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彦原本以为,贾巴尔被坎特他们拉走之后,应该就不会再来了。
但是他们当天的排练结束之后,贾巴尔却再次出现了。
“Y先生,我们能再聊聊么?”
贾巴尔直接把周彦拦在了大厅的入口,看起来,他应该是守了挺长时间。
看贾巴尔一脸真诚的模样,周彦叹了口气,“你应该还没吃饭吧。”
贾巴尔摇摇头,“还没有。”
“走吧,不介意的话,跟我们一起去酒店吃。”
“当然不介意。”贾巴尔眼睛一亮,他知道周彦这话意味着什么。
到了酒店餐厅之后,周彦一边吃着不太正宗的中餐,一边问贾巴尔,“你之前有过自己导演音乐剧的经历么?”
贾巴尔点点头,“当然,我担任编剧以及导演的话剧总共有七部。”
七部?
周彦有些诧异地看了看贾巴尔。
这个数量可不一般了,因为音乐剧非常耗费时间,很多导演光是在一部音乐剧上都要耗费很多年的时间。
音乐剧的创作过程跟电影不同,是具有延续性的,即便前期的工作很顺利,当音乐剧真正登上舞台的时候,创作却依旧在继续,导演会根据现场的情况,不断调整。
同一个剧目,第一场跟演了一百场之后,可能已经完全不同。
“这七部音乐剧,不包括你在学校的作业吧?”周彦半开玩笑地问道。
“当然不包括,这七部音乐剧都是公开演出过的。当然了,其中五部的演出场次都不超过五十场,只有一部场次超过一百场。”
这个成绩不算特别好,但也算是不错。
周彦疑惑道,“那你为什么还在当驻场导演?”
既然贾巴尔已经有剧目演出场次超过一百场了,那证明还是有一些市场的,他根本不用来给别人当驻场导演,靠自己的剧目就行了。
给别人当驻场导演,是非常消耗时间跟精力的,作为一个有创作能力以及经验的导演,贾巴尔没有什么理由再干这个。
贾巴尔笑着解释道,“《音乐之声》是我参与的第一个真正的商业剧目,我对它是有感情的,而且我驻场只限于休斯敦,平时演出任务并不重,我有很多时间可以干自己的事情。”
“你自己的剧目现在还在演出么?”
“这个月没有演出计划,下个月有六场,也都是在休斯敦。”
周彦点点头,他大概明白了贾巴尔的情况,之前他倒是小瞧贾巴尔了,他还以为贾巴尔单纯是个工具人而已。
“很遗憾,如果我能多留一段时间,肯定会去看看你的剧。你的剧是什么主题?改编还是原创?”
“是原创,名字叫《马戏团奇妙夜》,主要讲述的是……”
贾巴尔花了十来分钟的时间,把他的《马戏团奇妙夜》给周彦介绍了一遍,这是一部很常规的舞台音乐剧,形式上区别于经典音乐剧以及歌剧院音乐剧,故事情节相对复杂,而且比较有趣,用的基本上也都是流行乐曲。
当然了,形式虽然新,但故事内核却依旧是老桥段,讲的就是一个富家子弟爱上了马戏团团长的女儿。
为了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富家子弟摸黑去了马戏团,恰巧遇到了马戏团排练,他不得不扮成小丑,加入到了马戏团的排练之中。
中途自然是状况百出,好像富家子弟随时都会被识破。
结局是富家子弟顺利度过了那个晚上,并且见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只不过这一切都在马戏团团长的注视之下。
原来,马戏团团长早就知道小丑是富家子弟扮的。
故事情节挺不错的,至少周彦听过之后,对这部剧产生了一些兴趣。
不过这部剧到底好不好看,还是要看现场的呈现,舞台上的东西,跟剧本上的总是两码事。
特别是音乐剧,很多剧本看起来一般的故事,但是在舞台上呈现出来,却十分有感染力。
那些经典剧目,演了很多年剧本都没有变,也有很多剧团摹仿,但是不同剧团呈现出来的效果却天差地别。
这不仅考验导演的编排能力,也考验演员的表现能力。
贾巴尔说完他的音乐剧之后,一直在看周彦,想通过周彦的表情,判断周彦对这部音乐剧的态度。
不过周彦既没有做任何多余的表情,也没有开口说话,像是在思考问题。
见周彦在思考,贾巴尔也不好开口打扰。
过了大概一分多钟,周彦才终于开口,“你知道巴纳姆么?”
贾巴尔稍稍愣了一下,他以为周彦沉默之后会对他的音乐剧《马戏团奇妙夜》进行一番点评,没想到周彦竟然问他知不知道巴纳姆。
不过这个问题似乎也没有跑题,因为巴纳姆是马戏团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人物。
贾巴尔之前也不知道巴纳姆,就是因为要写《马戏团奇妙夜》,他去研究了马戏团的发展历史,才知道了巴纳姆这个人。
“我知道巴纳姆,他对现在的马戏团发展有着很深的影响。”
周彦点点头,有人说巴纳姆是马戏之王,这个称号乍一听起来,好像马戏团是巴纳姆发明的。
事实当然并不非如此,早在巴纳姆之前,就有马戏团了,只不过那时候的马戏团跟现如今的马戏团很不一样。
正是巴纳姆的出现,让马戏团的形式得以创新,同时让马戏团在广大群众中流行起来。
“你有没有想过,排一个巴纳姆的故事?”周彦问道。
“这个……倒是没想过。”
贾巴尔知道巴纳姆对马戏团发展的影响,但是他不认为巴纳姆的故事有什么好排的。
巴纳姆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人,他可以为了成功,为了卖票不择手段,比如他曾买下一个瘫痪的黑人女奴,对外放出消息称这个黑人女奴已经一百六十一岁,而且还是华盛顿的母亲,并且为了榨取女奴的价值,他每天都要让这个女奴展出十个小时以上。
最离谱的是,他甚至在女奴去世之后举行了一场收取门票的解剖秀。
他还训练一个四岁的小孩,将小孩包装成拇指将军。
除此之外,还有长胡子的女人,狗男,四腿姑娘等一大群奇异的人物。
从娱乐大众的角度来说,巴纳姆无疑是个天才,他总是能够利用观众们猎奇的心理,贡献出奇特的演出。
以至于一百多年后的今天,马戏团走的还是巴纳姆当年走的路子。
在贾巴尔看来,巴纳姆是个毫无底线,只知道一味娱乐大众的奸商,如果要给他排一个音乐剧,那他在里面应该是个反派。
想了想,贾巴尔又说道,“Y,你可能对巴纳姆不是很了解,或许你看了一些早期流传出来的故事,但其实这些故事是巴纳姆为了给自己营造好名声而编造的。”
贾巴尔说的是实情,巴纳姆早期确实无所不用其极,不过后来名气越来越大,慢慢跻身到上流社会,就开始注重形象了。
为了改变大众对自己的印象,他甚至买通了很多报社,让那些报社写一些对他有利的文章。
在那样的时代里面,这些文章显然是起到了作用。
所以贾巴尔以为,周彦可能是无意中看到那些老故事,才会这样说。
但是他必须让周彦知道,真正的巴纳姆可不像那些故事里面说的那样好。
周彦摇摇头,“我对巴纳姆还算有些了解,我也知道,他是个单纯的娱乐家。”
单纯的娱乐家,听不出来褒贬,但是贾巴尔觉得还算贴切。
“我并不认为巴纳姆有什么值得歌颂的地方。”贾巴尔直接说了自己的想法。
周彦笑着放下了手中的筷子,“音乐剧不是历史剧,历史人物可以只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就像是一团线,我们只要找到一个线头就行了,巴纳姆算得上传奇的经历,可以充当这个线头。”
贾巴尔反应也很快,他皱眉道,“你是说,只从他的故事中摘取一点点来做?”
“找到我们想要的就行,不管巴纳姆用了什么手段,但是他创业史还是比较励志的。”
贾巴尔点头表示认可,“确实,抛开他的一些无良操作,单看他的上升履历,确实非常励志。不管怎么说,他确实给了马戏团很多创新,影响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所以,如果按照这个线索来,我们完全可以排一出励志的音乐剧。”
“确实如此,而且马戏团的那些奇异的演员也能……”
说到一半,贾巴尔忽然停住了。
他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干什么,怎么突然跟周彦讨论起新剧的事情了?他来找周彦,是要请周彦跟他合作,把《放牛班的春天》做成音乐剧。
但现在两人讨论的内容完全偏离了他想要讨论的主题,变成了跟马戏团有关了。
“Y先生,我其实并没有想要再排一出跟马戏团有关的音乐剧。”贾巴尔尝试着把话题往《放牛班的春天》拉。
然而周彦却笑道,“但是听了你的《马戏团奇妙夜》之后,我倒是有了一些想法。”
“可是……”
贾巴尔刚开口,周彦就打断了他,“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尝试在这部新剧上合作,至于《放牛班的春天》,我暂时并不准备做。”
周彦这话,让贾巴尔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他当然还是想要《放牛班的春天》,但周彦都已经说的这样坚定,他再坚持似乎也没什么意义了。
至于新剧,虽然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而且他甚至不知道周彦具体想要干什么,但是他又不想错过,毕竟坐在他面前的可是周彦啊。
既然周彦能够做出《放牛班的春天》,那他是不是还能做出另一部同样优秀的作品?
剧本先不说,跟周彦合作,至少音乐方面不用再操心了。
沉吟半晌,贾巴尔开口道,“只要能跟你合作,我都无比的荣幸。”
“但是我要到年底才能把剧本写出来。”周彦说。
“当然没问题。”
贾巴尔甚至觉得,年底能看到剧本,已经超预期了,一部音乐剧的剧本从无到有,只用几个月的时间,效率不是一般的高。
周彦想要跟贾巴尔合作的,正是《马戏之王》。
《马戏之王》是一部市场反响非常好的歌舞片,全球票房超过四亿美金。
周彦也是因为贾巴尔说了他自己的音乐剧之后,才想到了这部电影,周彦就想着,干脆把这部电影拿过来,改成舞台音乐剧。
也算是试一试水,如果效果还不错,以后可以再做成电影,不管他自己来做,还是交给其他导演做都可以。
当然了,周彦也不是一定就会跟贾巴尔合作,他暂时对贾巴尔的了解,还都是从贾巴尔自己口中知道的。
他必须找机会看看贾巴尔的音乐剧,才能做最终的决定。
……
晚饭吃过之后,贾巴尔也没有再逗留,两人互换了联系方式之后,贾巴尔就告辞了。
回到房间之后,周彦又在自己的日程表上,把《马戏之王》写了上去。
这段时间他行程基本上是满的,要等到《时空恋旅人》拍完他才有时间去弄《马戏之王》。
做《马戏之王》音乐剧要比《放牛班的春天》难一些,因为他只看过电影版的《马戏之王》,没有办法照抄,只能根据电影进行改编。
这方面,他可能还要跟贾巴尔多沟通。
或者,他也可以跟好朋友艾伦·里克曼请教,艾伦·里克曼在音乐剧上,特别是在音乐剧剧本的编写上很有经验。
把行程添上之后,周彦又开始忙着弄《时空恋旅人》的分镜头。
大概是受到詹姆斯·卡梅隆的影响,周彦最近的画功见涨,分镜头比之前画的要细腻多了。
但同时又有个问题,那就是画的细,速度就变得慢了下来,他现在出分镜稿的速度比之前拍《放牛班的春天》时还要慢点。
但是时间又比较赶,所以他现在每天都会抽出大量的时间在画分镜稿上面。
基本上只要有空闲时间,他都会放在画稿上面。
当然了,画的细,后面拍摄的时候比较方便,能省去很多解释的功夫。
其他人一看稿子,就基本知道周彦想要什么,也算是磨刀不误砍柴工了。
当天晚上,周彦十一点多钟就睡觉了,不过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起床之后,简单吃了个早饭,又开始投入到工作当中。
直到下午跟着乐团一起去剧院,周彦才停下手头上的工作。
周彦刚到后台没多久,正在摆弄自己的竹笛跟小提琴,领队张林走过来说,“周老师,有人找你。”
“找我?谁啊?”
“碧昂丝跟她的经纪人。”
周彦有些诧异,心说他们父女俩怎么来了,提前也没有打招呼。
“让他们进来吧。”
“好。”
张林出去没多久,就领着一个黑人大高个跟一个高挑的小女孩走了过来,女孩正是碧昂丝。
马修·诺尔斯是典型的黑人模样,不过他虽然黑,但能看得出来,五官还是挺端正的。
碧昂丝虽然才十五岁,但是个子已经挺高的,估计接近一米七了。
现在的碧昂丝看起来要比后来黑点,后来的她肤色偏向于古铜色,而现在的她,肤色跟威尔史密斯那种差不多。
一看到周彦,马修·诺尔斯就热情地走了上来,“Y先生,能见到你实在是太高兴了,欢迎你来到休斯敦,希望这里能够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
周彦大概听明白了,马修·诺尔斯他们家就在休斯敦,怪不得跑来了。
不过周彦还是看出了马修·诺尔斯的小心思,他只带了碧昂丝一个人来,真命天女其他成员一个都没带。
“来,碧昂丝,跟Y先生打声招呼。”
“Y先生你好。”
周彦看了看碧昂丝,他没想到小姑娘竟然有点腼腆,这跟他想象中的碧昂丝不太一样。
“你好。”周彦点点头,又夸了一句,“你在《我们正年轻》里面的表情非常不错。”
“谢谢。”
这时马修·诺尔斯拽了拽女儿的衣服,随即碧昂丝反应过来,连忙用蹩脚的中文说,“谢谢。”
周彦暗自摇头,这个马修·诺尔斯还挺会钻营的,来之前特意让女儿学了一句中文。
不过这招确实也挺管用,周彦听碧昂丝用中文说谢谢,也笑着说道,“发音还不错,还会说其他的么?”
碧昂丝看了眼父亲,随后说道,“你好,吃了么,对不起。”
看得出来,她已经尽力把自己记得的中文词汇说出来,其中也就“你好”的发音还可以。
不过周彦还是给了她鼓励,“不错,再接再厉,说不定下次再见面,我们就可以用中文交流了。”
见到自己让女儿学的几句中文派上了用场,马修·诺尔斯也非常高兴,他又说道,“其实碧昂丝从小就非常喜欢中国文化,只可惜我们身边很少有中国人,所以她也很难去了解更多的中国文化。”
很显然,这是马修·诺尔斯编的谎话,碧昂丝可不像是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样子。
不过周彦并不排斥别人对他投其所好,不管碧昂丝之前喜不喜欢中国文化,如果碧昂丝因为自己去了解中国文化,结果也不错。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不是一天两天就能了解的,如果她真感兴趣的话,以后我们可以多交流。”
“那太荣幸了。”
马修·诺尔斯目的达到,自然心情大好。
他清楚的知道,如果碧昂丝能够抱住周彦这个大腿,前途将不可限量。
如果说他之前只是把周彦作为其中一手准备,那现在他已经铁了心要抱住周彦大腿了,而他的心态转变,都来自于《我们正年轻》。
这首歌一播出,就空降成为了公告牌周冠军,并且已经蝉联两周。
看现在这个架势,后面应该还会继续蝉联几周。
原本就在上升期的后街男孩组合,也因为这首歌,事业再上了一层楼。
如今他们已经稳稳地坐在了北美第一青少年组合的宝座上,《yellow》跟《我们正年轻》这两首歌就把他们抬了上去。
周彦写的英文歌虽然不多,但是霸榜的时间却很长,之前一首《young and beautiful》就霸榜很多周。(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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