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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被重生女配害死的女知青(9)  
第211章  被重生女配害死的女知青(9)
颜书这次下乡的地方,是平山公社赵家河大队。
她下火车的时候还是早上,摇摇晃晃又坐了几个小时的卡车,等到平山公社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刚上车的时候,众人还很兴奋,被晃了几个小时,一个个都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颜书记得,女主和她是同一批下乡的知青,这个时间点,对方应该也在这里才对。
颜书还没有找到女主,就看到了一个很眼熟的人。
赵家河大队的大队长,也就是这次过来接他们回村的人。
颜书眼睛一亮,扛着脚边的两个包裹,就快步朝着对方走了过去。
恰好这时,赵大队长也拿着名单喊起了名字:
“王茂生,宁志远,林娇娇,苏然,颜锦书,到赵家河大队插队的知青,都到我这边来。”
赵大队长刚喊完,抬头就看到两个大包裹,长着两条细腿,噔噔的就朝着自己冲了过来。
“同志你好,我是颜锦书。”
赵大队长吓得后退了两步,就听到大包裹说话了,还是清脆的女声。
颜书将扛着的包裹扔下,一看到大队长就热情的说道:
“你就是我们赵家河大队的大队长吧,一看到你我就觉得亲切,大队长你好,我是颜锦书,你别看我长得瘦,我的力气可大了。”
她噼里啪啦的说完,不等大队长说话,又从兜里掏出两个鸡蛋,塞了一个到大队长的手里,不等大队长拒绝又快速说道:
“大队长,你们在这里等了我们很久了吧,我就只剩两个鸡蛋了,大队长你也别嫌弃,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吃一个鸡蛋垫垫肚子。”
“对了,大队长,从公社到我们大队,还要走多久啊?”
赵德川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自来熟的人,被她一口一个大队长,一口一个我们村,都快将她当成村里的人了。
他下意识回了一句:“至少还要走两个多小时。”
颜书一边剥鸡蛋,一边感慨道:
“有点远了,那等我们回到村里,天肯定已经黑了,估计家里的晚饭也赶不上了,叔,你还不饿吗?你也赶紧吃啊。”
赵德川中午就啃了一个杂粮馍馍,这会确实有些饿了。
他被颜书催促着,晕晕乎乎的就将手里的鸡蛋给吃了。
等他吃完才反应过来,哎呦,他怎么糊里糊涂就将对方的鸡蛋给吃了?
“叔,我们这次回村坐什么车?”
颜书觉得她和队长大叔,已经有了一起吃鸡蛋的情谊,关系应该更近一步了。
她第一眼,看到大队长的时候,就觉得这人和她的远房表叔很像。
喊大队长多生分啊!
“坐拖拉机回去。”
赵德川才吃了她一个鸡蛋,也不好再板着脸了,看向不远处的拖拉机喊了一嗓子:“大胜,过来帮着颜知青将行李搬过去。”
“不用不用,我自己就能行。”
颜书说着,弯腰就将地上的两个包裹举了起来,噔噔噔,就朝着拖拉机的方向,冲了过去。
赵大胜已经从拖拉机上跳了下来,看到两个大包裹跑过来,就伸手想要接。
结果,包裹太重,他没有接住不说,一个踉跄差点没有闪到自己的腰。
他看到颜书轻轻松松,就将两个大包裹举过头扔到了拖拉机上,惊得眼睛都瞪大了。
他朝着颜书竖起了大拇指:“颜知青,你可真厉害,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像比你力气更大的女同志。”
赵大胜看到颜书的目光很是羡慕,他要是有这么大的力气就好了。
颜书笑呵呵的恭维道:“大胜哥,你也很厉害,你可是我们村的拖拉机手,我只能干点力气活,你就不一样了,你吃得可是技术饭。”
“也就一般般了。”
赵大胜哈哈笑了两声,这位颜知青可真会说话,不像其他知青,和他们村里的人说话,都是一脸的傲气。
颜书和他也就聊了几句,另外四名知青就找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人是苏然,她行走如风,左右两只手各提了两个包裹,速度却比后面的三个人都要快。
这是女主,从末世过来的狠人。
书中写到,她在末世生活了十年,带着自己的异能小队,不仅建立了基地,还庇护了很多普通人。
可惜,最后却死在了自己的亲妹妹和未婚夫的手里。
走在第二的人是宁志远,他的手里只提了一个不大的包裹,身上穿着的衣服还打了好几个补丁。
这是男主,家里条件不好,他是主动下乡的,因为他三哥结婚之后,家里已经没有他落脚的地方了。
走在第三的人林娇娇,身上背着一个小包,脚上还穿着一双小皮鞋,手上啥也没有提。
走几步跺一下脚,也不知道她是觉得灰尘太多,还是觉得土路不平。
她一直跺脚,是想要凭借一己之力,将脚下的路踩平?还是咋地?
她看向周围的目光,都带着嫌弃,给人的感觉就是矫情。
这是一周目的女配,第二周目的时候重生了。
现在这个时间点,她应该还没有重生,她是追着未婚夫主动下乡的。
一周目的时候,她的未婚夫喜欢上了女主,她因为嫉妒就买通了村里的二流子,想要毁了女主。
结果女主技高一筹,反手将她送到了二流子的床上。
她出手了好几次都吃了大亏,最后,就迁怒到了女主的身边人身上。
原主就是被她和她的舔狗害死的。
二周目的时候,她也不知道受到了什么刺激,重生回来,就抛弃了她的未婚夫,开始追着男主跑。
可惜,男主不喜欢她这种矫情的作精,每次看到她都躲得远远的,可能是同命相怜,对于原主这个小可怜,倒是经常出手帮忙。
也不知道是出于嫉妒,还是觉得原主挡了她的路,她又伙同她的舔狗,将原主害死了。
走在她后面的人是王茂森,他和林娇娇相反,手上背上就连脖子上,都挂满了包裹。
不用猜了,这人就是林娇娇的舔狗。
明知道林娇娇有未婚夫,还天天跟着林娇娇的后面献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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