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 > 言情小说 > 重回1982职工大院 > 第470章 代言人

秋火明在公司,不知不觉就忙到了夜深人静,这些天带家里人逛京城,确实落下来许多公事。
他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夜里11点半了,熬夜加班这种事情,在过去,他也常干。
伸了个懒腰,他走出了公司大门。
门口的保安打着哈欠跟他道了别……
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名气渐渐响了,但是深夜依旧是寂静的,跟白天判若两条街。
每天往来订货的商户络绎不绝,此刻也都销声匿迹了。
地上有散落的破损的外包装,纸屑、断掉的绳子……
夜晚的风依旧带着暑气,吹动杂物的同时,并没有让温度下降……
秋火明拍死了两只蚊子,快步往家走。
陈素娘买了后天的火车票,今天加了班,明天好好陪她们一下,还有秋红霜的事情,毕业分配的方向先敲定……
这接下来还得托人,好在秋火明这段时间在京城,也结识了不少人脉。
一个年纪轻轻的博士,一个国际大奖的得主,一家风头正劲的公司老总,一切一切的头衔,都让秋火明在京城新贵的人际圈里,如鱼得水。
秋火明自己知道,除了自己的那些发小跟家人外,成年人的世界,只有利益才是永远的朋友。
现在对你好的人,很有可能,背后一枪……
他不打算考验人性,人性也经不起考验。
回到家,客厅里空无一人,周围很安静,小宝跟陈素娘她们挤一间,大概早早就睡了。
打开卧室门,台灯亮着,赵嘉敏躺在床上,一本书盖在她的脸上,看来是等待的过程中,睡了过去。
秋火明蹑手蹑脚地拿好洗换衣服。
等洗好澡出来,陈素娘竟然起来了,厨房间隐约传来了饭菜的香气。
片刻功夫,陈素娘端着热好的饭菜走了出来。
她压低声音道:“晚饭没吃吧,吃了饭再睡。”
风扇打开了,风呼呼地吹着,秋火明隐约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读书的时候。
“谢谢妈。”
陈素娘笑了笑,去洗手间,把他换下的脏衣服随手搓洗了起来。
夏天洗换的衣服少,陈素娘干脆省电,直接手搓。
吃好饭,衣服也洗好了,挂在走道上,“浠沥沥”地滴着水。
秋火明刚要把碗筷拿进厨房,就被陈素娘拦下,“我来洗,你漱个口,先去睡觉……”
厨房间的水声“哗啦啦”。
陈素娘还把儿子当孩子看待,秋火明却不想反驳,这是她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后天她就离开了,心里对儿子有歉意,让她多做一些事,她这心里,反而更踏实。
她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太多大道理,吃饱了,穿暖了,看着儿子的小家越过越红火,夫妻恩爱,比啥孝敬都强。
秋火明心知肚明,陪着她洗好碗,在厨房间,小声地说了几句话,等一切都做好了,这才回来,合上了房门。
熄了灯,上了床,小心地拿掉盖在赵嘉敏脸上的书,她翻了个身,揽住了秋火明的胳膊,嘴里嘀咕了一句,“回来了……”不等秋火明回答,她继续沉沉睡去……
后天一早,秋火明就带着陈素娘一行人,开车去爬长城,这时候的长城还没那么人山人海,加上今天是工作日,到了八达岭长城脚下,零星几个人。
显得旁边的长城更加的巍峨壮观。
停好车,秋火明指着不远处的长城说道:“都说"不到长城非好汉",今天爬一下长城,让你们个个都当一次好汉。”
陈素娘今天为了爬长城,特意穿上了赵嘉敏给她买的运动服跟新运动鞋,她很喜欢这双运动鞋,不滑脚,走路不累,唯一的缺点就是,大夏天的穿,稍微有点热。
头发是在小区大门口的理发店剪的,赵嘉敏让师傅给她烫了一下,这么一到饬,陈素娘看上去像是年轻了好几岁。
秋红霜给她拍了好几张照片,隔天就冲洗了出来。
她选了一张,放在钱包里,爱不释手。
小宝穿着一身的短打衣服,脚上的运动鞋也是赵嘉敏送的。
秋红霜的鞋子依旧是红色的,红色的短袖t恤,还好裤子是白色的,没有祖国江山一片红。
一头被野风吹乱的短发,十足的假小子形象。
陈素娘看了一眼售票窗口的门票价格,“哎哟,乖乖,京城咋啥地方都要收钱,咱要么就看看算了……”
一旁有闲人插嘴了,“嘿,想省钱还不容易,我带你去爬野长城啊,那里啥钱都不收……”
野长城秋火明早年间就爬过,危险不说,人迹罕见,自己这群人,老的老小的小,还是别凑这个热闹了。
“谢了,哥们。”秋火明回掉那位闲人的提议。
径直将门票给付了。
(这还是塑料门票,之前还有版画门票,品种很多,90年代以后就只有摄影版本了。)
二元一位,学生票半价,但是秋红霜跟小宝都没带学生证,通融了一下,给小宝单独买了一张学生票。
给小宝乐得,“舅舅,我是不是给你省钱了……”
秋火明摸摸他的脑袋,“对,有出息了……”
一旁的秋红霜笑得拉着陈素娘,走不动路。
爬到了烽火台,几个人找了个背阴的地方,靠着边坐下,开始休整。
秋火明从背包里把吃的、喝的都取了出来。
地上铺着几张报纸,满当当的放满了。
小宝简直乐不思蜀,这里大多数都是他爱吃的,秋火明还买了炸鸡腿,一人一个,天热,冷了味道差一点,依旧好吃。
她们几个吃的开心,几个路过的游客,艳羡不已。
秋红霜拍了好些照片回来后,席地而坐,拿起面包,一边撕着一边送进嘴里,“哥,你这面包咋比我在省城吃的好吃啊……”
“因为你饿了……”小宝仰起头笑道:“小姨,我饿的时候,白米饭都觉得好吃。”
“有道理啊。”秋火明称赞道:“小宝越来越会观察生活了。”
小宝骄傲地撸了一下他凌乱的刘海,“我以后也要写剧本,写出来给小姨拍戏。”
“舅舅,我跟你说哦,那天你只提了胖子舅舅,没有提小姨,小姨回去后不开心了……”
“我呸,我没有,你别瞎说……”秋红霜一连三否定。
秋火明看向秋红霜,还没等他解释。
秋红霜自个儿就说了:“哥,丁宇哥挺不容易的,当然要就着他,我还小呢,再说了,那位导演伯伯也说了,要我再锻炼锻炼……我就是好奇加上一点点喜欢,还没到热爱的地步……”
“你别听小宝瞎说,我没有不开心。”
小宝疑惑的炫了一口鸡腿,“我咋看到你眼睛都红了呢……”
“卧槽,就这事啊,洗发水弄眼睛了……”
“哎,哥,这洗发水味道可好闻了,哪儿买的?”
秋火明笑道:“友谊商店,你要的话,今天早点回去,带你去逛逛……”
“又要费钱了,不要不要,我就随口问问。”
“这就对了,好日子各有各的好,哪能都占尽了,咱们的日子已经比起老早,好太多了,有时候啊……”
陈素娘感慨道:“就像是一场梦似的,眼下的一切,好的有些不真实……”
秋红霜歪着头靠在她的身上,“妈,等我以后赚钱了,也带你去旅游,就跟哥一样,咱们逛吃逛喝……”
“现在的好,只是一点点好,以后会越来越好。”
秋红霜的嘴角微扬,她看向了秋火明,“哥,我其实……”
秋火明看着她,等着她的下一句话。
她却沉默了。
“哎,这都不像你了,平时不是一向敢说敢做嘛!”
长城上的风从岔口处吹过来,报纸被掀开一角,小宝赶紧贴身上去护住。
秋红霜的声音响起来了,“哥,我想跟你学做生意。”
话音一落,秋火明不惊反喜。
“怎么突然有这个念头?”
秋红霜手上无意识地继续撕着面包,一点点送进嘴里,她思忖片刻后开始说道:“小时候家里穷,我给同学做作业,换课外书看,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交换是商业的雏形……”
“后来,哥你写小说,给我跟姐姐添加零花钱……”
“这事我怎么不知道?”陈素娘突然插了一句话。
“我是说,给你们零花钱的事情!”
秋火明笑道:“也不是啥大事,小姑娘家的,有时候想买些东西,不好意思开口,给了钱,自个儿买去……”
陈素娘的眼角红了,伸手摸了摸秋红霜的头,“你们姐妹几个,我是疏忽了……”
秋红霜摇摇头,“妈,你已经够好了……我以后会孝顺你跟爸的……”
一旁的小宝突然抹了一把眼泪,声音有些哽咽,“小姨的小时候真可怜,我有零花钱,以后都给你,你不要给人做作业了……”
众人面面相觑,秋红霜直起腰,把小宝揽住,“小姨不苦,小宝的钱自个儿花……”
小宝擦好眼泪,把吃剩的鸡腿递给秋红霜,“小姨,鸡腿好吃,你来一口……”
秋红霜嫌弃地看着上面的口水,实在无法咬下去,“我吃了面包了,不饿。”
接着她扭头看向秋火明,“那些零花钱,我都存起来了……”
“你以前集邮,我也学了一下,我现在已经有三本集邮册了,十二生肖有九张了,还有好多以前的老邮票,各个地方搜刮来的……”
“写小说,我没这天分,但是买卖邮票这里我还真赚了一些小钱。”
“城隍庙那边,一到周日,就有个小集市,我每个周日都会去,一开始是观察为主,后来就自个儿上手了。”
秋火明诧异道:“厉害啊,小妹。”
陈素娘有些担忧道:“红霜,你可别被人骗了。”
秋红霜笑道:“放心放心,我也算是半个行家,洗过的票跟原版的新票,我一看就知道,骗我的人,怕是还没出世……”
秋火明喝了口水,压了压惊讶。
“小妹,你要是喜欢经商,这回毕业了,就来京城吧,先跟着我四处转转,回头,我还真有个地方要你去……”
这里毕竟是户外,说话不保险,秋火明提议完之后,也不往下深说。
“好啊,那可就说好了,我不想去电视台,拍戏的话,演个女二、女三都行,让我过过瘾,趁着年轻,我要多点尝试。”
“如果,演不了,也没关系,只要丁宇哥能进剧组就行……”秋红霜笑着说道。
小宝啃完了鸡腿,听秋火明的话,把吃剩的垃圾,装进了纸袋里,扔进了身后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回来后一脸期待地看着秋红霜,“小姨,你的鸡腿可以吃起来了。”
陈素娘见他急迫,还以为他还想吃,当即将自己的那份鸡腿拿在手上,“小宝,奶奶吃了花卷了,这个给你。”
小宝摇摇头,“小宝再吃块面包就饱了,我就是想替你们去扔垃圾……”
有游客经过,闻言笑道:“这孩子教的可真好,知道不随地扔垃圾……”
小宝的头抬的更高了,“我可是少先队员。”
他的一副少先队员,我为天下先的姿态,让秋火明哭笑不得,“你等着,我现在就啃鸡腿……”
一顿野餐吃完,众人这才收拾好地面,站了起来。
陈素娘看着巍峨雄壮的长城感慨万分,“当年孟姜女哭倒长城,实在是太厉害了,我推都推不倒啊……”
“妈,那是戏文,可不当真的。”秋红霜笑道。
“可不是假的,窦娥冤里还有六月飞霜呢!”陈素娘向来喜欢听戏,贡献给县里文化剧团无数张门票,当然这门票很多是单位发的……
要是真的要她买,她就舍不得了,有这几角钱,还不如贴补家里,买多一点肉……
秋火明点点头,“这个世界无奇不有,没看过,未必是不存在……”
“哥,你都读到博士了,还这么相信迷信啊……”
“这是一种文化寄托,算不得迷信。”
秋火明伸手摸了摸秋红霜的乱发,“有时候啊,做人要天真一点,慢一点长大……”
秋红霜若有所思,还没等她想明白。
秋火明继续说道:“不过,女孩子理性一点,挺好的,以后可千万别恋爱脑啊。”
秋红霜今了想要经商,秋火明的心里是高兴的,他一直想要找个代言人,自己身在局中,很多事情都不能自己出面。
金绰埔他是信得过的,但是当钱财达到了一个基数之后呢?金绰埔也有家人,他没有意见,不代表别人也没有。
秋火明投资的另外几个产业,一直放任自流,时间久了,也会逐渐失去掌控。
他需要一个绝对信得过的代言人。
他瞥了一眼秋红霜,小妹他是从小看到大,若说信任,非她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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