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竟敢白嫖武帝
公元前104年,汉武帝任命车令为大汉国使,带上千金和一匹黄金铸成的金马,不远万里,长途跋涉,前往大宛国的王都(在今土库曼斯坦阿斯哈巴特),诚心诚意想购买一批大宛的“汗血宝马”。
“大王,我们陛下是诚心诚意换取宝马的。”
他们历尽艰辛,来到了大宛国。
大宛国位于中亚,在帕米尔西麓,锡尔河上、中游,也就是今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盆地。
大小属邑有七十多个,人口有几十万,是一个农牧业兴盛的国家,产稻、麦、葡萄、苜蓿,尤以出汗血马著称。
北邻康居,西南邻大月氏,东北临乌孙,东行经帕米尔的特洛克山口可达疏勒,在当时东西交通上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其久闻汉朝富饶,欲通不得,见汉使来到,深表欢迎。
大宛国王,大概45岁上下,有些肥硕,挺着大肚子,穿着丝绸,后面披着长袍,上面装饰很细腻,刺绣很精美。
头上用丝巾缠绕起来,在这之上是一个由黄金打造的王冠,上面镶嵌着宝石,脖子上也挂着珠宝。
“哎呀,哎呀,欢迎,欢迎大汉使者!”大宛国王非常开心的招呼他们,准备了美酒,美人,美食,可对于汗血宝马的事情,只字不提。
“你们汉人的丝绸,真的是好,摸着就像是美人的肌肤一般呀,手感柔软糯滑,本王现在除了丝绸,其他衣服都不穿了,好是好,就是太贵了。”
大宛国王感慨起来,一边感慨,一边摸着自己穿的丝绸。
丝绸之路之所以叫丝绸之路,这是因为在两汉以至唐代中期,中国出产的物品中最吸引西方人注意而又最适于长途车马运输的正是丝绸。
“我有带领了两百匹丝绸,献给大王。”车令说着,连忙让人把丝绸带了上来。
“那本王就不客气了,也不能让汉使白白跑,小单哈。”大宛国王叫了一个奴才,给了车令一些金银财宝。
“大王,我们大汉不缺金银,陛下让我给你带了礼物。”车令说着让人推着马车进来,掀开布子,上面赫然是用黄金做成的骏马,刹那间,一整间宫殿都似乎被映照得金碧辉煌。
大宛国王的眼睛中在冒光,他仔细端详这一匹用黄金做的马,不止是他,大殿内的其他大腕贵族的眼神中充斥着贪婪的神色。
“大王,我们愿意用这黄金马换真的宝马。”
“这个,不急,不急。”
大宛国王转移话题,“黄金我大宛也有,只是这丝绸……”
“我们大汉愿意为大王每年都提供丝绸。”
“不不,本王想让我们大宛也能像是大汉一样生产丝绸。”
这一开口,车令脸色都变了。
丝绸是古代华夏的特产之一,代表着华夏文化的高雅与大气。早在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期中期,华夏便开始养蚕、取丝、织绸,上古传说中,黄帝的妻子嫘祖发明“养蚕取丝”。
丝绸作为华夏独有的衣服布料,穿着舒适,真丝绸由蛋白纤维组成,与人体有很好的生物相容性,加之表面光滑,摸着柔软细腻,而且它冬暖夏凉,吸音、吸尘、阻燃,还能够抵抗紫外线……
这些优点使得它在古代异常珍贵,当时西方人把丝绸看做是比黄金更珍贵的物品,甚至华夏一度也被西方称之为“丝国”,他们对华夏只有羡慕的份,而西方却一直没有丝绸的制作方法,也没有养蚕宝宝。
历代皇帝对丝绸的垄断意识非常强烈,他们认为丝绸是作为华夏人天然的恩赐,不能传播到四方夷狄之中去。不然的话,这会对华夏皇帝造成一定的威胁,中华文化就不能够领先于四方夷狄。
丝绸之路才开始兴盛的时候,周围的其他国家也的确很羡慕大汉拥有丝绸这种东西,他们经常悄悄地询问丝绸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能不能把方法教给他们,这些都遭到了汉武帝的强烈拒绝,他甚至一度下令,敢外传的就斩首,诛三族。
换句话说,就是买可以,却只能来买,想学会怎么制造,那是不可能滴,你以为自己是‘遥遥领先’?
“这个,大王,其制作技艺繁琐,而且对生活环境有要求,大宛不是大汉。”车令没有多想就拒绝了,这是不会传给他们的,而且大宛国的环境也不一定适合养蚕。
“这马的事情,后面再说吧,汉使也累了,来人,送汉使下去休息。”
大宛国王明显不开心了,也不管车令还想说什么,便让他暂时离开王宫了。
等到车令退下了,几个大宛贵族迫不及待的开口了,
<div class="contentadv"> “大王,既然汉人不给咱们丝绸制作的方法,这天马是万万不能给他们的,这可是咱们大王的国宝呀。”
“对,对!”
“可是,汉人大军万一打过来,如何是好呀?”这是大宛国王最担忧的地方。
“大王,不用担心,汉朝离我们这么远,当中还隔着盐泽湖。如果说汉朝军队往北走取北道,那就必然会碰到匈奴军队,如果往南走取南道,那是流沙千里,根本解决不了饮用水和粮食的问题,他们根本无法派大军过来。”
盐泽湖,由于形状宛如人耳,被誉为“地球之耳”,又被称作“死亡之海”,又名罗布淖,《山海经》中称为幼泽,“幼泽,河水所潜也,其原浑浑泡泡。爰有嘉果,其实如桃,其叶如枣,黄华而赤付,食之不劳……”
它曾是华夏第二大内陆湖,海拔780米,盆地中河流如塔里木河、孔雀河、车尔臣河、疏勒河等汇集于此,形成了巨大的湖泊。
后来,来由于离沙漠太近、气候炎热少雨、人类消耗水资源增多,对大自然无止境的索取,使得流经罗布泊的各种河流湖泊开始干涸,陆地面积开始扩大,等到70年代的时候,罗布泊就完全干涸了,成为了大沙漠。
只能说这世间破坏力最强大的是时间,其次是自然,随后便是人类,甚至人类的破坏力一度可以追赶自然,自然能让沧海变桑田,沙漠变绿洲,人类可以反着来,桑田变沧海,绿洲变沙漠,而且更快更绝。
“对,大王,咕噜大礼说得对,从以前的经验来看,汉朝派一个几百人组成的使团,在路上因为缺水和粮食都会死掉一半,更何况这么长距离派遣大批的军队来攻击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们根本不用怕。”
几个大宛贵族,伱一句我一句,大概意思都是大汉不会来打他们,没有那能力,不用怕。
“哦,那黄金做的马本王想要,天马本王不想给,你们说怎么办?”
好家伙,你这典型的心吃白食呀,钱想要,货也不想给呀。
“大王,我们可以……”有人说着,比了一个割开脖子的手势,在场的人秒懂。
“这不妥吧。”
“大王,谁说是我们干的?可能是土匪,可能是匈奴人,山高路远,土匪多,匈奴人还时不时的出没。”
车令开始几天还被好吃好喝的招呼着,后面几天就越来越不耐烦了,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又见到了大宛国王,他再次表示要购买天马,可被大宛国王明确的拒绝了。
“汉使呀,不是本王不想,天马是我大宛国宝,是无价之宝,就是再多的黄金,本王也无法给呀,给了无法向我大宛几十万百姓交代呀。”
“那大王就等着我大汉的军队吧。”
“铛铛铛!”
“夸啦夸啦!”
“你干什么?”
“我们走。”
车令气愤之下,当着大宛贵族的面,把汉武帝让他们带来金马的给敲碎了,拂袖而去。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他威胁本王吗?”
“本王的金马都让他给砸了。”好家伙,这就成你的了?
大宛国王气得胸口上下起伏,“来人,给本王去帮郁城王传个口令。”
他招了一个侍从,轻声在他耳朵旁边说了几句,侍从快步走出去。
郁城是臣服于大宛的一个小部落,在大宛的东边,车令如果要回长安的话,这是必经之路,郁城王就根据指示,派人在半路上攻杀了汉使,并且劫夺了使团的随身携带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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