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凌云行之起于微末 > 第37章 你不爽,我就开心

邓宇也侧头望向凌云,征求着她的意见。
  几日的乞丐生活,已经让他们身心俱疲,痛苦不堪。
  恨不得马上摆脱这种的日子。
  凌云垂下头,避开了两人的视线。
  此时,她的心中何尝又不想摆脱这种熬枯受淡,狼狈不堪的生活。
  可她无法坦诚的向两人说明自己内心的担忧。
  凌云并未选择正面回答他们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你们知道去清河县的路怎么走吗?”
  邓宇看向王晶,王晶沮丧的摇了摇头。
  几息之后,两人的目光,又同时期盼的望着凌云。
  凌云有些郁闷。
  我不是神。
  我不可能无所不知。
  别把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
  我也是会累的。
  凌云摇了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
  她本就不知道去清河县的路怎么走。
  所以,不算说谎!
  邓宇两人原本明亮的眸子,瞬间黯淡了下来。
  看着两人那瞬间黯淡下去的眸子,凌云得心,微微的颤了颤。
  呲牙!
  我心虚个啥?
  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好心虚的。
  山神庙
  荒凉而又破旧,大门的门板也掉下来了一半,木梁和瓦构建成的屋顶也破破烂烂。
  雨天,外面下大雨,里面也许就是下小雨。
  四处都是蜘蛛网和厚厚的灰尘,山神爷的泥像也残破不堪。
  连头都已不知去向。
  香案、香炉、烛台皆翻倒在地。
  贡品!
  你就更别想了。
  山神庙的右方,是一棵粗壮无比的大树,许许多多的根部裸露在外。
  盘根错节,深根固柢。
  周围地面也被满满的落叶与树枝覆盖,其中间歇散落着鸟粪与烂果。
  站在山神庙外,看着庙内地面上的野兽粪便,王晶整个人都不好了起来。
  她一脸嫌恶:
  “这里这么脏,好恶心!
  我不要住在这里。”
  凌云心情有点烦。
  几日的居无定所,殚精竭虑,本就让她心力交瘁。
  现在,王晶一时的任性之言,让凌云没来由的感到烦躁。
  她知道,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非常不错了。
  在平日,她也可以大度的一笑了之。
  可,现在不一样,是特殊时期。
  凌云不是保姆,现在也没有那个心力去包容王晶的大小姐脾气!
  好吧。
  不得不承认,自从那一次打架事件以后。
  凌云的心里就多了一根刺。
  这根刺,让她对王晶少了些包容,多了些不耐。
  她不是圣人!
  不可能包容一切。
  凌云静静的看着王晶,表情认真的道:
  “那你说,咱们去哪儿?”
  “可……,这门都坏了。
  晚上也不安全,地上又这么脏……!”
  “不住这里可以!
  既然你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那你就要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你说,咱们住哪里……咱们就住哪里。”
  王晶顿时哑然,神情瞬间也变得尴尬难堪起来。
  她一脸不可置信的望着凌云。
  这是有史以来,凌云对她说的最重的一句话。
  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本没有错。
  错在,凌云说的方式,太直接了,不够温和。
  这让一直生活在她得羽翼之下的王晶,有些接受不了。
  王晶感觉,凌云变了。
  变得陌生,变得不近人情了。
  不同意就不同意呗,干嘛上纲上线的!
  而站在凌云的角度。
  所有的问题,都是她去解决。
  王晶既然帮不了忙,就别额外给她找事了。
  她也是会累的!
  山神殿的情况,让凌云和邓宇不得不,又回了一次城,买了一些铁钉、防蛇虫的药物和一些生活必需品。
  荒郊野岭,晚上肯定有野兽出没,山神庙的门是必须得想办法堵上的。
  三人,人小力薄,没那个本事把门修复好。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那半扇掉了的门,钉死在了门槛与门框上。
  看着另外半扇未坏的门,凌云呲牙……
  你可一定要争气啊!
  千万得顶住……别掉下来。
  咱们仨的进出,就全靠你了!
  要坏,也得等我们走了再坏……
  要是这门有生命,听到凌云的这一番心里话后,非得气吐血不可。
  从鬼屋离开后,居无定所,不得不当了几天乞丐的凌云三人,又搬到了这个山神庙,暂且借此遮风挡雨。
  山神殿的不远处,距此地大概十几分钟的路程,有一条河。
  河水清澈见底,站在河堤上都能看到,河里水底游荡的鱼和虾。
  上游不远处,有一片芦苇荡,芦苇荡里时不时还能听到野鸭子的鸣叫声。
  邓宇听到野鸭子的叫声后就两眼放光,兴奋地往前跑去,边跑还边喊道:
  “这里居然有鸭子。
  走……快走,咱们抓鸭子去!
  快点……,你们都快点呀。

  别让鸭子跑了!”
  “停……!”
  你这个憨货。
  这样大吼大叫的,再多的野鸭子,也被你吓跑了。
  真被吓跑了。
  你后悔都没地找去!
  “别大喊大叫的,你先抓住了再说。”
  邓宇脚下发力,像一颗出膛的炮弹一般,向那些野鸭子冲去。
  一阵人荒马乱,鸡飞狗跳之后,连根毛都没能抓住的三人,沮丧的走出了芦苇荡。
  “怎么就跑了呢?
  明明那么近……
  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差那一点点,我就抓住了的。
  都是你们,让你们跑快一点,偏不听,还在那拖拖拉拉的。
  现在好了……到手的鸭子都跑了。
  你们高兴了吧!”
  凌云翻了个白眼。
  懒得理这个憨货。
  到手的鸭子,真要到手了,你还会让它跑?
  野鸭子,是那么好逮的?
  做什么美梦呢?
  好一会儿之后,邓宇又气闷的道:
  “唉!
  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
  凌云诧异。
  这小子,这些日子以来,懂事的惊人,即使想家,也从未说出口过。
  还不待凌云想明白其中的原因,邓宇就又接着道:
  “回家!
  等我回家后,就可以吃到好东西了。
  一只鸭子而已。
  哼哼!
  等本少爷回家后,非弄它一桌子的鸭子宴不可。
  吃它个够本!
  什么水晶鸭,八宝葫芦鸭,香水鸭……等,本少爷吃一只,扔一只……
  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怎么扔就怎么扔!”
  凌云无语!
  闹了半天,这小子只有在吃东西的时候,才会想家啊!
  难怪,第一次看到邓宇时。
  会那么胖!
  几乎把自己吃成了一个球。
  妥妥的吃货一枚。
  本想调侃邓宇两句的凌云,在看到对方眼眸中闪现的那一丝忧伤时。
  她顿住了。
  这小子,不是不想家,不是不难受。
  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算了!
  看在这丫的怪可怜的份上,自己还是不为难他了。
  三人沉默的行走在河堤上,看着清澈的河水中,那游来游去的鱼儿。
  邓宇眼得珠子又转动了起来……他又有了新目标:
  “咱们捉鱼吧!
  其实鱼烤来吃,也挺好吃的!
  表皮焦脆,内里鲜嫩……。”
  凌云有些懵逼。
  她眨了眨眼……再眨眨眼……
  这小子!
  也太让人无语了吧。
  伤心不过三秒,就又想到吃上去了。
  自己白心疼他了。
  浪费表情!
  “我会吃鱼!
  不会捉鱼。”
  凌云此话一出,邓宇好似被按了暂停键一般,愣在当场。
  他那有些懵圈的表情,好似在说:
  不带这样的。
  你怎么能拆我的台呢?
  “哈哈哈……哈哈哈!”
  看到邓宇那一脸懵逼的表情,凌云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你不爽!
  我就开心。
  三个人,三颗小脑袋,凑在一起,各抒己见,绞尽脑汁的讨论着捉鱼的方法。
  商量,琢磨了半天,也没能想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
  正在三人一筹莫展之时。
  凌云脑中突然灵光一现,一种豁然开朗之感袭上心头。
  她兴奋地道:
  “你们听没听说过一个词……”
  “啥?”
  “浑水摸鱼!”
  邓宇和王晶两人对视一眼后,想了想道:
  “咱们暂且不说这个词有用无用。
  单单就说,这河,这么大,这么长。
  鱼又不是死物,如何保证把水搅浑的情况下,它不游到别的地方去?
  鱼都跑了,那咱们还怎么抓?”
  “走咱们四处找找看。
  看能不能寻到,一个窄点,能把水流拦起来的地方。”
  凌云招呼着两人朝前走去。
  这时,跟在他们俩身后的王晶站了出来:
  “我知道一个地方,可能可以!”
  凌云两人都十分惊讶的转过头,诧异的看着王晶。
  至那日和凌云发生矛盾之后,王晶整个人都变得沉默了许多,对方好似有一些抗拒现在的生活。
  王晶这时站出来,着实让凌云两人都大吃一惊。
  “在哪?
  你怎么会知道?
  我咋不知道嘞!”
  邓宇两眼圆睁,一脸不解得道。
  王晶不咸不淡的看了邓宇一眼:
  “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嘞!
  难道,你不知道,我就不能知道?”
  邓宇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道:
  “我没那意思。
  我就是好奇,咱们一直都在一起。
  你都知道……
  嘿嘿!
  我咋没看到!”
  “刚才在抓野鸭子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地方……,那里应该可以。”
  王晶有些犹豫,不太确定的道。
  很快,三人来到了对方所说的地方。
  这里,是一个小水洼。几乎与河水都快要断开来的样子。
  里面水不是很深,上面漂浮着一些杂草等物。

  用树枝拨开杂草,一条条鲜活的鱼儿就呈现在了众人眼前。
  见到这一幕,王晶如释重负。
  “哇,真的有鱼耶!”
  “快……,快把那个口子拦起来,别让它跑了。”
  “放心,有本少爷在,它们跑不了。”
  “吹,你就吹吧!
  小心把牛皮吹破了,蹦到天上去。”
  “这下咱们有鱼肉吃啰!”
  “哎呀!
  有鱼撞到我的腿了。”
  “哈哈………,浑水摸鱼!
  这个词……真好!”
  把水搅浑,鱼的视线就会受到了影响。
  看不见了,这些鱼也会害怕。
  同时呼吸也会变的困难,它们就会浮到水面上来透气。
  “鱼也会害怕吗?”
  “当然,你看平时人们养的猫啊,狗啊……,都是有喜怒哀乐的。
  鱼肯定也有!
  只是它们不会说话罢了。”
  “那我们吃了它们,是不是很残忍?”
  “不存在残不残忍这个问题。
  大自然的自然规律而已。”
  邓宇转头斜瞥着王晶,没好气的道:
  “那你以后别吃肉了。
  当和尚去……!”
  王晶被邓宇抢白,也不怯他,没好气的道:
  “这地方是我提供的线索。
  你才没资格吃!
  再说,和尚都是男的。
  你去,还差不多!”
  正常人,在饥饿面前,谁还会有那美国时间,去管残不残忍。
  王晶这个小姑娘,明显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将采摘来的蘑菇和野菜洗净,包在于鱼肚之中。
  再把鱼架在火上慢慢的翻烤着。
  鱼在简易的烤架子上滋滋的冒着油花。
  与此同时,鱼得香气也扑鼻而来,让人忍不住直咽口水。
  迫不及待的把烤鱼从木架上取下,邓宇就心急如焚的品尝了起来:
  “好吃吗?”
  “嗯……,好吃,真好吃。
  这是我吃过的,最香,最好吃的鱼了!”
  他也不怕烫,不怕被刺扎着,低头狼吞虎咽的猛吃起来。
  凌云摇了摇头,心中不由一笑。
  最好吃的鱼!
  这鱼只能说勉强能入口而已。
  调味料也就只是放了一点点粗盐和野菜。
  盐还不敢多放,怕味道太咸。
  至于别的调味料,那就更别想了。
  这样做出来的鱼,怎么可能是最好吃的?
  之所以觉得好吃,那是因为鱼是自己抓的,柴火也是自己捡的。
  再加上,这段时间住在山神庙,生活着实艰苦了一些。
  “真好吃!
  明天我们还来!
  还这样烤着吃!”
  凌云:“……”
  还吃!
  合着,累的不是你。
  在明火上烤鱼,可是个技术活。
  稍不注意,就会烤焦,所有的一切前期工作,都白费。
  “好,明天咱们再来!
  早知道城外这么好玩,我们就该早些出城的。”
  凌云感觉有些牙疼!
  好吧!
  只要你们高兴就行。
  反正,干活别找我。
  在城里多好!
  只要有银子,啥好东西吃不到?
  出了城……,要啥啥没有。
  有啥好的?
  憨货就是憨货,说话也不带点脑子。
  一两条烤鱼,就把你们收买了。
  三人一边吃着烤鱼,一边说着话,笑着,闹着,吐槽着……
  “好香!
  你们闻到没?”
  “这是烤鱼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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