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千帆带着沈小鱼跑小区的时候, 末班地铁已经停运了。
他原本想在路边拦个租车,但是转念一想,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月薪四万的小猫咪, 也不再是个年薪百万的小助理, 他只是个失业还要带娃的社畜, 怎么能随便花十块钱打车!
沈千帆沿着路边溜达了一阵, 很快就看了人行道上停着的一辆共享单车。太好了,骑共享单车比较符合他的绿『色』生活理念。
沈千帆把呼呼睡的沈小鱼放进了车筐里,扫码开锁,骑车回太阳花小区。
已经是深夜, 沈千帆骑车过门卫室的时候,往里面瞥了一眼, 不其然太阳花小区的门卫又在打盹。道闸杆正咧咧地敞开着,充分展现着太阳花小区鱼龙混杂、来者不拒的特『性』,沈千帆长腿一蹬就直接骑进了小区。
自从上个月搬楚行洲家里住以后,沈千帆在太阳花小区的老房子就空了来。他考虑过把这间空房租掉, 不过一时间没找合适的租户。
幸好还没租去, 要不然他和沈小鱼恐怕就得去烛阴家里打地铺了。
沈千帆把车停在居楼下,从车筐里拎了一只沈小鱼。沈小鱼这家伙着实能睡, 骑着车一路颠簸也没把它颠醒,俨然一只睡小猫。
沈千帆轻手轻脚地抱着沈小鱼上楼,几不见,楼道里的最后一盏声控灯也坏了, 乌漆嘛黑的,伸手不见五指。沈千帆费劲地从口袋里『摸』钥匙,打开了房门。
房间里还是熟悉的布局,唯一的区别是窗口的老槐树不见了, 致使外面的路灯光直直地照『射』进来,亮得晃眼。
沈千帆轻轻地把沈小鱼放了床上,走窗边去拉窗帘。他低头往下面看了一眼,楼下原本应该长着老槐树的地只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坑。
前段时间,一棵老槐树的忽然消失,成为了太阳花小区里的热题。一夜之间,这棵树整整六层楼高的老树竟然说不见就不见了,翻遍整个小区也没找任何目击证人,活像是自跑的。
但是树又没长腿,怎么可能自跑?
这件怪谈在太阳花小区的爷妈之间广为流传。由于太阳花小区年久失修,部分的监控都是坏的,根本没有拍这个偷树贼。
隔壁王婶家距离案发现场最近,最有发言权,一连两个月王婶门去菜场买菜的时候,都被好奇的居给拦下来,成为太阳花小区红极一时的风云人物。
很快,这件事情传得神乎其神,许多附近小区的居慕名来看这个古怪的坑。有人说是树精历劫被雷劈没了,有人说是小偷祖师爷来了。
小区里的流浪猫狗则坚持认为,这棵老槐树是被妖神九尾狐人偷走了。
只有沈千帆知道,那棵老槐树此刻正在楚行洲家的花园里,并且现在不愿意回来了。老槐树想跟小樱花在一起,它放弃了陪沈千帆逃婚,选择继续留在了楚行洲的花园里。
沈千帆只好叮嘱它,长定一个位置别『乱』跑,千万别『露』馅了。
骑了这么远的路回家,沈千帆有饿了。家里的冰箱空空如也,他翻箱倒柜才找了一袋刚过期两的泡面。
沈千帆一边煮着泡面,一边忍不住地怀念起了香香脆脆的小鱼干。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楚行洲家里吃惯了小鱼干的沈千帆,现在一也不想吃这没营养的泡面。
不过没营养归没营养,煮泡面的味道还是非常香的。沈小鱼这家伙原本怎么都叫不醒,闻这味道立刻就醒了,兴奋地围着沈千帆的裤脚跳来跳去。
“咪。quq”
沈小鱼饿了!沈小鱼要吃泡面!
沈千帆看了一眼满地『乱』窜的小猫崽子,把它抱了起来。沈小鱼还是个幼猫,不能委屈它和他一起吃泡面,于是沈千帆给小鱼少爷泡了『奶』粉喝。
沈千帆一边吃泡面,一边看着沈小鱼“咕噜噜”地喝『奶』。他看了一眼几乎见底的『奶』粉罐,又得买新的了。
吃完了泡面,沈千帆算了算账。贰先生的任务他是完成不了了,钱他也不会收。
至于公司那边,他这小助理才了没多久,发工资的日子都还没撑。
沈千帆思索了一会儿,拿纸笔开始拟辞职信。一回生二回熟,这是他第二次给公司也辞职信了,洋洋洒洒写了一整张纸,然后给白姐发了消息,让她帮他递交了辞呈——沈千帆实在是没脸自去找楚行洲了。
至于楚行洲那边,肯定不能就靠这一封辞职信打发。他思索了一会儿,又认真给楚行洲发了一条短信,解释自为什么一定要走。
按下发送键之后,沈千帆抓着手机,看着窗外灰蒙蒙的空,有后悔了。消息已经发去了,他没办法趁着还没亮再跑回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了。
也不知道楚行洲会不会生他的气。
沈千帆叹了口气,今晚这觉肯定是睡不好了,他决定通宵看绿喵文学散散心。打开书架,沈千帆正好看见《总裁宠妻:小猫妖的101次逃婚》有了一章更新。
在这一章里,小猫妖骑着共享单车带球跑了,但是没跑多远就被总裁抓回来。
有不太吉利。
沈千帆沉默片刻,关掉了阅读界面,忍痛把这本书取消了收藏。
不要101次逃婚了,就让故事在这里结束吧。只要他没看见,小猫妖就没有被总裁抓回去这样那样!
......
亮以后,沈千帆琢磨着楚行洲应该醒了,也应该看他的消息了,但是他一直等了上班时间,还是没有收楚行洲回信。
沈千帆也说不准,他底是没看见,还是看见了没有回复。
在人类社会打工这几十年来,他也不是第一次辞职了,只是这次的心情格外的不舍一。楚行洲确实是个很好的主人,如他没有发现,也许沈千帆愿意在他那里一辈子的小猫。
可惜楚行洲不但发现了,好像还喜欢上他了。
沈千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样的事,只能先把这一切不该有的苗头通通斩断。他打算先散散心,等心情好了以后再去找个新工作。
他第一次遇见楚行洲的时候还是夏,现在赤水市已经快要秋季了,气温有些下降。沈千帆换了套衣服,没有再穿楚行洲给他买的那些,只套上了一件旧的风衣。风衣的口袋很,他很容易就把吃胖了的沈小鱼揣进了口袋里。
门的时候,沈千帆在楼下看王婶。今一早的,王婶就搬了把塑料凳子,守着楼下那个黑漆漆的土坑,正眉飞『色』舞地和路人讲故事。
“那我和我家小孙子在睡觉,睡半夜起来给我小孙子把『尿』,嘿,忽然听见外面雷声隆隆,金光作,妖风四起……”
旁人好奇地说:“你家那小胖墩虚岁都十一了吧,怎么还要你给把『尿』?”
王婶嗔怒说:“还要不要听我这一手资料了,不听拉倒。”
沈千帆昨晚停在楼下的共享单车已经不再了,好在他现在要去的山海医院离小区很近,步行过去就可以了。
以往沈千帆都是夜间来访的居多。和夜间冷清的状况不同,白的山海医院上面层人来人往,非常热闹,谁也没有闲心去注意一个平平无奇的年轻男孩。
沈千帆跟着人流一起走了进去。
通常的妖族医院并不会给人治病,因为人类和他的社会体系不太一样,人类根本拿不妖想要的东西。唯独烛阴是个半人半妖的异类,他开的这家山海医院,经常会不计代价的用妖族的灵『药』给人类治疗。
很不平衡的交易,要知道妖族的灵『药』并非是人类货币能买的。山海医院开了这么久还没有倒闭,着实是个奇迹,烛阴功不可没。
地上人山人海,此刻医院的底下倒是冷冷清清,老乌正在打盹,趴在一本厚厚的词典上睡的正香,有人来了也没能惊动他老人家。
沈千帆无奈地看了一眼淌了满桌子的乌龟口水,正想叫老乌的时候,只见他忽然像狗一样吸了吸鼻子说,两眼放光地跳了起来。
“我好像闻了沈小鱼的味道。”老乌自言自语地睁开眼。
一抬头,站在他面前的沈千帆真面无表情地把手伸进了口袋,掏一只沈小鱼来,放了桌面上。
“咪。quq”
沈小鱼看老乌爷爷,也快乐地摇起了尾巴。
“我哥呢?”沈千帆坐了他旁边的一把椅子上,提起水壶自给自倒了杯热水。
“你哥还在忙。”老乌说,“andes不知道上哪鬼混去了,昨晚就没回来。”
沈千帆皱眉:“他都秃成那样子了还敢跑去,被狗仔拍怎么办?”
“谁知道呢。你哥这几忙得很,也没空理他。andes肯定是太寂寞了,如你把沈小鱼留给我,他也许就不会总是往外跑了……”老乌『摸』了『摸』沈小鱼的小脑袋瓜,“哎,千帆,你工作忙不忙,用不用我来帮你带沈小鱼?”
沈千帆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又来了,rua沈小鱼才是老乌的真实目的。
“不忙。”沈千帆摊牌了,“我辞职了,最近不用去上班了。”
老乌有惊讶:“辞职?你指的是不去公司上班,还是不去你老板家猫了?”
“都不去了。”沈千帆说。
老乌面『露』欣喜。他和烛阴肯定是站在同一战线的,巴不得沈千帆离那个形迹可疑的楚总远一,不过同时,老乌也有好奇。
“辞职?你不是挺喜欢猫的吗,老夫还有你哥都劝了你多少次了你都不肯辞职,怎么忽然就变卦了?”
之前他努力劝沈千帆离职的时候,沈千帆就跟鬼『迷』心窍了似的,说什么也不肯。现在他都放弃了,沈千帆倒是说不干就不干了。
老乌想不明白,这是个什么道理?
沈千帆把那青『色』的茶盏拿在手里把玩了片刻,才抿了抿嘴唇说:“他知道我是妖了。”
“谁?”
“楚行洲。”
“啊?”被人类知道身份是很棘手的事,老乌也紧张起来,“你是想要老夫帮你杀人灭口吗?可是老夫没干过这种事啊。”
“不是。”沈千帆放下了那个茶盏,“他不会伤害我,我也不想伤害他。”
“那你底是遇什么麻烦了?”
沈千帆沉默了一会儿,才满不确定地说:“他好像喜欢我。”
老乌更加震惊了:“难道他不介意你是妖吗?”
介意的,楚行洲肯定就不会把他按在床上亲了那么久,还『摸』他的猫尾巴了。沈千帆心情沉重的头,没好意思把其间的细节说来,但是老乌概也理解了。
两个人都沉默许久。
自古以来,都说人和妖不能在一起。至于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沈千帆是从老乌身上得知的。
老乌小时候是御花园里的一只小乌龟,他喜欢上了一个经常来水池边游玩的孩。
时它只是一只彻头彻尾的乌龟,不知道什么叫做“公主”,只是单纯地很喜欢这个孩,偷偷地飘在水面上偷看她。后来的老乌无数次地说过,那是他一千多年漫长龟生所见过的最可爱的孩。
孩养了一只胖花猫,是捡来的小跟班,又胖又贪吃的独眼龙,凶得很,总是用前爪踩住小乌龟,把它捉住,又放走,再捉住,再放走,乐此不疲地玩着捉弄它的游戏。孩看见了,赶跑了胖花猫,把可怜的小乌龟放回水池里。
孩温柔善良,但她的父亲是个暴君。老皇帝征收苛捐杂税,一掷千金只为了求得自长生,失心,导致战『乱』不断。邻趁虚入侵占疆土,眼看就要兵临城下,老皇帝把小儿送去和了亲。
事情发生的时候,老乌在御花园的水池子里游泳,什么也不知道,就等着孩什么时候再来水池边玩。但是孩没有再来。
等百年后,修成人形的老乌才在书读了年水池边那位小公主的结局:公主被送去邻和亲后不受宠爱,听自父皇驾崩的消息后一病不起,郁郁寡欢,很快就去世了。
这令老乌很难过。他时只是御花园里的一只小乌龟,还没有巴掌,什么也做不了。他很努力地修炼了五十年才修成人形,但年御花园水池旁那个容灿烂的小公主早已经不在了。
沈千帆知道,老乌这一千多年都是自一个人走过的,从来也没有找个伴侣的念头。
一旦一只妖怪喜欢上了人类,那就只能在漫长的痛苦和等待徘徊。
这么一说,老乌就很能理解沈千帆为什么想跑了。
他问沈千帆:“那你喜欢他吗?”
沈千帆垂眸看着有凉掉的茶盏,没有说。
他狼狈得连夜逃跑的原因,其实不是楚行洲喜欢他,是他不知道自喜不喜欢楚行洲。面对老乌的问题,他发现自竟然没办法理直气壮地给一个否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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