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都市小说 > 1992小乡村,养车成村中首富 > 第243章 人生抉择,小阿贵的第二大阴影

“我就一直在他手底下干活,后来总感觉吃不饱饭,每天晚上的时候我都会起床去找吃的。”

    “还有一次,他们好像是赚了钱,弄了一只羊回来,我第一次吃到羊肉就是在那个时候。”

    小阿贵此时正坐在小凳子上,洗干净的双手放在距离炉子不远处取暖,嘴上一直没有停过。

    姚金斧跟老纪两个人,将小阿贵拽进屋以后,就守在他旁边,让他可劲儿的讲,讲什么都行,反正嘴上千万别停。

    刚开始的时候小阿贵完全不知道说什么,一直到老纪给小阿贵一个讲过去的思路,他这才开始磕磕绊绊的讲起来。

    再到后面,小阿贵开始变得跟正常人一样,任何沟通都没了阻碍,只不过说话的时候对于那些个找不准的音会跑调,说出一些冀省的当地方言。

    这一点两人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小阿贵一直是在冀省那边生活,东北话就算再有感染力,也不可能几个月让一个人将记忆中的语调全都换掉。

    “看来练得还不错啊。”于大为走到东墙底下,双手放在红漆凳子上的洗脸盆里,挤出一点洗衣膏,开始互相揉搓着双手。

    洗衣膏跟洗衣粉差不多,只不过洗衣膏是小袋子的,本地的杂牌子,叫龙门。

    整个绥市村里的都喜欢用这个牌子的洗衣粉和洗衣膏,主要还是因为便宜,小袋装的最便宜时候能卖到八毛钱一袋。

    洗脸盆里的水早已经变成了纯黑色,于大为也没有嫌弃水脏,双手用力在水盆里揉搓粗大的手指。

    不换水是因为换水难,东北虽然不缺水,如今自家都能有口井,但冬天冷,重新换盆水还得倒一些开水掺和着,对于大为来说属实有点浪费。

    其实屯子里家家户户在洗手洗脸这件事情上都这么节俭。

    早晨的时候大铁锅里先烧半锅水,水开了以后用瓢盛出来两瓢倒在搪瓷的洗脸盆里,再之后从外屋地下的水缸中,又掏出来一舀子凉水放进水盆掺和掺和。

    水温可能稍微还有那么一点热,不过已经差不多了。

    家里的老妈便回到里屋叫孩子们起床,干净的水孩子们先洗,孩子们洗完大人再洗,一家七八口子人都轮完,洗脸盆里的水也就彻底脏了,再倒进脏水桶当中。

    这就是东北人这个时代的用水,于大为是早都有些习惯了的,甚至还有些感怀。

    其实修车是个脏活、累活,受不了这两点,绝对干不长。

    “老板,小阿贵这次是真的行了,说话啥的跟咱们没啥区别,甚至偶尔语速还能更快呢。”老纪坐在小凳子上,双腿顶着一个小簸箕,里面是揉捏碎糊的焊烟,他一边说一边攒一根焊。

    “光是这么说一刻不停也不行。”于大为洗完了手,拿着旁边的抹布擦了擦,“你们俩谁会绕口令,教他两三个,每天让他默念几遍绕口令。”

    “这主意好!”姚金斧一拍大腿,“上技校那会我特地记过几个,阿贵,来跟我学。”

    “嗯嗯!”小阿贵认真点头,他要好好表现,可不能再让师父生气了。再有下次,绝对不会赶走的。

    “牛郎恋刘娘,刘娘念牛郎,牛郎牛年恋刘娘,刘娘年年念牛郎,郎念娘来娘念朗,念娘恋郎,念恋娘郎!”姚金斧骄傲的扬起脑袋,“来吧,老经典了这个。”

    小阿贵:“……”

    老纪:“……”

    于大为:“……”

    几个人估摸着此时此刻都是同一个想法:斧子(叔)的绕口令说的这么溜吗!

    “斧子你真是……这个也太难了吧,别说小阿贵了,连我老纪都说不明白,什么牛栏牛腩的……你换一个!”老纪朝斧子翻了个白眼,这家伙绝对是碰到了擅长的专业知识想装一下了。

    他跟斧子接触的时间也不短,每天同吃同住同干活,对方的性子他也能摸的差不多。

    老纪手里将手里卷好的烟卷放在嘴里:“斧子,伱换个简单点的,小孩子一听就会的。他刚会说话,太难的他整不了。”

    “老纪说的有道理。”于大为将墙上的《大队长维修手册》拽了下来,拉过小凳子坐在老纪身边的时候,将册子递给了老纪,“左右没事,先把它写了。”

    好家伙!老板这真是“护犊子”,见不得兄弟被说一点儿。

    老纪默默的拿过《大队长维修手册》,将上面别着的钢笔取下来,边抽烟边写。

    “好,我换一个。”姚金斧琢磨了一下又说:“刘奶奶找牛奶奶买牛奶,牛奶奶给刘奶奶拿牛奶,刘奶奶说牛奶奶的牛奶不如柳奶奶的牛奶,牛奶奶说柳奶奶的牛奶会流奶,所以不是真正的好牛奶。”

    “这个咋样?”姚金斧看向众人,眼睛里亮亮的。

    于大为此时都有些想不明白,啥时候斧子还有这么一手了,看来当年上技校的时候,平日里没少学人家绕口令啊。

    “还,行吧,至少比上一个好说多了。”于大为扭头看向小阿贵,“你来一句?”

    随后的日子里,小阿贵跟着姚金斧苦练绕口令,再往后的日子里小阿贵估计做梦也不会想到,人生的第二大阴影竟然是说绕口令!甚至做梦都在说绕口令!

    这也导致未来他哪怕话说的很溜,但再也不想开口说话了。

    晚上的时候,几个人去了傻大盘,镇子里只有这家有几个包间,于大为选了一个六人座的小包间,点了几道家常菜。

    但锅包肉,地三鲜,糖醋排骨这些都是必点的,小孩子都爱吃这个。

    于大为之前从老屯回来,特意将大大爷的锡酒葫芦拿了过来,几个人分了一点点,但喝起来比饭店里卖的那些个散白过瘾。

    吃饱喝足了以后便是回去睡觉去了。

    只是于大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倒不是因为还在对今天的意外事故耿耿于怀,而是对小阿贵的未来,于大为有点不知所措。

    这孩子如今就等于是自己半个儿子,毕竟是自己花了大力气领养的他,送人也不是不行,只是小阿贵自己实在有些不太愿意,而他也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

    但跟他修车,修一辈子的车,有啥意思吗?

    孩子年纪小不知道世界的精彩,但他知道的呀。

    未来的时候,会有智能手机,能打电话,能付钱,再也不需要怀揣着现金,生怕哪个不长眼的小偷摸了去。

    还有高铁,比如今的绿皮火车不知快了多少倍,到他晚年的时候,呼市跟大儿子所在的城市终于通了高铁,自己坐高铁去一趟,最多六个半小时。

    这要是动车或者是绿皮火车,少说也得十几个小时的车程,人都快在铁箱子里晃悠麻了。

    还有很多很多,什么AI主导的智能家用机器人,什么什么系统(名字于大为忘了)控制的自动驾驶的汽车,还有各种各样的无人机。

    眼花缭乱的科技世界,他于大为实现不想小阿贵跟自己上辈子一样,只是看到这些科技的过客,一点也没有参与感。

    甚至小学生都已经普及的编程,他看的都是一个头两个大。

    完全不会。

    所以当初段大哥让他家孩子段小武跟他学开挖掘机,于大为是拒绝的,能学习会学习才是王道,念书学习才是通往美好世界的阶梯。

    他于大为赚再多的钱也明白一个道理,书本里书本外的东西都要学,不学就会被淘汰。

    所以,他才不希望这些个孩子像自己一样,早早地就被淘汰掉了,然后付出比念书十倍还多的痛苦,去一点点自己钻研学习,甚至多数时候还总是出现岔子,毕竟没人指点。

    “唉。”于大为坐在小屋门外的台阶上,身上除了穿着厚厚的棉袄棉裤,戴着一顶狗皮帽子,外面还套着一件军大衣。

    此时此刻,太阳还没有从东边升起,但天边的鱼肚白已经开始若隐若现了,房屋之间的连接处,偶尔能看到地平线露出来的一点点金色。

    他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坐在门口的第一件事便是低着脑袋长叹一口气。

    小阿贵还有个毛病,太喜欢去透力干活了。

    这种事情做不得,就好像你不行了,就去药店找那些个西药,却发现越吃越不行。

    这就是“透”的一种表现,你虽然某一刻勇猛了,但那其实就是在透支身体。

    干力气活也是如此。

    为什么当年流传出来的新闻,说一位母亲为了救出压在车下的孩子,竟然把一辆轿车给搬开了。

    这都是“透力”的一种表现。

    于大为一方面不想让孩子前路只有修车,更不想他修车的时候经常透支自己的身体。

    至于送别人家去,既然小阿贵拒绝,他也无所谓,自己如今这点家底儿,养个小孩子还是没啥难度的。

    “师父……”小阿贵掀开门帘子,穿着厚厚的棉袄,从屋子里走出来。

    棉袄是前段时间师娘回屯子新做的,大小刚好合身,比之前师父给的那件还暖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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