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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秋风起

        如今已经有了回暖的迹象,我的感冒,似乎也好得七七八八了。

        不再见咳嗽,也没有再流鼻涕。

        好奇怪,为什么夏天那么热,冬天又那么冷呢?

        也不对,现在能算是冬天了嘛?

        在北屿,我辨别秋冬的方式是看从头顶上成群结伴飞过的候鸟……

        虽然同是沿海城市,但我不能确定,倾州上空,是否也会有候鸟掠过。

        据我所知,很多很多的地方,已经冷了下来。这样一对比,那我这降温后的二十六七度,都是算还好的了。

        天冷一下,热一下,晚上再降降温。

        这样胡来的天气,真的很容易很容易让人感冒。虽然这一两天,我的感冒有些好转,但是我并不能保证,它不会像前几天那样再次反复无常。

        实在是不喜欢这样。

        天气,日子,要做的事儿,周身所有所有的人……通通通通通通,我都不喜欢。

        不想喜欢,也不要喜欢。

        我一下子,也搞不清自己现在是失眠还是干嘛了。说困不困,说累不累,但真的是很疲惫。

        在很早很早的那些流水账里就说过了,是因为我自己缺少了一种其他人都有的朝气。

        那现在似乎又有了些许不同,现在就是……是无所谓,是没能力,是实在太累,是想听天由命,是想放弃目前所拥有的一切……

        我讨厌这个样子。

        一直一直以来,我都是傲的。从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但始终带着一身骄傲。说不清这身的骄傲源自于哪里,从前可以说是因为成绩,后来可以说是因为有爱,现在……

        我只能告诉你们。

        “因为我还活着,因为我还能笔直地站着。”

        你们能不能想象到啊。”一身伤病,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连呼吸都无比微弱的人,是怎么爬起来的,又是怎么站起来的。

        用文字表达出来,总是莫名的就那么染上了几分浪漫、坚强等等的感情色彩。

        走了那么远,受了那么多苦,怎么能放弃啊。

        怎么能……

        我怕。我好怕。

        万一,万一我坚持不住,怎么办啊。

        世界那么大,岁月那么长……

        我的老师说,我们之间相处的时间并不是很多,两年,一个两年,只占各自生命中无比微小的一部分,就那么百分之一二。

        百分之一二。

        活到一百岁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又开始对身边的人,产生出了无尽的恐惧。

        我好想哭啊。

        <div  class="contentadv">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哭吧,不丢脸。哭过之后,阳光还是那样的明媚。”

        但是现在,没有太阳,到底该不该哭呢。

        可是,有太阳的时候,青天白日,人群拥挤,哭了,会吓到别人吧。

        我怕吓到别人,也怕别人会上前询问我缘由,这的出发点是好的,能够证明她们都是善良的。只是,因为我是个胆小鬼,怯生生的胆小鬼。

        所以就下意识的想逃避。

        即使自己没有做错什么。

        作为一个人,作为高等群居动物里面的一份子,我居然在排斥着这个集体。

        同理,这又何尝,不是在憎恶,厌烦自己呢?

        我不告诉你们具体发生了什么。自己去猜吧!猜对了没奖励,猜错了有糖果。

        猜对了,就是已经窥见了我不肯言语的秘密,已经是最好的奖励了。

        错了呢,给糖果,是因为重在参与了,值得嘉奖。也是因为错了,给颗糖果安慰一下。

        只是有些许些许的遗憾啦。

        好像也不知道,该怎么把糖果送到你们手里。

        只要天气一冷,我就不想再动弹了。——是因为我懒惰非常,也是因为病入膏肓。

        别说是在倾州了,哪怕是在北屿,在一个个寒冷的冬里边,我都是蜷缩在一层层的棉被里。即使不出去,不需要面对来势汹汹的北风,但只是听着那声音,我都会止不住的流泪呻吟。

        请千万不要怪我是无病呻吟。

        如果您这样认为,那就这样认为好了。

        北屿,倾州。

        南海,北山。

        想吃糖葫芦了。想吃糖炒栗子了。温奶茶跟热可可也好。

        不想要烤红薯。

        我不喜欢。

        当个懒洋洋的笨蛋,趁着自己喜欢,趁着还有力气。就跑一跑,争取去得到。

        周三。

        一周又已过半。

        这个周末,我想四处走走。找家咖啡店,点杯咖啡,安安静静的发发呆,听听歌,写几行字。

        然后,然后我要在那天要发表出来的章节里的最后一行,写上:“我目送她离开,她的身影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了熙来攘去的人潮当中。天已经彻底暗了,风有些凉,还能记得那杯咖啡刚上的时候热得烫手。不算美好的一天,因为心情的愉悦,故而成了美妙绝伦的岁月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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