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荒野大镖客:救赎荣光 > 第1章 约翰·马斯顿

“喂,喂!醒醒,新来的,该轮到你去守夜了。”
  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三好青年,哦,我们现在应该叫他塞缪尔了,此刻的他睁开了眼睛,满是迷茫的看着眼前这个踢醒自己的男人。
  “法克,我冻的半死,你睡的还挺香,快滚过去守夜。”
  抱着被强行塞入怀中的卡宾连发步枪,我们的主角,塞缪尔·菲尼安,一脸懵逼的从帐篷中出来,站在冰封的湖边,此时他的内心只有那几个人生最经典的疑问。
  我是谁?
  我在哪?
  我要干什么?
  “谢特。”
  站在寒风中,杂乱的大脑经过许久思考,总算是大致弄清楚了自己当下的情况。
  “没想到啊,居然真有这种事情。”
  塞缪尔神情复杂的看着冰封的湖面,他已经明了了情况,自己是来到了荒野大镖客的世界,并在这拥有了全新的身份。
  脑海中的记忆已经被彻底融合,塞缪尔·菲尼安,也就是自己如今的身体,一个土生土长的安巴里诺州人,家庭条件并不好,18岁父母因重病去世,便与许多走投无路的穷人一样,靠打家劫舍为生。
  这样头绑在裤腰带上的生活一直过了八年,一直活在通缉中的他,在两个月前,机缘巧合之下,塞缪尔加入了哮狼帮,成为了弗拉科·埃尔南德斯的手下。
  塞缪尔对这个名字可并不陌生,他是荒野大镖客里重要任务枪手传中的四个传奇枪手之一,一个心狠手辣的墨西哥人。
  “算算时间,范德林德帮也差不多要到犁刀村了。”
  塞缪尔抱着破旧的卡宾连发步枪,独自一人站立在湖边,裹紧了身上的棉衣。
  曾是《荒野大镖客2》忠实粉丝的他,既然来到这个世界,自然想着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历史,改变这个帮派悲惨的命运。
  遗憾的是,他幻想中的“外挂”,比如死神之眼,鹰眼之类的能力并没有如愿在他身上,也就是说,他在这个世界所能依靠的,只有自身的本领。
  而没有这些能力的自己,应该就和线上模式的萌新角色一样。
  至于自己的枪法嘛...
  塞缪尔在脑子里大致划分了一下这个世界所有人的枪法水平。
  如果按100分来划分,那么一个刚学会开枪的成年人,应该在20分左右。
  这个世界正常枪手的水平,则是应该在30-40分左右。
  而自己这副身体,经过八年的亡命生涯,如今的枪法水平大致在50多分,也就是大致超过正常枪手的水平,但没有绝对优势。
  塞缪尔扭头看向身后火热的聊天声,火堆旁,三四个哮狼帮成员正一边喝酒,一边大声聊着什么。
  这些跟随弗拉科·埃尔南德斯已久的墨西哥人,脾气和性格也与他们的老大相似,各个行事狠辣,而且实力不俗,每个人的枪法恐怕都不逊色于自己太多。
  “喂!新来的,好好干你的活,这样坚持几年,你也能在火堆旁了。”
  “谁知道呢,也许几年后他还是在最外面站岗。”
  几个哮狼帮成员哈哈大笑起来,作为墨西哥人的他们,可不太喜欢身为正统白人的塞缪尔,经常暗地里使坏欺负他,而塞缪尔只能默默接受。
  “这些蠢货...”
  塞缪尔可不想继续受这些鸟气,等意识到自己穿越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想着离开,去加入范德林德帮,那个自己游戏里的家。
  所以,他决定等。
  等到这些人喝醉,呼呼大睡的时候,就是自己离开的时机。
  .......
  呼啸的寒风在夜晚更加刺骨,不知道站了多久,塞缪尔只感觉手脚都已经快没有知觉了,耳朵也已经被冻的通红。
  “终于睡着了啊...”
  看着除了呼噜声以外什么声音也没有的营地,塞缪尔终于放松了下来,自己总算能离开这天寒地冻的鬼地方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自己得收点利息回来。
  塞缪尔静悄悄的走进营地,小心翼翼地拿着摆放在椅子,木箱上的罐头,威士忌之类的东西,全部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令人欣慰的是,游戏里特有的四次元口袋依旧存在,这大大帮助了塞缪尔的搜刮进度。
  “呼,真是一干二净。”
  看着彻底干净的营地,塞缪尔的内心总算是舒服了一下,接着,他的目光移向营地旁的小屋,弗拉科·埃尔南德斯就在里面。
  显然,塞缪尔很馋他屋内的那张藏宝图,但心知要是吵醒了他,自己就逃不掉了,只能放弃这个想法。
  “等着吧,我早晚要回来的。”
  塞缪尔如是愤愤道,便牵着一匹瘦弱的黄色摩根马,悠悠的越过湖面,然后向西走去。
  “噢,走吧,大黄。”
  翻身上马的塞缪尔一夹马腹,便离开了这个地方。
  ......
  “哦,法克!”
  塞缪尔异常难受,看着眼前白茫茫的道路,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没错,他居然迷路了。

  原本按照正常路线,只要一直往西,就能到达犁刀村,但突如其来的一阵暴风雪打乱了他预定的路线,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他只能按照自己想象中的西方前行,可结果不尽人意。
  此时的他看着周围的山脉,明显很懵逼,显然,这不是犁刀村周围的地形,自己恐怕是走错来到更西边的雪山上了。
  “真是倒霉。”
  无奈的塞缪尔,只能忍受着依旧下个不停的大雪,驾着被自己取名大黄的摩根马,尽力寻找离开的道路。
  “喂喂喂,你在把我往哪带呢老伙计?”
  塞缪尔一拍马匹的头,语气里都是责怪,而大黄要是能说话的话,此时应该要破口大骂:你个蠢货选的路还要怪在我头上。
  “喔,等等,看我发现了什么?”
  行驶了一段时间,天色渐亮,塞缪尔定睛一看,不远处的雪地上,正躺着一具黑色马匹的尸体,这副场景他早已熟悉,这说明,达奇·范德林德的养子,臭名昭着的约翰·马斯顿,就在这附近。
  “好大黄,这下你可立功了!”
  塞缪尔很是不要脸的拍了拍大黄,驾马检查了一下马匹尸体后,便掏出腰间的牛仔左轮手枪,对着天空来了两枪。
  “嘿!有人吗?我在这!”
  果然,远处隐隐传来呼救声。塞缪尔精神一震,连忙按照路线,通过了那个狭窄的道路,在悬崖边,看到了约翰。
  “喔,朋友,你看起来情况不太好。”
  听到声音,脸上因为灰狼袭击而鲜血满面的约翰转头,盯着塞缪尔。
  “嘿,兄弟,能拉我上去吗?”
  “当然,抓稳了。”
  塞缪尔给约翰拉了上来,此时的约翰情况很不好,被狼袭击后的他身负重伤,能清醒到他来已经是算他命硬了。
  “听着,兄弟,你救了我一命,我欠你的。”
  被塞缪尔扛到马上的约翰感觉头脑昏昏沉沉,还是发自内心的说出这些话。
  塞缪尔见他这样,连忙拍打了两下他的肩膀,然后递上一瓶疗伤药。
  “千万别睡,朋友,现在,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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