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就是高句丽帮派文化最猖獗的时代,胜天想要安份守己的经商,根本不可能。
这一点,盛天步很早以前就知道,只是一直腾不出手。
但是现在局势已经走向最糟糕,不得不处理了。
听李问汇报完,盛天步一愣,道:“等等,丁青、李子成、李仲久这些人我都知道,‘釜山之虎’裴炯培我也知道。”
“怎么又忽然冒出一个延边战神,他叫什么名字?”
李问道:“那王八蛋叫绵正鹤,身手非常恐怖,这边江湖传闻,说他一个人打三十个都没问题,真他妈敢吹。”
“这次就是他带头捣乱,丁青恰好不在,结果——”
盛天步打断李问,道:“你们多少人?”
“18个!”
“他呢?”
李问犹豫了下,有些不好意思道:“就、就他一个。”
要这么说,这位延边战神先生,还真是个猛人啊。
绵正鹤这家伙来自《黄海》!
原剧情中,此人武力值极其彪悍,哪怕面对二、三十号人,在被偷袭的情况下,也将对方全都干掉。
然后在重伤的情况下,又杀到对手大本营,将对手二十多个小弟全都干掉。
说他一个打三十个,一点都不过分。
若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说,这家伙同样也算是绝顶高手,就是走的路线简单、粗暴,同佐维、阿基、李杰截然不同。
再如那个崔炯培,他来自《与犯罪的战争:坏家伙的全盛时代》,这个世界,号称“釜山之虎”,打遍釜山无敌手的枭雄。
丁青就不说了,《新世界》里有名的电梯战神。
原本港岛这边已经足够精彩,未曾想高句丽那边同样精彩,居然也是猛人辈出,也难怪李问搞不定了。
盛天步不禁笑了,也不生气了。
见盛天步很久没有说话,李问道:“天哥,这次我真的做错了,不论你想怎么惩罚我都接受!”
盛天步笑道:“惩罚当然是有的,滚回来吧。”
“高句丽那边,我会另外安排一个负责人,你以后负责港岛就好,你也别老想着建功立业,不是每个人都是占米。”
从他发家以来,总共也就这几个生死兄弟,该提点还是要提前,像乌蝇那种没能力的,他都会养着,更不要说李问这种了。
李问郑重应道:“我明白了,天哥!”
“你尽管派人来,不论是谁,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我会以最快速度跟他交接,然后就回港岛,以后再也不会给你添乱。”
盛天步道:“行了,别讲得这么严重,又不是什么大事,你先扛几天,我这边的事情处理完,就会去高句丽一趟。”
李问满脸惊讶,结巴道:“天哥,你、你、你要亲自出手?没必要吧,就是一群不入流的小混混而已,派十二生肖过来就行了。”
盛天步摇头道:“他们现在都很忙,非洲钻石、金矿出了问题,好几个都去了非洲。”
“阿生他们一直跟着占米在内地。”
“港奥这边,同样需要人手,不可能全都抽调出去,我不是担心出了大事无法解决,单纯就是无法承受事态失控的结果。”
的确是无法接受,若是李如兰,亦或是占米、李问等人的家人出事,事后当然也可以复仇,但是,那又什么意义?
只是寻求心理上的安慰罢了。
李问“哦”了一声,话虽如此,可还是有些愧疚,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无能,才导致出现现在这种情况。
盛天步笑骂一句,道:“别乱想,你以为我过去单单只是为了处理他们?”
李问一愣,道:“还有别的吗?”
盛天步摇了摇头,懒得再多说,道,“这个问题你自己想,挂了。”
“哦,好的,天哥。”
盛天步脸上满是笑意,也该去高句丽看看了。
然而,令盛天步始料未及的是,就在这短短数日,高句丽那边出事了!
李问遇袭,差点儿挂掉!
就在盛天步动身,前往高句丽前一日。
——
釜山。
这座城市全称为“釜山广域市”,临海,位于高句丽东南端,乃是高句丽第一大港口,亦是仅次于汉城的第二大城市。
历史上,釜山也是全世界最繁忙的港口之一,向来是东亚大陆与欧美诸国文化交流的纽带和桥梁。
再过三十年,当这里完全发展起来,就将成为举世闻名的旅游城市。
眼下高句丽首都依旧是汉城,直至2005年才正式定下中文翻译,变成首尔。
这个时代的高句丽,在灯塔国的扶持、本国国民齐心奋进、欧美产业链转移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下,经济蓬勃发展,不仅挤进亚洲四小龙,而且还排在榜首。
不论是汉城,亦或是釜山,全都以超出人们想象的高速发展着。
这也衍生出许多问题。
比如帮派文化。
一个城市高速发展、扩张,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首当其冲的,便是地皮,一栋栋极具现代风格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
这些地皮要么是拆迁而来,要么是政府规划,无人居住的荒地。
这其中涉及许多灰色交易。
当胜天集团进军高句丽后,尽管在盛天步的授意下,集团高层已经很克制,但不可避免的,还是掺入到这些灰色交易中。
沙下区,靠近大海。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海水咸味,某条僻静的道路上,六辆黑色现代汽车正在奔驰,李问、丁青就在其中。
这时的李问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
道路两侧,分布着一块块良田。
就在不远处,停着几辆车,某个较为平坦的地方,升起一团篝火,篝火上还架着一个大锅,锅里汤水翻滚,热气腾腾。
阵阵香气飘荡出来,令人垂涎欲滴。
篝火四下,围着六个身着棉衣,相貌粗糙的家伙,正一边烤火,一边大口大口的吞食狗肉,毫无形象可言。
六人中,有个家伙格外显眼。
他身材高大,体格魁梧,里面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保暖衣,外面套着一件高领棕色风衣,也不觉得冷。
头发乱糟糟的,宛如鸡窝,就像是十几天都未洗过。
<div class="contentadv"> 鬓角、下巴一圈,生着茂密的胡子。
别的不说,单单这幅卖相,就给人一种生人勿进,极其危险的感觉。
此人正是绵正鹤,被高句丽江湖誉为“延边战神”,主要从事偷渡、贩卖人口生意,偶尔也兼职杀手、打仔,赚些外快。
虽然他现在已经自立门户,但以前也跟过别人,大佬对他恩重如山,需要他帮忙,他义不容辞。
这家伙身手恐怖,再加上心狠毒辣,还算有城府,在延边势力极大,那边的蛇头生意,已经完全被他垄断。
所有想偷渡来高句丽的人,都必须求他帮忙。
绵正鹤拿着一块巨大的狗腿骨头,很快便将腿骨上的肉全都消灭,随手朝地上一扔。
北风呼啸,吹得他本就杂乱的头发,愈发凌乱。
他随手抹掉嘴上的油水,从口袋掏出一盒烟,还剩下最后一根,抽出香烟,将烟盒揉成一团,扔到了篝火堆里。
将烟叼在嘴上,又从口袋摸出一个打火机,用手挡住,但风实在太大,连续点了三次都没点着。
绵正鹤烦躁的骂了一句,重新将打火机放回口袋,叼着烟,脸朝篝火堆凑去,终于点燃香烟,这才狠狠吸了一口,一阵吞云吐雾。
“那个狗崽子最好不要骗我,否则我饶不了他!”
“在哪里动手不行,非得选在这儿!特意让我喝西北风吗?!”
有个小弟问道:“大哥,我们这次是要咔嚓掉那个港岛来的狗崽子吗?”
绵正鹤懒得多说,可还是解释道:“不一定,这取决于他的态度。”
绵正鹤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变得异常烦躁,道:“要是他肯合作,什么都好说,要是他不肯合作……阿西吧,还是不能杀!”
“老子真是要被那些老家伙烦死了,要杀就杀,不杀就不动手,搞这些乱七八糟的干什么!”
绵正鹤能混出来,在延边拥有这么大的势力,靠得当然不仅仅只是身手。
那帮老家伙为何不让他做掉李问,原因是什么他也猜得到。
喝骂间,一束束明亮又刺眼的车灯照了过来。
先前询问绵正鹤的小弟最先反应过来,立刻站了起来,眼睛大亮,兴奋的惊呼道:“大哥、大哥,那个狗崽子终于来了!”
绵正鹤精神一震,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喝道:“动手!”
五名小弟立刻上车,准备实施突袭。
绵正鹤从腰上抽出一柄斧头,快步走到路中间,拿着斧头,就那么安静的站着,等着车来撞自己。
另外一边,六辆现代车上。
李问、丁青正在闲聊,只不过气氛不大好。
胜天集团进入高句丽,主要合作对象就是丁青。
当时有好几个备选,李问将所有资料拿给盛天步,看到“丁青”这个名字,盛天步想也未想,便将这件事定了下来。
丁青派系负责胜天集团的安保工作,简单来说,就是他们负责工地安全,不准高句丽其他帮派捣乱。
最初两年的合作很不错,双方都很满意。
那时,丁青派系远没有现在的实力,还处于发展、扩张阶段,有胜天的强大财力做后盾,他们发展得很迅猛。
现在,丁青已经是汉城江湖,极有实力的青壮派。
但是最近出了许多麻烦,伴随着胜天物产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利润也就越来越大,吸引到的魑魅魍魉也越来越多。
丁青好像有些扛不住了。
上次在胜天物产建筑工地,就是因为丁青的人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胜天集团的人才不得不登场,结果被绵正鹤单人狂虐。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因素,高句丽人内心深处是极自卑的,这种地理、政治上的自卑,外放出来便是处处争强好胜。
他们虽然痛恨财阀,可同时又很骄傲,这是一种很矛盾、纠结的心态。
李问脸上、眼睛都在冒火,很是恼火,道:“丁先生,最近怎么回事?”
“上次你们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也就算了,但是现在是怎么回事?打都打不过,釜山、汉城四个工地接连停工!”
“你知道每停工一日,将会给我胜天带来多少损失吗?”
他脸颊涨红,脖颈上青筋都凸了起来,扭过头,生气的瞪着丁青,道:“你应该知道,当初我们胜天为何会选你。”
“还不是因为你够猛,够胆,前两年你表现也很好,为何现在忽然变成了软脚蟹?”
“你要再这样,我们还怎么合作?”
丁青脸色本来就很难看,听到李问的责问,就更难看了。
他亦扭过头,眼眸之中满是寒光,表情凶狠又狰狞,释放出一股远古野兽的蛮横气息,惊得李问不由朝后缩了缩。
“阿西吧!!”
丁青瞪着李问,吼道:“你以为我想这样?我的人同样损失惨重,上次什么调虎离山,对方足足来了一百多人,那叫调虎离山?那是正面硬碰硬!”
“反倒是你的人,你们又是怎么搞的,对方只出了一个家伙,就将你们的人全都干翻,你还骂我?难道你不应该自我反省一下吗?”
“难道说你们胜天物产,全是软蛋?”
丁青似乎觉得有些气闷,开始松自己的领带,可松了好几下都未能松开,他索性用力一扯,硬生生将那条领带给扯断了。
这般气势更惊得李问心惊胆颤,身体本能的后缩,好离丁青远一些。
“你想做什么?”
李问声音中已经带了些颤音,还以为丁青是要打自己,本能的畏惧。
这倒也不能怪他。
盛天步虽然是从江湖发家,但胜天集团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阿基、阿华这种混江湖的,另外一部分则是认真经商。
不是说经商的就不接触江湖,只是参与度要低得多,基本上没做什么太过血腥的事。
李问就属于这种。
占米最初也是这种,但是占米够狠,在明白这个时代根本不可能不接触这些后,果断进化成左手书本,右手刀的型态。
经商李问不如占米,这一点同样不如,这是性格使然,若非遭遇重大变故,不会轻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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