浑身都在冒冷汗,显然是疼得。
他的眼泪更是不停往下流,根本控制不住。
忠义侯瞧见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就越是上火,直接大嘴巴子抽他。
“小孽障,你还有脸哭!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你大哥当初腿都被砸变形了,一声没吭,老子对你手下留情了,你还哇哇哭。我让你哭!”
他越说越生气,手下的力道也越来越大,不过几巴掌而已,就把江承仪扇成个猪头。
听着那沉闷的巴掌声,江承忠的头皮都开始发麻,真怕爹把小弟活活抽死。
“爹,爹,差不多了。小弟,你快认错!”
江承仪张嘴想求饶,但是脸颊肿得老高,嘴巴也充血了,舌头都麻木了,根本说不出话来。
“小弟,你倒是说啊!”江承忠那叫一个着急啊。
忠义侯的确气得狠了,但也不可能真活活把他打死了,这时候认错态度最重要。
江承忠都在帮他求情了,结果当事人倒是一个屁都不放。
“世子爷,这是不是烈风?”忽然身后的侍卫喊了一句。
忠义侯的巴掌也停了下来,几人同时转头看了过去,就见其中一个侍卫怀抱着一具狼的尸体。
那尸体虽然腐烂了,看起来至少死了三四个月,但是他们常年和狼打交道,还是能认出来,而且上面没有风化的灰色皮毛,还有露出的尖锐犬齿,都显示着这具尸体的身份。
江承忠除了往常训练之外,就喜欢养狼,野性越凶的狼,他越喜欢养,一点点把它们驯养成听他话的伙伴。
烈风是他战胜了野狼群的头狼,抱走头狼的幼崽,一点点养大的。
可以说,烈风是最让他满意的狼,既保留了狼的凶性,也不会擅自攻击人,完全服从他的命令,还十分聪明,至少有八九岁小孩的智商。
但是狼的生命和人比起来十分短暂,烈风很快便从壮年变成暮年,垂垂老矣。
后来某一日,烈风突然不见了,整个侯府的侍卫都被他派出去寻找,都不见其踪影。
当时还有人安慰他,说是狼这种生物,即将预感到死亡时,会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独自死在外面,不愿意让亲近的人伤心。
江承忠也觉得如此,毕竟烈风是那样聪明,兴许它是真的不忍他这个老搭档难过。
可是如今烈风的尸体摆在面前,当初美好的期盼终究是想象,现实如此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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