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乌鸦羽毛
橡树城,城堡大厨房旁边的小厨房内,艾玛和蒂姆一起坐在水盆边洗菜。
蒂姆仔细将菜叶检查清楚,防止有泥土和虫子混在里面没发现。
在艾玛的教育下,蒂姆知道这个事情要认真对待。
万一让主人和女主人们吃到了石子泥土,那可免不了一顿责罚,严重点的还会调岗,让别人来负责厨房的工作。
检查没问题后,蒂姆感觉没事做了,就看着正在剥蒜瓣的妈妈。
“妈妈,格妮和伊芙去哪里了?我好久没有看到她们了。”
格妮是弗莱斯的女儿,伊芙是以前买来的女奴,曾经和蒂姆是很好的玩伴。
艾玛认真的教育道:“格妮越来越胖,让她回家干活了,伊芙去年偷吃克哈兰大人的草药,被主人送去塔利姆庄园养蜂,前几天主人又让她去蜂园那里干活。”
“你要记住,千万不要偷东西。”
蒂姆迅速点头保证道:“是,妈妈,我不会偷东西。”
艾玛稍微安心了一些,也相信蒂姆不是那种坏孩子。
劳伦斯依旧是和以前那么仁慈,即使是遇到了偷食物吃的小孩子,也格外的宽容。
没有打骂那孩子,只是认为她不适合这份工作,让她去能随便吃水果的塔利姆山帮忙,并且没有宣扬这个事情,免得那孩子被其余人看不起。
艾玛很快又说道:“我觉得格妮很好,胖了一些说明她的身体很健康,长得也不错,乌姆现在也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我打算过阵子,等秋天到了的时候就带乌姆去弗莱斯家聊聊,让乌姆和格妮认识认识。”
蒂姆提出自己的意见,“我觉得伊芙比格妮漂亮多了。”
艾玛可不尊重小孩子的意见,蛮横说道:“格妮更好!”
蒂姆不敢和妈妈有反对意见,老实的低下头继续洗菜。
从杜瑞拉那里回来之后,蒂姆在厨房就有了正式的工作,每天放学回来就要来厨房帮忙,等毕业后直接分配到厨房。
这可是别人羡慕不来的好工作,洛丽塔就很想在这里干活,可惜大家都不同意。
苏菲正在学习剑术和语言,她的学习能力差海蒂太多了,经常被海蒂说。
好在这里有很多人可以教她,圣女学院里也有专门的语言教师,这些人更清楚普通人的学习能力。
苏菲和海拉住在了一起,克拉拉姐妹和海蒂则是继续在学院里学习,周末才会在家干点活。
外面的战争对飞鱼港和渡姆港还有点影响,对普米修镇和橡树城的影响有限,这里的人很多都不在乎恩尔港的事。
即使是恩尔港失败,对现在的星辰之国来说也不算是伤筋动骨,很容易就能再次组建起一支更强大的远征军。
再加上之前传来的捷报,导致不管是劳伦斯还是其余人,都对外面的事情不怎么关注。
原本宁静的橡树城,今天遇到了麻烦事情。
索菲亚骑着多姆羊快速找到了正在种地的劳伦斯。
“主人!不好了!”
劳伦斯感觉猛地一惊,迅速站起身看向索菲亚的方向。
索菲亚骑着羊花了三十多秒才跑到劳伦斯这里,坐在羊背上快速的说道:“主人!我们的乌鸦被鹰吃了!”
劳伦斯:……
听起来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可是考虑到自己以鸦羽为姓氏,再加上乌鸦在这片地区的独特地位,确实能算是大事情。
“这地方有鹰吗?”劳伦斯仔细想了想,好像确实是有。
阿加玛山脉非常的大,目前只探索了边脚这一片,实际上这么多年来都没怎么往里面深入。
高山上有鹰是正常事情,雪山往往伴随着大片草原。
乌鸦打不过鹰,被鹰吃是正常事情。
“那些鹰怎么想的,放着更好吃,更容易的鸡不去吃,非要吃我们的乌鸦。”
劳伦斯感觉很无奈,现在养鸡场的鸡有很多,被鹰吃点也无所谓。
更重要的是伴随着人类区域的扩散,附近的鹰巢肯定会被破坏,使得老鹰的数量越来越少,所以根本不怕这些鹰吃自己的鸡。
唯独乌鸦比较麻烦,目前来说这是宗教信仰的牌面之一。
<div class="contentadv"> “索菲亚,被吃的乌鸦是哪里的乌鸦?海蒂的那只乌鸦吗?”
劳伦斯可以不管恩尔港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发挥,但是乌鸦的事情却不能不管不顾。
索菲亚迅速说道:“是庄园那里的乌鸦!”
劳伦斯松了口气,很快说道:“这样就好,我们橡树城这里的乌鸦……是神圣乌鸦,庄园那里的是大乌鸦,森林里的是小乌鸦,其余的还有大嘴乌鸦,小嘴乌鸦之类的区别。”
“乌鸦和乌鸦也不一样,我们要保护好橡树城的乌鸦,庄园那里的乌鸦不用管太多。”
索菲亚急忙说道:“可是庄园那里的乌鸦和鸡在一起,不管的话,以后鹰会飞进去把我们的鸡也吃了!”
劳伦斯点了点头,“并不是不管,只是有些乌鸦并不愿意来橡树城这里居住,这是它们自己的选择,那些鹰就是试炼。”
索菲亚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这样啊…”
劳伦斯很快思考着如何对其余人解释乌鸦被吃的事情。
在人类的干预下,一些乌鸦已经和鸡混熟了,经常和鸡一起抢饲料吃,从会飞的乌鸦变成了在地上走的黑乌鸦。
如果乌鸦从小就和鸡群一起吃鸡饲料,不用去找虫子吃,也不用担心被野猫野狗吃掉,那么时间久了就忘记了一些本事。
橡树城不需要太多乌鸦,鸦羽先知也不一定就要和乌鸦绑定。
鹰的事情需要解决,不能因为是鹰就随便吃鸡,劳伦斯可不惯着这些外来户,更没有动物崇拜心理。
“派出猎人去射杀那些鹰,把它们从我们的领地里赶走!”
“是!主人!”索菲亚高兴地喊道:“我要用弓箭把那些大鸟射下来!把它们塞进公鸡肚子里吃烧烤鸟肉!”
索菲亚学过射箭,劳伦斯也学过。
不过都不怎么厉害。
劳伦斯看到索菲亚这么高兴,心情也不错了起来。
“鹰肉应该不好吃。”劳伦斯没吃过,只是听着就感觉不好吃,从没有人吹嘘过鹰肉。
索菲亚好奇道:“那乌鸦肉好吃吗?为什么鹰要吃乌鸦?”
劳伦斯很快想到了最近的状况,“可能是我们这里兔子多了,那些鹰才会在这里活跃,又正好看到了大批的乌鸦在地上乱走。”
“我们这里的乌鸦数量确实是太多了一些,没必要养那么多乌鸦。”
索菲亚突然眼睛一亮,“那我们把多余的乌鸦蛋吃了吧!”
劳伦斯从没有想过这个事情,听到索菲亚这么说,迅速拒绝道:“那些乌鸦可比鸡聪明多了。”
“算了,不需要去管那些乌鸦,就像是没有了野猪和熊之后,就有我们替代那些上位掠食者捕杀兔子和蛇,乌鸦的群落如果变的庞大之后,它们自己就会分家出去了。”
很多事情没有必要特别在意,也不需要强制性的解决。
但是乌鸦和鹰的关系不仅是生态位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乌鸦所代表的的形象问题。
劳伦斯不允许鹰捕杀乌鸦,最起码不能在别人面前这么搞。
总之就是稍微抵抗一下,做做样子。
“对了。”劳伦斯很快想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这次的事情主要是乌鸦的形象问题,那么只要分割出去就可以了。
“我的鸦羽披肩也应该换了,再挑选几只适合的大乌鸦,筹备出适合的漂亮羽毛。”
劳伦斯的称号是鸦羽,并不是乌鸦。
使用乌鸦的羽毛当做自己的装饰,是自古以来的传统,所以只要强化这个概念,人们就很容易将乌鸦和先知区分出来。
同时在保持对乌鸦一定程度保护的同时,又不会过度的在意那些乌鸦。
鸦羽只是一个称号,不应该是描述和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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