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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势均力敌的难题

        午后的太阳格外耐心地照着他们。陈醒的影子,和克丽丝的影子,都不约而同地投在了院子里一堵墙上,比之前亲近了许多。

        陈醒将双手轻轻地捏成拳头。他在心里早已挣扎了一轮又一轮,依然没能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好几回,他差点就要把行远不辞而别的事和盘托出。一念之间,望着她灵动的眼睛,却瞬间动摇了。他的拳头飞快松开,藏进了双侧的裤兜里。

        可是,沉默的时间一点点变长。躁动不安中,顾虑就像啤酒杯边上不断浮上去的白泡沫,越聚越多。多到他心里发虚。

        真相终究是要讲的。但最好不要是现在。他怕爱笑爱唱的克丽丝当场伤心落泪,更怕她进一步明白真相后再也不搭理自己。

        一只羽毛很蓬松的鸟儿,扑腾着翅膀从屋后飞来。它像小沙包一样落在旁边的枣树上,懒懒地晒太阳。

        一根发亮的灰蓝色长尾羽毛,不偏不移,随风掉在克丽丝的脚边。

        她弯腰拾起来,拿在手里看得出神。

        树上的鸟儿见自己的羽毛被美女捡去了,竟然放开嗓子唱歌,声音谈不上婉转,倒也不难听。

        “陈先生,你读书多,快告诉我,这是什么鸟?”

        一只过路的鸟儿化解了他的尴尬。这是陈醒万万没想到的。

        “灰喜鹊,”他很有把握地说,“我住的村里,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有这种鸟。”

        “它的样子真可爱。鼓起肚子的时候像个毛线球。”

        克丽丝说着说着就笑了。目光里流露出天真。正当她在琢磨怎么利用这根羽毛,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好听的声音在唤自己的名字:

        “亲爱的克丽丝!你总算是回来了,我一定要见了你才走!”

        “小林!顾先生!看到你们在一起,我就特别高兴!”

        林觅微笑着从厨房的那个方向跑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圆圆的东西。启澜则背着手,慢慢地跟在女朋友的身后。

        少女用纤细的手指撕下一块热好的饼,递到了好姐妹的嘴边。

        “尝尝,保证你喜欢吃!我们都吃过了。”

        克丽丝是第一次尝到淳朴的山里味道。小巧的鼻子用力吸了吸,白白的牙齿把饼嚼碎,很快就竖起大拇指来。

        “哇,真的非常好吃!”

        林觅凑过来,把饼一块块地喂给她,她吃得津津有味。若不是手里拿着羽毛,洋妞儿就要自己动手来抓饼吃了。

        陈醒看克丽丝在关键时候能给喜鹊和饼子转移了注意力,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砰”地落地。他猜到林觅也不急着要把实情告诉她。呼吸都轻松了许多。

        不料,顾启澜走上前,俊逸的脸上带着一种颇有把握的笑容。陈醒还没反应过来他葫芦里卖的啥药,肩膀上就被轻轻地拍了两下。

        “陈兄,今天下午和夜晚,你留院子里照顾克丽丝。我们要出去办事了。”

        启澜是一片好心。他和林觅在厨房都把二位的晚餐和零食、茶水都顺手准备好了。要吃要喝只须伸手拿来。

        若不是朱行远的离开像一道无形的墙横在中间,陈醒和克丽丝至少可以以朋友的身份一起度过这个愉快的夜晚。

        陈醒不管启澜的本意如何,心中自然觉得不甚妥当:这不就是把他活活地置于一个非说实话不可的尴尬境地吗?

        他的声音低低的,夹了满满的无奈和求生欲:“小澜,你和林小姐去哪,带上我吧。我可以给你们站岗放哨.”

        陈醒盼着能给个痛快的话,却不知自己也在给好朋友出了一道势均力敌的难题。

        启澜也犯了难。他和林觅不是去游玩,而是要去医馆求白老先生补个药方子。去了两次,老先生的态度还行,但他的长孙白术都没给过好脸色。

        这个人生怕来客盯上家里的珍贵医书和药材,防范心极重。每次启澜来,对方不是拿剑就是比武。再带上一个同伴,恐怕是连门都不让进了。

        少年们想得复杂的事,在女孩子看来,就简单多了。她们不会把危险想在前头,只愿意看事情最乐观的一面。

        林觅拉起克丽丝的手,高高兴兴地凑过来:“陈兄,我们当然结伴一起去呀,四个人正好。”

        她的一番话挺在理。启澜马上让步了:

        “好,陈兄,我们马上要出发了。去之前我和你说过的医馆。”

        节骨眼上,总算得解了围。他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如释重负地说:“没问题。收拾东西,走喽!”

        两个少年每人拿一个小包,装着可能用得上的物品。他们走在前头,低声讨论去医馆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

        少女们如同春日枝头嬉闹的雀儿,活泼地相互打闹。她们好些日子没见面,聊起以前去过的印度人开的黄油面包店,又想念那个口味了。

        林觅依然穿着掩护身份的男学生服装。她的辫子藏在帽子底下。乍看去,还像个俊秀的男孩。克丽丝没有换高跟鞋。跳舞跳久了,走得有些累。林觅就拉着她一起慢慢走。

        虽说和启澜并肩走路,陈醒不时地用眼角的余光来看看克丽丝。见她的步子不太稳,就提议喊辆马车。

        下午的路上行人多,马车也多,不过都载了客人。他在路边自告奋勇地拦了好几次,人家赶车的还不肯停。

        启澜见马车没戏,手心一摊:“小姐们,我们注定得走路了。”随后,侧过头去,悄声对陈醒说了几句,说得他连连点头。

        陈醒面带微笑地跑进了路边一家鞋店。不一会儿,他就拎着一双做工上好的绣花鞋出来。这鞋的鞋底厚,缎面,里头也舒适。是请店里伙计好好选的。

        “克丽丝小姐,这个,你拿着,脚疼的时候换着穿。”

        洋妞儿的目光里充满了感动。她接过鞋换上,连声说着“谢谢”。脚上的高跟鞋在舞厅跳舞还行,走原路确实有些不太实用。

        她心里还是挺惊讶的,这双鞋的大小合适,花色也是她喜欢的。只是她还来不及把脱下的高跟鞋收好,就被送鞋的这位年轻人抢先放进了包里。

        林觅忍住笑,“陈兄你真的很聪明嘛。”他心里自然是得意,嘴上却谦虚着:“哪里哪里,不及林小姐。你的办法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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