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为吃烤鹅腿,清北状元都抢疯了 > 第133章 甜肉

为了给儿子举办宴席,海叔直接杀了两头猪,这会儿家里到处堆满了猪肉。
  早二十年谁家里过年要有这么多猪肉堆着,那绝对是让人羡慕的存在。
  当然,现在也是一样。
  万豪挑了一块带皮的五花肉。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是制作甜肉的最佳食材,甚至可以说没有之一。
  “婶,家里有红枣或者红薯吗?”
  扫视了一圈,没有找到想要的配菜,万豪不由得问道。
  甜肉里得放配菜,红枣、红薯、土豆都可以,但红薯最佳。
  有些人吃席在碰到甜肉的时候,甚至只吃其中的红薯。
  万豪便是其中之一。
  “我家里有!超级多,都是超级大的红薯,可甜啦!”
  不等海婶说话,一个小胖娃便举着手说道。
  这是前村刚子叔的孙子,八岁的年纪,长的肉嘟嘟的,很是可爱。
  见状,海叔朝小海说道:“你跟着去,跟刚子叔说一声,拿三五个回来就行。”
  万三村民风淳朴,再加上农产品在村里也不值钱,问别人要几个,一般都会很爽快的给。
  小海听完就带着小胖离开了,一路小跑。
  万豪笑了笑,示意他不着急,处理肉也要一会儿时间。
  农村条件有限,但现在条件越来越好,大多家庭都用上了煤气罐。
  拧开煤气灶,蓝色的火焰出现。
  将一整块带皮五花肉放上去烘烤。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去毛去腥,同时也是为了更方便上色。
  不要问为什么不把皮去掉。
  农村条件有限,大多都节俭,猪皮做熟了也是可以吃的,一般都不会浪费。
  而且在万豪老家这边,烧大席里的甜肉,如果不带皮是没有灵魂的,这属于风俗习惯。
  烧毛的过程很快,猪毛被烧焦的味道不是很好闻,烧完以后得猪皮也不是很好看。
  不过用刀刮去猪皮表面的黑灰后,猪肉的再次恢复了它该有的颜值。
  然后将五花肉先改为条状,旋即又切成大小均一的块状,大小均匀。
  “感觉比电视里的厨师都厉害!”
  万豪的手法熟练,切肉的动作像是泥匠捏瓶,十分顺畅。
  海叔不会做饭,对刀工也没什么了解,但看到万豪处理肉的手法后,也是不由得一惊。
  一旁的海婶则是一脸疑惑。
  倒不是对万豪的刀工感到好奇,纯粹就是在思考为什么自己切肉的时候不像万豪这样轻松。
  刀还是那把刀,只是换了个人,怎么感觉就完全变了一样。
  还没思考出答案,便看到万豪有了下一步的动作。
  热锅凉油,倒下去一大勺,整个锅都被油润了一层。
  黑色铁锅泛着油光,在火焰的炙烤下铁锅温度上升,很快便传递到了油中。
  油是菜籽油,黄澄澄的颜色中透露着一股厚重。
  一股热油的味道袭来,飘起些许油烟,味道有些呛人,但却是食材即将发生蜕变的征兆。
  猪肉下锅,在高温和油的作用下,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
  紧接着便是一股肉香。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表面变得金黄油亮,散发出来的肉香是肉食动物的最爱。
  稍微煸炒几分钟之后,便将所有的肉捞出备用。
  制作甜肉,这只是第一步。
  甜肉的核心在于甜。
  那么甜从哪里来呢?
  “阿豪,家里只有冰糖和红糖也有,你要哪个?”
  海婶很及时的拿来了万豪需要的食材。
  “要冰糖!”
  海婶的红糖是块状的,用甘蔗制作而成的,用这种糖做是没有问题的。
  只不过相比起冰糖,万豪更加愿意使用后者。
  原因无它。
  一是因为冰糖更加纯净,甘蔗制作的红糖里面或许还有没有化掉的渣。
  二是因为冰糖炒出来的汤色更加红亮,更利于给五花肉上色,用冰糖炒出来的甜肉颜色明亮,口感也更加柔和。
  锅内下入清水,然后择取适量冰糖,将其炒化。
  白色的冰糖融化,逐渐变成半透明的白色。
  随着温度的不断增加,锅内产生了不少气泡,而后又转为大泡,颜色也从半透明的白色变成了黄色。
  其实也可以不用加入清水,直接炒糖色,只不过那种做法难度稍微有一点大,而且也更加考验厨子对火候的把握。
  万豪自认为不是什么天才,得了中级厨艺也不敢妄自尊大,选择更为简单且稳妥的办法,他认为是没有错的。
  冰糖彻底融化后,将先前处理好的猪肉全部倒入其中。
  翻炒几下,让糖液没过猪肉,旋即便盖上锅盖焖煮四十分钟即可。
  突然又想到了什么,万豪又揭开锅盖,往锅内倒入了些许老抽。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上色。
  其实这一步可以省略,因为冰糖的糖色完全足够。
  但毕竟是第一次做甜肉,而且还是为了接下来的烧大席,万豪心里也没有太多底气,便想着更加完善一点。
  “红薯来了!”

  二十分钟后,小海带着小胖回来了。
  万豪一下子懵逼了。
  懵逼的点有两个。
  一是红薯的数量。
  小海居然直接扛了一麻袋过来!!!
  好家伙,做一碗甜肉三五个红薯足矣,搞这么多做什么?
  农村的农产品不值钱,但一般也没这么大方啊。
  正准备开口呢,下一秒突然看到海叔门口突然来了一大群人。
  “哎哟阿豪,真是你啊,听说你要给海叔做席?”
  “可不呢,那马师傅坐地起价,故意欺负人,海叔就打算让阿豪来做小海的婚宴。”
  “阿豪他能行吗?他不只会烤鹅腿吗?”
  “你懂个屁,阿豪有啥不会的,人家在京都开了大饭店,每天去他店里吃的人都得排队,那手艺能差了?”
  “你也不想想,京都是什么地方,阿豪能在那边开饭店,他手艺能差了?”
  “对对对,说的也是,那后天小海的席,咱可有口福了。”
  “用不着后天,今天咱就能尝到阿豪的手艺。”
  “嘿嘿嘿,甜肉好吃啊,烧大席甜肉可是灵魂!”
  听到这些,万豪顿时就明白了。
  冬日的农村没有太多农活,大部分人都是窝在家里打牌,再不然就是坐着聊天。
  突然听到万豪在试菜,大家都来了兴趣。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也许前面还能保持信息准确无误,但人多了以后自然就变了意思。
  眼下,大伙都认定了万豪已经接下了烧大席的活儿。
  万豪心里清楚这一点。
  虽然我心里是愿意的,但为啥感觉那么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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