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顺着声音很快找到了野猪,也看到了野猪对面的男人。
黑色的大野猪大概有四五百斤的样子,身上挂了彩。
对面的男人有一米八五左右,身材偏瘦,寸头,脸庞轮廓棱角分明,眉毛浓密,鼻梁高挺,眼眸乌黑深邃,薄唇轻抿着,这样的长相该是一个俊美少年才对,然而他的脸上一道疤痕从左眼眼睑下划拉到右边脸庞,生生的破坏了这份美感,让他的长相看起来凶悍霸道。
男人穿着一身利落的短打,手里拿了根棍子,身上也同样挂了彩。看样子已经交手过了,目前还是平局。
没关系,她来了!
野猪一看又来了一个人类,恼怒的发出一声低吼。然后脑袋一低,快速的冲向张青。
“小心!”男人焦急的声音响起,人也朝这边冲了过来。
只见张青不慌不忙的从背后背篓里,实际上是从空间里拿出一把砍刀,在野猪冲到面前的瞬间精神力化作刀刃刺进野猪大脑,闪身一躲,同时手上的刀砍到野猪前腿上。
野猪栽倒在地,一双眼里尽是不可思议,它明明挑了个比较弱的人类,怎么一出手就是致命伤。
张青才不管野猪怎么想的,赶紧上前给它补了一刀。
美味到手!
那边男人冲到一半的身子憎愣在原地,抬头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张青:“你……”
看看张青又看看野猪,然后又看看张青,半天没缓过神来。
张青冲他笑了笑,“你好呀,我救了你,也不叫你报恩了,你就当刚刚什么都没看见就行了。”
然后看了一眼野猪,又说道,“这个野猪是你先发现的,你打伤了它,但是你也看见了,是我把它打死的。我大方点,分你一点。”
随后围着野猪绕了两圈,又苦恼到,“天气这么热,这么大的野猪吃不完坏了怎么办。喂,你有路子能把野猪肉处理了吗?”
突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转过头问:“你叫什么名字,我总不能一直叫你喂吧。”
男人略作奇怪的看了张青一眼,“我叫赵云山,是村北房子最破的那家。”
额,还有人这么介绍自己的。
“我是张青。”
“我知道,我认识你!”
这就尴尬了,人家认识自己,自己不认识他。
“之前你爸妈出事的那天,我见过你。”
好吧,原主之前除了上学就是在家干活,除了上工也是在家干活,除此之外原主也不爱跟人来往。让张青奇怪的是,原主不爱跟人来往,难道他也不爱出门吗?不然再怎么也不可能同村十几年,原主连他的面都没见过。
“差点忘了正事,话说你有路子能把野猪肉处理了吗?”张青又问了一次,她相信对方能明白自己说的是什么意思。
至于为什么敢跟第一次见面的人讨论卖野猪肉,那是因为张青笃定了对面的人不会说出去。如果他没有打这个野猪的主意,她没来之前,他把野猪打伤了之后,自己一个人完全能脱身,之所以没走,也是想赚一笔。
而且她看的出来,对方也经常上山打牙祭,说不准对方真的有法子能把野猪肉换成钱。
“我有路子,但是得天黑了以后。”
抬头看了看天色,也没多久了。
两人就着张青手里的砍刀当场就把大野猪分解了,张青自己留了扇排骨,一个后腿,赵云山也留了个猪后腿,还留了块五花。剩下的都准备卖掉。
两人说好了四六分,张青六,赵云山四。本来张青只打算给他一些肉,后来还是看在赵云山去卖野猪肉也是要担风险的份上,她也不能一毛不拔,万一以后还要合作呢。
天擦黑后,两个人把野猪肉搬下山。张青看到山脚下有个人已经等在那里了,那人看到赵云山后,连忙迎了上来。
“山哥。”那人打了声招呼就接过了赵云山手里的东西。
这边赵云山把东西给了那人之后,转过头接过了张青背上的背篓。
“我知道你在哪里住,明天这个时候我去找你,把钱给你送过去。”
张青应了一声就走了。
还没走远就听到那边刚来的那个人在问“山哥,这是谁呀?”
“做你的事就行了,别问那么多!”
——————
张青这边回到家后,切了点排骨,找出一本菜谱,照着书做了一份红烧排骨。平常她下工回家累的都不想动,今天打了头野猪,有肉吃了,心情简直不要太好。这好不容易吃顿肉,不能被她的厨艺破坏了好心情。
剩下的肉她都放进了空间,空间里时间是静止的,东西放进去再久都不会坏。
原本她是准备给大队长家送些肉,又一想这么大的野猪肉不好解释,而且她也怕被春花婶儿唠叨。算了,赶明儿打到野鸡野兔在给他们送两只好了。
等晚上吃饱喝足躺床上,张青闭上眼刚要入睡,突然睁开双眼。
等等,她好像忘了什么!
赵云山、村北最破的房子,那不是书里的大反派吗?
我的个乖乖呀,她当时读书的时候最可惜的就是书里的大反派和恶毒女配。一个有手腕有能力的人,却败在了女主的主角光环下,另一个被男主光环笼罩,失了理智一般,飞蛾扑火,一手好牌打的稀烂。
这本书里的大反派赵云山是男主下乡村子里的一个小混混,跟女主同一个村子。他的父亲赵北启在其14岁时,上山打猎的时候被野猪咬断了腿,失血过多,救治无效过世。
他的母亲白小凤,生他的时候伤了身子,落下病根儿,需要常年吃药养着。父亲过世那年他妈伤心过度,几度昏厥,因挂念未成年的儿子才挺了过来,但经此一事,身体更加虚弱。
才14岁的赵云山承担起养家的重任。
他妈的命完全靠药养着,赵云山也知道,自己年龄小,就算能上工,能拿满工分,也不够家里的药钱,所以他只能另辟蹊径。
机缘巧合下他认识了黑市的一个小领导,开始混迹黑市。
也是运气好,他在黑市虽然没有赚到很多钱,但是他妈的药钱是一直没断过,家里口粮也还算充足。
村里人都知道他家的情况,半大孩子当家。大队对于他家的情况也没有任何办法,这个时候许多人都还吃不饱饭,公社提倡问题内部解决,不给国家增加负担。村里帮助不了他家,对他不上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就这样成了村民眼里不务正业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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