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看到老丈人和丈母娘拿到钱后,笑呵呵的那是相当高兴,也是,谁拿着属于自己的钱不高兴?
王安没有回答,而是又掏出120块钱扔在了炕上,并说道:“这是那些野猪肉和跳猫子卖的钱,一共卖了245,分你120。”
这120块钱,木雪离一点没犹豫就收了起来,嘴里还笑呵呵的说道:“那几只野猪和那些跳猫子还真没少卖。”
说完这话,木雪离好像感觉这钱就这么直接收起来了,似乎显得有点不太懂事,便拿出两张大团结,笑呵呵的对王安说道:“那个,姐夫,你的辛苦费。”
木雪离的神操作,着实让王安愣了一下,而且木雪离把“辛苦”这两个字说的很快,所以听着就非常像是“小费”两个字。
当然,这时候东北地区,还没有人说“小费”这两个字。
但是,这却让王安想到了前世进篱笆子前,在南方那边的大酒店,不管干啥,都要给的“小费”!
不给小费就不给你干活,只是人家挣的就是那份钱,没毛病!
而木雪离这纯属于装逼,态度就有问题,有点分不清大小王的感觉!
再说刚才说那仨青狗时,小舅子就嘚瑟的很,也该修理一下了。
紧接着,王安也没管老丈人和丈母娘就在跟前儿,直接笑道:“哎呀,长本事了,伱都敢跟我玩儿这个了?你是不是欠踢?”
说着话,没等木雪离反应过来,王安就掐住了木雪离的后脖子,把木雪离从炕沿摁着坐在了地下,然后就是大脚丫子乱舞,只听“乒乓”一顿乱响,木雪离正经是挨了一顿好踢。
可能木雪离说完话,就认识到自己的话有问题,所以连连求饶:“姐夫,姐夫我错了,姐夫别踢了.”
木华两口子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幕,好像大儿子挨他姐夫踢,是正经挺好的一件事儿一般。
只有木雪婷不知如何是好,眨巴着大眼睛看着这一幕。
小孩子是只分亲疏不分对错的,所以得出结论,在木雪婷的心里,姐夫和大哥的亲疏程度是一样的,算是一个级别的。
王安踢完木雪离,转身坐在炕上继续哄小姨子,木雪离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脚印子,也不在意,讪讪一笑,也坐回炕沿边。
又唠了一会儿嗑,王安便告辞离去,木华两口子自然极力挽留这个给家里带来巨大变化的姑爷儿,只是王安随便找个理由便走了。
其实王安惦记的,是家里那一锅黑瞎子掌!这可是自己亲手炖的,吃不上得多难受?
又是一路飞驰,几分钟就到家了。
晚饭的时候,王安终于吃黑瞎子掌吃饱了。
熊瞎子掌这玩意儿,虽然名气很大,从古代就被奉为是美食,好像中原十大美食之一就有熊瞎子掌。
但是像这种,除了有数的那几样调料,其它什么调料都没有的情况下,就是用大铁锅炖,炖的烂糊了,只要入嘴就会发现,那叫一个相当好吃啊!
所有说熊瞎子掌不好吃的人,那一定是没吃过,因为从古至今,华夏经历过多少朝代?
而不管哪个朝代的人,为啥都说这玩意儿好吃?
而且这玩意儿在集市上,那也是非常的好卖,起码王大柱每次进县城卖肉,熊瞎子掌都没剩下过。
听王大柱讲,在王大柱把熊瞎子掌卖光后,还会有很多人问:你这儿卖熊瞎子肉,怎么没有熊瞎子掌?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难道那些说熊瞎子掌好吃的人,他们的嘴都是有毛病吗?
反正不管咋说,王安一家人都挺爱吃这玩意儿的,没有一个人说不好吃,就连王晓丽都说:“大锅,这玩意儿比羊肉好呲,你以后还是多匝这玩意儿吧!”
“嗯呢,晓丽说抓啥,大锅以后就抓啥!”王安笑呵呵的逗着王晓丽说道。
“哼,大锅你又学我说话。”王晓丽不满的说道。
“哈哈哈”一家人全部大笑起来。
夜里,木雪晴非常的主动,这让跑了一天的王安颇为享受。
王安枕着枕头躺在那,看着眼前的大白馒头是那么的好看,特别的想吃上一口,可惜就是吃不到!
这么好吃的馒头,却只能拿着不能吃,要知道这种感觉,对于一个饥肠难耐的人来说,是多么的痛苦,这种折磨人的滋味,简直比上刑还难受!
王安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哎!馒头与熊瞎子掌不可兼得啊!”
“你说啥?”正在忙着的木雪晴疑惑的问道。
“啊奥!没说啥,就是感慨一番。”王安发出了一声似乎很舒服的声音,然后说道。
“什么熊瞎子掌?啥馒头不可得了?”木雪晴加重坐下来的力道,狠狠的问道。
“哎呀,没啥,你快忙你的。”王安着急的说道。
这娘们儿现在会使劲儿了,功力见长!
过了一会儿,王安感觉魂儿要飞了。
而木雪晴的魂儿似乎已经飞了。
好吧!咱们同归于尽吧!
清醒过来的王安,突然感觉“同归于尽”这个词儿,好像是用差地方了,没文凭确实不行。
不过也无所谓,快乐的目的达到了就行呗!
看了看趴在自己身上的木雪晴,好像已经晕过去了一样。
这娘们儿,就知道逞能,把自己先鼓捣晕了,这一天天的!
人这个东西,还是得学会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才行!
主动权,一定要抓在自己手里,两手都要抓,两手还都得灵活。
只有这样,财富之门,才会向你打开,还是四敞大开。
又是一番劳碌,再一次的把木雪晴鼓捣瘫了。
终于,王安也累了,感觉自己做神仙了!
摸索着从兜里掏出烟点上一根,“嘶噗.”!
嗯,没错,要的就是这个感觉!
饭后一根烟,飘飘就成仙,
事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嗯,没毛病!
一根烟过后,王安搂着光溜溜的木雪晴,不知不觉的就进入了梦乡。
——
早上起来,又是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吃过早饭,检查好进山的装备,想了想,壶里的酒没有了,便又灌了一壶酒扔在爬犁上。
酒这玩意儿,是东北人的最爱,可能说东北有点狭窄了,应该说是整个北方人的最爱,这可能是因为气候温度的原因。
王安可是知道,南方的广大人民相对于酒来说,爱好的是茶。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
这句话具体是啥意思,王安这初中没毕业的文凭属实没整懂,但王安就觉得这话说的很有道理。
反正王安不管是酒还是茶,都非常的喜爱!
就是茶票这东西属实难搞,重生这么久了,一口茶水都没喝上!
艹,真特么郁闷!
王安之所以赶山带酒,是因为对于赶山人来说,酒绝对是正儿八经的重要东西!
山里很多地方的气温,要比屯子里冷很多,那种被冻僵的感觉,是相当的难受。
但是不管多冷,一口白酒下肚,瞬间全身都是热乎的,这一点,对赶山人来说,酒不亚于是救命的东西。
一切准备就绪,跟家里人打声招呼,王安便赶着爬犁来到二大爷家。
由于没跟王利说要今天进山,所以王利早上就没早早过来。
今天王安是打算把另一波青羊打了,这样不但皮毛会多一点,最主要的是时间长了,那些青羊就没法掐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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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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