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
酒吧。秦欢瑾把玩着手中的酒杯,缓缓的饮入腹中,随着音乐的舞动,感受着带来那些男人的欢呼声带来的刺激感。
她忽然想起自己跟莫时凌已经交换过手机号码,随后拨打了莫时凌的电话。
“喂。”莫时凌接听了电,传来了清冷的声音。
“是我,秦欢瑾。我们出来见一面吧。”秦欢瑾主动邀约莫时凌,用着甜甜的声音开口试图对其产生兴趣。
然而,这对于莫时凌来说,毫无半点作用。
“没空。”莫时凌没有心思来赴这种无聊的约,两个字冷冷的打发了回去。
“哎……”秦欢瑾话还没有说完,忽然间对方传来了嘟嘟挂掉电话的声音。
靠!这混小子竟然敢挂自己电话!秦欢瑾从小受万众追捧,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敢挂她的电话。
秦欢瑾感觉到自己的心受到了一万点暴击,面对她这么一个大美人,莫时凌竟然不为之所动?
看来这个莫时凌比她想象之中的难搞啊!
她勾起一个冷冷的笑容,笑容带着几分邪魅之感,看来,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呢!
不愧为莫家二少爷莫时凌,这个男人如同传闻之中的一样,帅气之中带着一点浪荡不羁,…果然有点意思呢!
他不答应,以为这样她就没有办法了么?秦欢瑾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人。沈银。
沈银时莫时凌的好友之意,沈银在的地方,莫时凌一定会在。
沈银正在与兄弟蹦迪,受到了秦欢瑾的邀约,想跟他还有莫时凌做一个朋友,请他们吃饭。
这可是美女的邀约啊!沈银顿时间心花怒放,他怎么舍得答应美女的要求呢?当即就答应下来。
yes!沈银感觉到自己跟秦欢瑾的关心跟进了一步,当即拍手叫好。
随后,沈银去找了莫时凌,越他在老地方见面。
莫时凌不知道他到底要搞什么名堂,但也不好拒绝兄弟的请求,于是便答应下来。
老地方。是十年前的那一条老街,这里是他跟沈银初识的地方,已经十年了,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莫时凌,看这里!”不远处沈银大老远就看到了莫时凌,兴奋的朝着他挥了挥手朝着他飞奔过去。
“嗨。”一道甜甜的声音传来打乱了莫时凌的思绪。
莫时凌看清来人当即不悦的皱了皱眉头:“她怎么也在?”
如果沈银早告诉他秦欢瑾也在的话,他是不会去的。
这家伙,竟然敢隐瞒他!莫时凌很生气,脸色都是黑的。
“她是我们的学妹,交个朋友嘛!”
沈银心虚了,不敢抬起头看莫时凌的眼睛,莫时凌的目光太吓人了,不能跟莫时凌对视。
“既然有美女陪你,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你们好好逛。”莫时凌淡漠的开口道。
刚准备起身离开,就被沈银拉下来了,他一个劲的给莫时凌使眼色,用着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莫时凌,眼泪汪汪的眨了眨眼睛:“你能不能给我一点面子?你若不答应,我会很受伤的。”
明明是沈银先隐瞒他在先,为什么莫时凌有一种自己对不起沈银的感觉?
靠!这小子,简直就是戏精上身。
莫时凌最受不了他撒泼耍猴了,无奈答应下来,冷冽的开口:“仅此一次。”
“得咧,下不为例!”
沈银乐开了花,刚才还一副受了委屈的小怨妇的模样,很快不愉快的神情一扫而过。
这家伙翻脸比翻书还快!
“琳琳,这是整个J省最繁华的老街了,我们从小在这里长大,我带你去逛逛!”
沈银兴奋的拉着秦欢瑾的手,有模有样的当起了导游。
“哟,这不是莫时凌嘛,你小子都长这么大了!”隔壁卖混沌的王大婶大老远就认出了莫时凌,乐呵呵的开口道。
“王阿姨。”莫时凌绅士的跟王大婶打了招呼。
莫时凌有一些意外,想不到十年过去了,他们都模样已经有了十八般变化,王大婶竟然能够一眼认出他。
沈银一副受了伤的神情朝着王大婶诉苦,“王大婶,还有我呢,你连我都不记得了,太令我伤心了。”
“你小子不是沈银嘛,我忘记谁也不能把你忘记了呀!”
“这话我爱听。”沈银这才心满意足。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吃的就是王大婶家的混沌了,天天都会去吃,隔壁都开了好几家混沌店,我们还是喜欢吃你这一家。”
沈银依稀极其十年前的事情。
他跟莫时凌,就是在这里认识的,十年前的那一幕,他现在还记忆犹新。
他这一辈子都忘不掉,当时莫时凌的那个眼神,如今想起来仿佛就像是昨天那一般清晰。
王大婶心里面美滋滋的,笑着道:“能有你们支持啊,才是我做下去的动力。”
“老样子,来三碗混沌面,不要辣椒不要葱。”
“好勒!”王大婶乐呵的招呼他们来店里坐下,随机就去厨房准备去了。
三碗热气腾腾的混沌很快就端上来,沈银狼吞虎咽的很快就快要把混沌吃完了。
“就是这个味道!”沈银忍不住感叹一番,“十年了,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变。”
这家混沌店,十年了,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价格还是跟以前一样物美价廉,就连味道也是一模一样。
“是啊。”莫时凌看着这混沌心中很复杂。
这里没有一点变化,可是他们却变了。
沈银见到秦欢瑾迟迟不吃,忙着催促道:“快吃啊,混沌就要趁热吃,可好吃了。”
看着这周围的环境,是在街边开的一家店,这种路边摊实在是令人难以下咽。
抬头看了看莫时凌,意外的发现他竟然全部都吃完了。
想不到莫时凌这种身份高贵的人竟然会跟着沈银一起吃路边摊!
连莫时凌都吃了,她还有什么可以嫌弃的呢?秦欢瑾当即就吃下去了。
“好吃吗?”
“好吃。”秦欢瑾点了点头,想不到这馄饨看起来平平无奇,吃起来竟然这么香。
入口即化,肉质细腻。秦欢瑾忍不住吃完了。
秦欢瑾笑着开口:“想不到莫总这么有身份的大人物,也会来路边摊吃八元一碗的馄饨啊。”
她话中有话,让人看不出来到底是夸还是损。
然而莫时凌并不在乎,目光淡了下来,淡漠的开口道:“美食不分高低贵贱。”
“莫先生学识渊博,见解也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秦欢瑾开始重新审视莫时凌这个人。
这个人虽然生性清冷,但是却没有一点大少爷的架子,跟那些纨绔的富家子弟不一样。
他好似不食人间烟火一般……
不过唯一让秦欢瑾疑惑的事,像他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如同神仙一般的男人,竟然会跟沈银这种花花公子关系交好。
不管是在生活上还是在性子上,他们完全不搭边吗?
看得出来莫时凌跟沈银感情深厚,绝非一般都兄弟情谊。
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能够玩到一起,实在是太令人惊讶了。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秦欢瑾决定日后一定要将这秘密给探索出来。
吃饱喝足之后,莫时凌带着秦欢瑾逛完了这一整条街。
眼看着到了吃完饭的时间,中午刚刚吃过路边摊,晚饭自然要吃一点好的,他们倒是无所谓,总不能让秦欢瑾受了委屈跟他们一起吃路边摊。
沈银想着,特地订了五星级高档餐厅。
包间里面,酒水饮料饭菜那些,很快就上齐了。
沈银给他们倒了红酒,满满的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举起自己手中的红酒激动的开口道:“为了庆祝我们认识第一天,干杯。”
“干杯!”秦欢瑾豪爽的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沈银一口都还没有开始喝,惊讶的发现秦欢瑾已经喝完了。
“不愧是女神,喝酒都这么厉害,再来一杯!”沈银对其有一些刮目相看了,又给秦欢瑾倒了一杯。
“好,今天晚上我们不醉不归!”秦欢瑾怪异的打量了莫时凌一眼,心想着,喝多了也好,喝醉了好办事。
“莫时凌,你可不许扫兴啊,不喝就是不够朋友。”沈银怎么会允许莫时凌置身事外呢,灌着莫时凌喝下去。
莫时凌并没有喝多,整个过程只不过是喝了两杯而已。
相比沈银跟秦欢瑾,足足两瓶红酒,都被他们一人一瓶干完了。
“喝,琳琳……”沈银嘿嘿的傻笑着,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之感。
他已经喝醉了,都发起酒疯了,一直在傻笑个不停。
“干一个。”秦欢瑾醉醺醺的说着。
“女神,琳琳……”沈银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还准备再喝一杯呢,竟然就醉趴下来了。
“喂,沈银,醒醒!”莫时凌不悦的皱了一下眉头,眉头紧锁着。
沈银喝醉了睡得像是死猪一样,不到第二天早上是不会醒过来的,雷打不动的那种。
这一点,他早就已经在沈银身上领教过了。
“不会喝酒还喝那么多,这是最后一次,若是再喝酒,你就自生自灭吧!”
本来想让沈银就这样在这里睡了让他自生自灭,可是莫时凌到底还是于心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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